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曾國藩看京官的密集應酬

從曾國藩看京官的密集應酬

從曾國藩看京官的密集應酬

曾國藩。

曾國藩在道光十八年(1838年)中了進士,道光二十年(1840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一職,正式成為一名京官。

清代政治重“穩定”,重“資歷”,特別是中低層京官晉升緩慢,仕途安全度也高,不是特殊情況,很少右遷(降),輕易也難左遷(升)。堂官可能變化頻繁,但中下層總是按部就班,“依流平進”。翰林院乃儲材養望的輕閒之地,地位清要,職務閒簡,不過經濟狀況卻比較窘迫,一是因為清代實行低薪制,官員俸祿不高,另一個則是因為社會應酬很多。

應酬的規矩與禮數

清代社會禮節十分繁瑣,應酬名目眾多,官員們更是長年生活在各種“規矩、禮數”之間。過年及端午、中秋等節,都要給上級、長輩、親友送禮。如張德昌所說,“北京各部院衙門有一種傳統的習慣,下級官吏對上級官吏要致送各種名目的節禮。對於大官的僕役、輿夫、門房要送門包、門茶。”日常則有大量的紅白喜事及生日、升官、喬遷等應酬。“有時窮無分文,也得借貸來應酬。這也是一項必須的開支。”以李慈銘的《越縵堂日記》光緒十五年十二月為例,在這一個月裡李慈銘應酬紅白喜事就有27起,幾乎每天都要送禮。

在各種禮儀中,最不可少的是給座師的節禮。清人筆記中,有翰林曾做詩這樣描述自己的悲慘生活:“先裁車馬後裁人,裁到師門二兩銀(師門三節兩生日,例饋賀儀銀二兩)。惟有兩餐裁不得,一回典當一傷神。”可見,只要還沒餓死,這二兩銀是少不得的。

除送禮之外,京官生活中另一大花銷是請客吃飯。京官生活的一大特點是安閒“穩定”,許多衙門的作風是“官不理事”,只有初一、十五點卯,“至都中本無官事,翰林尤可終年不赴衙門”,所以有大量時間可用於酒食徵逐。京官又生活在一張同鄉、同門、同年、同學、同僚編織起來的大網之中。為了維持自己的人際關係網,需要不停地聯絡聚會。

每年必不可少的一頓飯是新春各部院的團拜,往往每年輪值一二人承辦,大擺宴席,延請戲班,價格不菲。之所以要舉行團拜,主要由於京師地大人多,衙門林立,許多官員往往數月不見一面,因而得此機會聚首聯誼。除團拜外,平日也是日日聚宴。清人張宸的《平圃遺稿》說,京官聚宴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所以京官生活特點是政務不多,食務繁忙。宣南一帶,飯館林立。門前每至夜則車馬盈門,燈紅酒綠。曾國藩賬簿中提及的飯館有“東麟堂”和“便宜坊”。李慈銘《越縵堂日記》中經常提到的飯店名則有“聚賓堂”“萬福居”“便宜坊”等。

京官們還經常組成各種“會”,或為品鑑詩文,或為研究學問,每會則必然聚餐。一般十數人一會,三五日一宴,月餘一輪。比如林則徐在做京官時,就參加過“辛未同年季會”和著名的“宣南詩社”之會。也有一些人嫌飯館俗氣,經常選擇名勝古剎雅集:“都門為人物薈萃之地,官僚筵宴,無日無之。然酒肆如林,塵囂殊甚,故士大夫中性耽風雅者,往往假精廬古剎,流連觴詠,暢敘終朝。”遇到風和日麗的時候,京官們往往創造各種名目賞遊飲酒。“或消寒,或春秋佳日,或為歐蘇二公壽”。道光二十一年三月十四日,因曾國藩的父親曾麟書入京,湖南八位同鄉京官就曾在西直門外極樂寺中公請曾國藩父子。

曾國藩的應酬花費

這種聚宴,往往都耗神費時,所費不貲,給京官們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翁方綱在給朋友的信中建議說:“以今日嘉辰,益友時復過從小集,講道談藝,裨益身心,蓋為學之方,即在於此。……倘若曛黑始集,三鼓乃散,則人皆以為苦事,而無復唱酬之樂矣。……且除公餞、公賀諸筵宜略加豐外,其餘枯吟小集以簡樸為宜。八簋速舅,四籃禮賢,豈可語於吾輩偶然集話哉?人各七則七八,人約及五金,乃吾輩寒士,旬日煙火之費,而一晌暴殄,非以養安,似不若隨意自辦,在弟處則不過二簋、二碟、二點心、二湯而已。菜必用豆腐,用白菜乃稱耳。是否如此?須先請裁於兄,而弟輩乃可遵用,行之長久也。”由這封信可以看出日常宴飲支出對普通京官而言是多麼大的負擔。

曾國藩生性喜交遊,也有意識地將結交朋友作為在士林中樹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途徑之一。因為用於社交的時間太多,他甚至在日記中做過嚴厲的自我批評,則他所花的精力和金錢可以想見。和大部分京官一樣,曾國藩也入過詩文之“會”。道光年間,古文大家梅曾亮周圍聚集起一大批切磋古文的京官。邵懿辰、孫鼎臣、曾國藩三人“先後間往,與其會,飲食遊處近十年”。曾國藩說自己“宴飲非吾欣,十招九不起”,但願意與邵懿辰等人遊:“今日飲邵侯,婆娑辦一喜。多因座上賓,可人非俗子。”道光二十九年梅曾亮南歸,七月二十八日,許多朋友包括曾國藩在龍樹寺宴會,為梅送別。

我們根據《湘鄉曾氏文獻》中道光二十一年的資料,對曾國藩這一年社交花費進行一個不完全的統計,共用銀五十九兩八錢九分,錢二十八千九百文,合計這一年曾國藩人情來往花費90。17兩。其中包括:正月,團拜分貲二千文;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分一千文;六月,送吳師請客,分貲一千五百文;十一月,公請朋友,分攤二千五百文,一朋友奠分一千文,等等。

除了“公請”,曾國藩單獨請客吃飯的花費,在曾氏賬本中也隨處可見,比如:二月,東麟堂請客八千文。三月,東麟堂請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東麟堂十六兩七錢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廚子二千五百文,準備十三日在家請客。十月,請客預付菜錢一千文……

以上宴飲花費合計白銀38。71兩。算上人情往來花費,社交開支當年至少128。88兩。

曾國藩當時的從七品京官薪俸內容是正俸45兩,加上45兩“恩俸”,此外還有45斛(22。5石)“祿米”。當時祿米每石大約值銀一兩三錢,這樣的話,曾國藩的薪俸總數為119。25兩。也就是說,他的全部收入還不足以滿足他的社交應酬,清代官場應酬之繁重可見一斑。

視覺 I 楊曉東

編輯 I 楊智淋

稽核 I夏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