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按摩死亡,家屬索賠110萬!

男子酒後在足療店消費

不慎摔倒死亡

家屬將足療店與同伴告上法庭

要求賠償損失110萬

男子酒後按摩死亡,家屬索賠110萬!

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法院

經審理查明

死者劉某和朋友聚餐喝了2杯2兩杯的白酒後,與熊某甲、熊某乙一同前往足療店按摩、泡腳,在出洗漱間時仰面滑倒頭部著地,後自行起身回到房間,並告知店員沒事。

男子酒後按摩死亡,家屬索賠110萬!

店員告知了熊某甲劉某的情況後,熊某甲以喝了酒為由一直未露面。熊某乙在按摩結束瞭解到劉某摔倒在睡覺的情況後,與另外三名好友曾某、陳某、郭某將劉某帶往賓館休息。次日上午8點,熊某乙向陳某詢問情況,

發現劉某昏迷不醒,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劉某系因顱腦損傷致死。

另查明,足療店按摩包間為瓷磚地面,出洗漱間處未採取防滑措施。

法院審理認為

劉某

劉某作為成年人,未對自身酒量和飲酒後可能引發的風險進行合理的評估和防範,系引發本案事件的主要原因,其本人應承擔主要責任;

足療店

足療店作為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故應承擔一定的次要責任;

酒友

酒友熊某甲和熊某乙知道劉某摔倒而未盡到照顧、救助相關義務,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判決結果

法院最終判決足療店賠償421760元,熊某甲、熊某乙各賠償76960元。

男子酒後按摩死亡,家屬索賠110萬!

飲酒者自身責任

飲酒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人應對自身酒量有充分了解,應當認識到過量飲酒會給自己帶來的危害和風險,應當對飲酒的後果承擔責任。

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飲者照顧責任

同飲者對同伴負有提醒、勸阻、通知的義務,對醉酒者負有照顧、護送的義務,包括將醉酒者帶離危險環境或安置在對其人身安全不構成威脅的環境之下。同行好友在發現有人飲酒過量或者醉酒,未能有效勸阻並盡到注意義務,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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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上上心

不想悲劇次次有

幸福平安每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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