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反殺案:出於自衛,奪刀反殺“龍哥”的於海明,後來過得怎樣

序章

中國有句古語叫“兔子急了還蹬鷹”。

說的是一個本分老實的人如果被人欺負急了,也會奮起反抗。

在2000多年前,有一位叫唐雎的勇士出使秦國,秦王說他“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爾。”

言語間毫不掩飾對唐雎的蔑視之意,你們普通人發怒能怎麼樣呢?不過是摘了帽子用頭撞地而已!

面對強大的秦王,唐雎迴應說“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今日是也。”

唐雎所說的話,和“兔子急了還蹬鷹”差不多是一個意思。

這些話常被人們用來勸誡自己,做人做事不能逼人太甚,得饒人處且饒人。

崑山反殺案:出於自衛,奪刀反殺“龍哥”的於海明,後來過得怎樣

老實人不能欺負

2018年8月27日,在崑山就發生了一起惡霸欺負老實人而被反殺的案例。

一位渾身紋身的“大哥”,因為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對無辜路人又打又罵,甚至掏出武器不停拍打老實人,威脅要殺了他。

想不到的是,在拍打過程中,這位“大哥”手中的刀沒拿穩,掉在地上被老實人撿去。

老實人無路可退,追著“大哥”連揮數刀,“大哥”倒地不起,被送醫不久後不治身亡。

由於此事發生在路口,整個事情經過被監控一清二楚地記錄下來,很快便傳到網上。

第二天,此時引起網友們的廣泛關注,畫面中的“老實人”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老實人被警察帶走後,支援“正當防衛”的人開始為他發聲。

五天後,老實人被核定為正當防衛釋放。

此事雖然過去,但激烈的討論卻未停止,熱度足足持續了半月有餘。

當時的情況是什麼樣的?當事人後來又怎麼樣了呢??為什麼此案會引起如此大的社會反響???

歡迎繼續閱讀,敬請關注瞭解更多!

01

於海明是崑山某個酒店的工程部經理,2018年8月27日晚上9點多照常下班後,他騎著腳踏車從公司回家。

行至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紅燈亮起,於海明在路口停下等綠燈。

突然,於海明感覺到有一股力在後面推了一下腳踏車,回頭一看,一輛寶馬轎車撞到了他的車屁股。

於海明所在的區域是非機動車道,寶馬轎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撞到於海明,屬於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

但撞擊程度很輕微,從監控顯示的內容可以看出,於海明回頭看了情況之後,趕忙右腿支援車子,往右前方挪了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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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動的過程中,於海明一直保持回頭看的姿勢,緊接著,寶馬車裡下來一位白衣服的男子和一位黑衣女子。

男子下車後看了一下汽車前臉,站在於海明前方2米左右的位置停下,而女子則徑直走向於海明,將他的腳踏車推到人行道上停放。

隨後男子上前和於海明進行了交涉,具體的內容我們不得而知。

短暫交涉後,黑衣女子上前要將白衣男子拉走。

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本來到這兒也就結束了,可接下來的事情卻讓於海明陷入恐懼之中。

02

正在白衣男子轉身準備回去的時候,從駕駛艙的位置上又下來一位男子,影片顯示,男子穿著灰色T恤和黑白花色的褲子。

男子從下車後一邊向於海明走去,一邊用手指著他,顯然嘴裡在罵罵咧咧的。

這人叫劉海龍,如果說於海明是兔子,那麼此人就是這個案件中的“鷹”。

劉海龍走到於海明面前後,二話不說就對於海明進行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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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龍

劉海龍的兩位朋友見狀,趕忙上前拉扯劉海龍。這時候,附近有一位於海明的同事見到情況後也過來勸解劉海龍。

在後來的調查中我們得知,此時的劉海龍是喝醉的狀態。他在追打於海明的過程中,於海明可能說了些反駁的話。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陌生人平白無故地對你拳打腳踢,你說句“你這人怎麼不講理啊”之類的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對不對?

