南安出臺意見,最高獎勵500萬!

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建築業企業獎勵500萬元;支援本地企業參與重大投資類、大型基礎設施、片區綜合開發專案的投資、建設……日前,南安市出臺《南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建築業持續發展壯大的實施意見(修訂)》(以下簡稱“《意見》”),多點發力助推南安市建築業發展壯大。

鼓勵企業資質升級

最高獎勵500萬元

《意見》提出,對晉升資質等級的建築業企業,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獎勵500萬元;晉升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獎勵150萬元,除以上專業晉升為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獎勵100萬元;晉升施工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工程設計綜合(或專業)甲級資質的獎勵50萬元。

支援鼓勵石材企業在南安市新設立建築幕牆、裝飾裝修專業承包資質企業,扶持消防器材生產企業申辦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對南安市新設立(包括晉升和外地遷入)二級建築幕牆、裝飾裝修資質、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多項資質(含增項)晉升的不重複獎勵,但可按就高原則對差額進行增補。晉升資質等級受到獎勵的企業五年內工商註冊地不予外遷,否則將收回全部獎勵資金。

此外,對遷入南安市的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給予獎勵500萬元;對遷入南安市的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給予獎勵100萬元;對遷入南安市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工程勘察綜合(或專業)甲級資質企業、工程監理綜合(或專業)甲級資質企業、工程設計綜合(或專業)甲級資質企業給予獎勵50萬元;企業遷入南安市後資質晉升不重複獎勵,但可按就高原則對差額進行增補。對獲得獎勵的企業五年內工商註冊地不予外遷,否則將收回全部獎勵金。

《意見》還提出,從2021年起,在南安市統計平臺申報建築業產值的建築施工企業,年度完成產值2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萬元,在此基礎上,年度完成產值每增加10億元,獎勵金額增加10萬元;年度完成產值10億元(含)至20億元(不含)的獎勵5萬元;年度完成產值5億元(含)至10億元(不含)的獎勵3萬元。最終產值以上級統計部門核實後的反饋資料為準。

對南安市建築施工企業承建的南安市工程專案榮獲國家級(“詹天佑獎”“魯班獎”“李春獎”“大禹獎”)、省級(“閩江杯”)的,在滿足合同有關工程質量約定的前提下,分別給予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南安市建築施工企業承建的南安市行政區域外工程專案榮獲國家級(同上)的,在滿足合同有關工程質量約定的前提下,給予獎勵20萬元;對南安市建築施工企業承建的南安市專案榮獲省級安全文明標準化示範工地的,給予獎勵10萬元;兩個及以上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中標的,視為一個承包單位,不重複獎勵;專案僅以獲得的最高獎項為準,不重複獎勵。

企業編撰技術標準

或給予獎勵4萬元

在金融支援上,《意見》指出,鼓勵在南安市登記註冊的各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建築業企業在授信額度、質押融資、貸款發放、保函業務等方面給予支援。支援建築企業以建築材料、機械裝置、在建工程專案和應收賬款等作為抵質押物為銀行融資貸款提供擔保。

同時,支援本地企業承接業務,參與南安市重大投資類、大型基礎設施、片區綜合開發專案的投資、建設。鼓勵市屬國有集團成立註冊地在南安市的全資建築設計、施工企業或控股、參股南安市建築設計、施工企業,形成產業鏈條。建設單位具備相應資質的,其全資、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建設專案可自行組織設計、施工。

鼓勵戰略協同合作。鼓勵建設單位與南安市的建築施工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係,鼓勵非南安市大型建築施工企業與南安市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引導南安市建築業企業參與高技術、高難度專案建設。

鼓勵企業編撰技術標準。南安市建築企業主編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或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的,給予獎勵4萬元;主編省級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或參編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或參編工程建設行業標準,或第一主編住建系統國家級工程建設工法的,給予獎勵2萬元。

南安市建築企業第一主編住建系統省級工程建設工法,或參編省級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或獲得國家級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包括建築業十項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科技示範工程或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給予獎勵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