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冤案平反的週期大概多久?沒想到答案是

歷史上有太多的冤假錯案,許多忠臣名士也是因為仗義執言落得個殺身之禍,不過有些案件會在徹底查清事實之後給與當事人平反,那也是好多年之後的事情了。

歷史上冤案平反的週期大概多久?沒想到答案是

我和岳飛的一位後代聊天,問到宋朝給岳飛平反的時間。他開出8個日期,從初步昭雪,到發還田宅,到復官改葬,再到賜諡追封,直至追封三代,全程歷時99年。首次平反是1162年7月,岳飛冤死21年之後。他笑道:正好和xx平反的時間一樣。我心中一閃:莫非“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竟是平反的週期率?

回家後查史書,1162年6月,宋高宗趙構退居二線,太子即位,是為孝宗。7月,昭雪岳飛。——原來最高領導換人了,冤案製造者離開了寶座。

我在《明史》中讀過無數平反昭雪的案例。有的幾個月就平反了,例如因為罵皇帝而下獄論死的海瑞,以及為海瑞鳴冤的何以尚。有的拖延170多年,例如被明成祖滅十族的方孝孺和建文朝的眾多忠臣。這些參差的時段背後有一個共性:製造冤案的權勢不再阻攔。海瑞與何以尚能夠出獄,是因為下令關押他們的嘉靖皇帝突然死去。建文忠臣得以平反,是因為推翻建文帝的明成祖及其子孫,作為權力傳承體系已經根深蒂固,難以動搖,而褒獎敵方忠臣卻有利於激勵屬下的忠誠,同時美化自身形象。總之,隨著時間的流逝,平反的利益遞增,風險遞減,最後利大於弊,於是就平反了。

1630年,清太宗皇太極用反間計,害死勁敵明將袁崇煥。1784年,乾隆皇帝下詔為他平反,這種時隔150多年的跨朝代平反,也可以用利弊的遞增遞減解釋。

以明朝而論,拖延百年的平反很少見,只有開國祖宗辦錯的幾件大案。歷代皇帝駕崩之後的平反和清算卻如同常規。在這個意義上,“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確實不錯。不過,明朝歷屆皇帝的平均執政時間只有16。2年,假定執政前期和後期製造的冤案同樣多,冤案的平均持續時間約為8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恰好對上八年之數的好漢,就有自稱“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于謙先生。當然,碰上在位時間特別長的荒唐皇帝,冤案的持續時間也只好跟著延長。例如嘉靖帝在位45年,就有一大批蒙冤43年的人。萬曆帝在位48年,真正說了算的時間30多年,也就有一些蒙冤30多年的人。

一般說來,皇帝越荒唐,執政的時間越長,留待平反的名單也越長。執政時間長,冤假錯案就難免多一些,不製造冤案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執政時間短,冤假錯案卻未必少。天啟皇帝在位七年,整天做他喜歡的木匠活,任憑魏忠賢胡作非為,結果留下300多人的平反名單,也留下了270多人的清算名單,其中判凌遲者2人,處決者25人,充軍者11人,徒刑者129人……這等成就,比嘉靖和萬曆更加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