我們不知道於海明說了什麼,但我們知道劉海龍“怒了”。

打了於海明一陣之後,他罵罵咧咧地返回汽車,只見他從駕駛艙裡掏出一把長刀,拔掉保護套之後,直接小跑著衝向了於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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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的人見到刀子都嚇了一跳,趕緊上前阻止。劉海龍右手握刀,對著於海明揮舞了數次,於海明一直在騰挪、防禦。

這個過程中,於海明的頸部、腰部、腿部,臉部,均被擊打受傷。

於海明找機會衝到馬路上,想躲開眼前的醉漢,但劉海龍不依不饒地追趕著。

追了兩三步之後,案件的反轉來了:劉海龍沒握緊手裡的刀,刀突然滑掉到了地上。

於海明見狀,搶先彎腰撿起武器,對著劉海龍揮了出去……

此時畫面反轉,變成了“受害者”追砍“施害者”,劉海龍摔了一跤又爬起來,捂著肚子一邊逃跑,一邊繼續高喊著(不知道是罵人還是求饒)跑向寶馬車,期間又身中數刀。

而最開始和於海明理論的白衣男子見狀,第一時間就逃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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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現場十分混亂,於海明的同事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

劉海龍跑到車前,還沒來得及開車門,於海明又追過來了,劉海龍繼續從車後面往路邊綠化帶方向逃跑,跑出30米左右的距離之後,倒在了綠化帶上。

於海明前後一共擊中5刀,同事報完警上來拉住了於海明。

此時的於海明,害怕、緊張的情緒都到了極點,他又擔心劉海龍喊人前來報復,就緊緊地握著刀,到車邊把劉海龍的手機拿走,然後在路邊蹲坐下。

03

很快,警察來到現場,於海明主動把砍刀和手機交給民警。由於他和劉海龍兩人均受了傷,於是被送往醫院救治。

當天,劉海龍因傷勢過重,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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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龍的死,在看守所裡的於海明並不知情,直到第四天他才聽說劉海龍已經死了。聽說劉海龍的死訊後,於海明大腦一片空白,只覺得自己一輩子都要完了:

“腦子一下就蒙了,從來沒想過這輩子會殺人。”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中國老百姓自古以來就認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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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明(左)受傷

事件的整個過程當時被監控拍了下來,並在第二天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一時間,網友們分成兩派,對此事展開討論。

支援於海明一方認為,於海明是正當防衛,且劉海龍的履歷被扒出後發現,此人從2001年到2013年進過四次監獄,是個“慣犯”,因此,他們又進一步覺得於海明是“為民除害”。

反對於海明的一方則認為,監控影片顯示劉海龍的刀滑落之後,已經不具備傷害於海明的條件,但於海明撿起刀之後依然對劉海龍進行了追砍,並致劉海龍死亡,屬於防衛過當。

當然了,支持者的數量遠大於反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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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防衛過當的網友

尚在看守所的於海明並不知道他的事正被全國網友激烈討論,他的結局也牽動著全國網友的心。

崑山警方透過對監控錄影的的逐一分析,對幾位當事人的仔細調查,9月1日下午五點,崑山警方宣佈:於海明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這是於海明在看守所的第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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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正方防衛的網友

知道這個結果後,這個41歲的漢子失聲痛哭,在《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上籤完字後,於海明在鏡頭面前一直說著:

感謝國家,感謝人民政府,感謝人民警察……

而網上為於海明牽掛著的無數網友,也終於鬆了口氣,紛紛為警方點贊,為我國司法機構點贊!

至於於海明的行為,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在央視節目《今日說法》中,記者針對這個問題,採訪了崑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剛。

張剛表示,於海明的行為確實屬於正當防衛。

這是在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以及聽取檢察機關的意見和建議之後作出的定性,其理由有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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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龍先是徒手攻擊於海明,然後持刀連續擊打,於海明也確實已經受傷,這種行為嚴重危及於海明的人身安全,劉某一連串的行為構成“行兇”。

劉海龍醉酒滋事,對於海明的不法侵害不斷升級。在砍刀滑落後有上前搶刀的跡象,對於海明的人身安全仍有威脅。

於海明奪刀後,7秒內捅刺、砍中劉海龍五刀,與追趕砍出的未命中的兩刀,雖然在時間上有一定間斷,但實際上還是一個符合正當防衛意圖的連續行為。

04:後來如何了?

