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教育局通知!12月25日前…

近日

我市兩部門聯合下發重要通知

對我市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營改非”工作

進行安排

臨汾市教育局通知!12月25日前…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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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市教育局

臨汾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於轉發《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科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現將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非營利性機構工作的通知》(晉教監管〔2021〕2號)轉發給你們,並就進一步做好我市校外培訓機構“營改非”工作通知如下:

一、從嚴把握基本要求

各縣(市、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定基本要求(暫行)》及《臨汾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定標準(暫行)》規定的設定標準對所有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線下校外培訓機構逐一進行重新稽核,重新稽核工作以縣級行政審批部門和教育部門牽頭,會同住建、消防、公安、城管、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共同開展,堅持“先證後照”原則,嚴格辦學條件稽核,

對符合要求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換髮辦學許可證,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登出。

二、嚴格落實時間節點

各縣(市、區)要做好本轄區培訓機構擬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總量摸排工作,嚴格落實

2021年12月25日前

完成“營改非”工作這一時間節點,建立工作臺賬、細化工作任務,制定實施方案、最佳化登記流程。要確定逐周、逐月工作目標,以目標倒逼進度、時間倒逼程式、督查倒逼落實,確保登記工作按期完成。

現有培訓機構在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行為。

對於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培訓機構,應當設定截止日期,到期仍未完成登記的,依法終止其辦學資格或調整其辦學內容。

三、穩慎做好風險防控

各縣(市、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依法處置,分級處置、屬地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資訊公開、輿論引導”的原則做好風險隱患防控。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培訓機構的風險管控,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民辦學校風險保證金提取及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足額繳納風險保證金,同時督促引導校外培訓機構按照臨汾市教育局下發的《臨汾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督管理的通知》(臨教職成函〔2021〕4號)檔案要求,落實預收費、收費監管,切實把機構管住、把負責人管住、把賬戶管住、把資金管住,預防校外培訓機構關停倒閉、卷錢跑路、資金抽逃等風險。各縣(市、區)要對推進“營改非”和加強資金監管過程中存在的涉穩風險進行問題排查、及時預警、綜合研判、協同防控;對已經出現的問題要成立風險應急處置工作專班進行及時處理;要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和與論引導工作,迴應社會關切,避免矛盾激化,穩控社會輿情。

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營改非”是“雙減”工作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一項基礎工作,關係到後續一系列政策落地,各縣(市、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確保“營改非”工作任務迅速展開,穩慎推進,如期高質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