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族有哪些民族風俗: 表親聯姻, 輩分混亂

遊牧的契丹人“隨陽遷徙,歲無寧居”,生產生活方式與農耕民族大不相同。他們居住的是便於遷徙的穹廬式氈帳,類似現在牧區蒙古人居住的蒙古包。這種氈帳便於遷徙,適合於逐水草遊牧的契丹等遊牧民族。契丹族拜日,又由於北方草原多西北風、北風,所以契丹族氈帳多面向東南。遼朝皇帝和王公、大臣的四時遷徙與普通牧民相似。大約在唐末,契丹族開始有居室建築。遼朝建立後,城邑越來越多。

對於轉徙隨時的契丹人,出行多騎馬或乘車。由於用途不同,契丹人的車種類不一。遼人的繪畫和遼墓壁畫中,契丹車多有出現,其形制與當時人的記載一致。契丹人雖為遊牧民族,但其故地有潢河、土河,漁獵生活和洪水氾濫,致使早期契丹族也離不開舟船。

契丹族有哪些民族風俗: 表親聯姻, 輩分混亂

契丹人的食物以乳肉為主,除家畜牛、羊外,野豬、狍、鹿、兔、鵝、雁、魚等獵獲物也是食物來源。遼朝不產茶,茶葉是透過貿易和宋朝的贈禮傳入的,契丹貴族也頗好飲茶。契丹在舉行禮儀、歡慶、遊樂、接待使節和恩賜下屬時,往往飲酒,中京的釀酒業對後世有著深遠的影響。

契丹的傳統服飾有“胡服”、“國服”、“番服”等不同稱謂,其中包括冠帽、衣褲、靴襪和帶飾。契丹貴族的服裝依其所任官職而有所不同,皇帝和南面官著漢服,皇后和北面官著胡服。又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田獵服之別。契丹人男女皆佩戴耳環。他們同烏桓、鮮卑人一樣,也有髡髮的習慣。

遼朝建立之前,契丹實行群婚與族外婚。遼朝建立後,太祖及其後繼者就婚姻問題頒佈過一系列法令,最重要的是確立了王族、後族兩姓世婚制;嚴格執行“族外婚”制度,大多數人過著一夫一妻的生活。但長期以來耶律氏和蕭姓之間互相通婚,所以不計輩分,以致表親聯姻、輩分混亂的現象較嚴重。

契丹族有哪些民族風俗: 表親聯姻, 輩分混亂

唐時,契丹人行樹葬、火葬。將屍體置於山樹上,三年收骨焚化。當時雖無墳墓,但把火化後的遺骨集中埋葬於黑山。此外,契丹還始終儲存“拜山禮”,即“祀木葉山儀”,人們面向此山,祭拜祖先亡靈。遼建國後漸行土葬,無墳墓的習俗逐漸被廢除。

早期多為單室墓,石棺;中期以多角形為主,石木、磚木混合結構,室內多築有屍床、屍臺,並有多室墓和裝飾性結構出現。遼朝晚期,多室墓普遍,結構更復雜。貴族墓葬多有墓誌。聖宗之前尚有人殉遺風。

受佛教影響,遼朝的漢人和契丹人死後,有的用柏木雕成人形(真容木雕像),中空,屍體焚化後,將骨灰儲入真容胸腔中。追念死者有燒飯之俗。燒飯多於既死、七夕、週年、忌日、節辰、朔望諸日舉行。築土為臺,或掘地為坎,上置大盤,盛以酒食並焚化,以供死者在另一個世界裡享用。凡死者生前所用衣物、弓矢、車馬、珍玩等物皆可奉祭。

契丹族有哪些民族風俗: 表親聯姻, 輩分混亂

再生儀和祭山儀是契丹獨具特色的儀式,終遼一代不輟。遙輦氏聯盟的首領,遼朝的皇帝、執政的皇后和皇儲可行再生禮,於本命前一年季冬之月擇吉日舉行。先於御帳禁門北設再生室、母后室、先帝神主輿。

行禮時,將童子和接生老婦置於室中,老叟持箭囊立於門外。先從神輿中取出先帝神主,祭奠。皇帝入再生室,除去朝服,與童子徒跣(腳)俱出,模仿初生時的情景。

然後,拜先帝御容,宴飲群臣。這一禮儀創於遙輦阻午可汗時期,目的是使人重溫初生時的情景,追念“母氏劬勞”,“起其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