在後來的採訪中,於海明哥哥對記者說了一些家裡的情況。

出事後,全家人為了怕年邁的母親擔心,選擇了瞞著母親,但畢竟事情在網上鬧得太廣,很多同村人瞭解情況後來家裡安慰或者打探情況,母親還是知道了這件事。

瞭解情況後,母親愁得吃不下任何東西,晚上睡不著覺的時候就一直哭。

於海明的嫂子也對記者說道:

這幾天家裡全都亂了,母親白天不吃飯,晚上不睡覺,不僅以淚洗面,而且高血壓都犯了,一家人都怕母親的身體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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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明的哥哥

直到9月1號晚上好訊息傳來,家裡手忙腳亂的情況才好了一些,大家告訴母親說“小明沒事了”,母親還不敢相信,畢竟網上的資訊傳的太快,一天三個樣。

經過再三確認後,母親才終於相信於海明沒事了,緊接著又開心地哭了起來,一邊哭一邊說:

“我兒沒罪”。

在《今日說法》節目中,記者也採訪了於海明工作的酒店老闆,老闆說,於海明家的經濟狀況不是很好,在事發之前,他家最大的孩子生了重病,大家還幫忙籌款,但只籌到幾萬元。作為一個四十歲的男人,上有老、下有小的於海明生活壓力很大。

不過,於海明的案件塵埃落定之後,家人們雖然不沒了焦慮,卻又被一個新的煩惱包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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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明老家

這次“反殺”案的影響力實在太大,導致案件過去了,但輿論遠遠沒有結束,大家對於家的關注更沒有結束。

這其中有好人,也不乏別有用心的人。

好心人聯絡過來之後,有要捐款幫於海明家的大孩子治病的,也有慈善機構要為他們捐款的。

別有用心的人呢?他們為了賺流量,博眼球,竟然謊稱自己為於海明家捐款三十萬,還提供了虛假的捐款資訊,於海明的家人們為此一次又一次地和記者、朋友解釋。

後來,這位造假網友被拘留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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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李嘉臣“假捐款”內容

還有些讓人分不清好壞的行為,比如有人願意高薪聘請於海明到他的公司上班,但目的到底是幫助於海明,還是利用於海明的熱度,我們也不知道。

事情過去半個月後的9月13日,於海明給哥哥打了個電話,這也是案發後他們第一次溝通,此前,都是他的妻子和家裡聯絡。於海明和哥哥說,自己脖子、腿上的傷已無大礙,但腰上的傷還有點疼。但自己畢竟還是殺了人,心裡壓力非常大,亂糟糟的,每天都非常恐懼。

當哥哥說到很多熱心網友願意提供幫助,於海明則表示他過段時間就可以出去工作,網友們的捐助他不能接受,但是謝謝大家的好意。

於海明在電話裡和哥哥說:

等再過段時間,傷好了,他就外出工作,這兩年可能苦一點,但是過去就好了。

精神令人欽佩。

現在,於海明只希望能低調的正常工作,有這種自力更生的品質,相信他一定能度過經濟上的難關,祝福他!

04:反思

回顧一下整個崑山反殺案的始末,“龍哥”的結局在令人嘆息之餘,彷彿又透露著一絲耐人尋味的滑稽。

這場悲劇,至少有數次可以避免的機會,但龍哥對老實人的步步緊逼,把自己逼向了絕路。

有位律師評價稱“崑山龍哥用自己的生命,趟平了正當防衛的司法實踐之路”。

法律不能淪為保護惡人的工具,懲惡揚善的事蹟還是要發揚。

從這點來看,崑山反殺案在我國司法建設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從1997年《刑法》規定無限防衛至今,在司法實踐中,出現過大量的類似案件,但被認定正當防衛的卻很少。

在之前,網上也有個非常詼諧的段子是這麼說的:“遇到流氓忍氣吞聲,不是因為害怕流氓,而是因為害怕法律。”

這很好地反應了人們對“正當防衛”其實是有界限感的。

過去,人們覺得法律冰冷無情;現在,人們發現法律原來也是人性化的。

崑山反殺案:出於自衛,奪刀反殺“龍哥”的於海明,後來過得怎樣

在“崑山反殺案”過後僅四五個月的春節期間,在麗江又發生了另一起“麗江反殺案”,主人公唐雪在鄰居多次上門威脅後,持刀爭執致鄰居死亡,也是被定性為正當防衛。但唐雪和於海明不一樣的是,唐雪是在看守所羈押了324天之後,才被無罪釋放的。

唐雪的故事我也曾寫過,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一看。

還是那個觀點:從連續兩件同類案件背後,我們看到的是我國的司法正在往更人性化、更完善、更健全的方向發展,對於踏實做人的人來說,這是好事。

畢竟,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幫社會威懾或制裁那些約束不了自己的壞人。

當然,要建設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僅靠法律遠遠不夠。

只有每個人都能約束自己、控制自己,才能越來越少地減少類似事情的發生。

道阻且長,這雖然需要人人參與並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但我們已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