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李鴻章,到底是大清真中堂,還是大清“老混賬”

如果說在晚清重臣中,誰最能搵錢,那李鴻章簡直當之無愧是晚清搵錢第一人。

李合肥

這個名字可不是空穴來風。

清末李鴻章,到底是大清真中堂,還是大清“老混賬”

一種說法是,李鴻章的心腹

容閎說李鴻章有四千萬兩遺產留給自己的子孫,4000萬兩白銀什麼概念呢,馬關條約的鉅額賠款李鴻章一個人就能賠5分之一。

另一種說法是,認為李鴻章家產超過千萬白銀,其兄弟家產也超過千萬。梁啟超對李鴻章的家產預估算是最少的,不過千萬,並沒有千萬那麼多,但幾百萬還是有的。

這些資料其實都是估算,畢竟誰也不知道李鴻章到底有多少銀子,就連梁啟超也只是估計。

然而這只是白銀這樣的通貨,多則多,更值錢的是那些具有升值價值的東西。

這些年我們的李中堂更是沒有少搵。招商局、電報局、中國通商銀行這些洋務運動的企業都有李鴻章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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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家共有妻妾四個人,共六個兒子三個女兒,其中三個兒子都早夭了。

1901年李鴻章去世,他的三個兒子開始分家產,畢竟父親家大業大,怎麼著也得理清楚啊,所以經過三年的努力,終於弄出了一份分家合同。

封建時代作為地主階級,最不能少的就是田地了,作為鉅富,李鴻章在這一方面可以說是做到了為子孫後代打下了牢固的基業。

哪怕是傳給他的孫子李子嘉時,都有“1。3萬畝田產、蘇州河岸一座三層樓房”。

根據上面提到的分家合同,李合肥共有二十餘處田產,但是這些田產的大小,我們無從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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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李鴻章的管家所說“每年這些田產收租五萬石糧食”。而根據分家合同,超過兩萬石,三子要平分,可見李府管家所言還是可信的。按照當時的生產力來計算,李鴻章大概置辦田產六萬畝,也就是四十平方公里,不“大”,也就七十來個世界盃球場那麼大吧,如果把這些土地全換成銀子的話,400萬兩。

看完李鴻章的地產,我們再來看看李鴻章置辦的其他產業。

除了這些田產,李鴻章還有很多房產。在合肥、南京、北京、蘇州這些地方都有李鴻章的房產。大者數百畝,小者數十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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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也有一棟價值4萬兩白銀的小洋樓。據後來的調查,也發現李家這麼多房產大概分兩種,一種是李家自己用,用在住宅,或者行所,另一種是出租,用來收房租。

李鴻章家書也提及了有人想要購買這些房產,但是李鴻章根本不差錢,沒有同意。這些房產的具體價值我們無法估算,但估計和田產差不多。

除了這些田產、房產之外,李鴻章佔有的股份也不少,比如費行簡就明確指出李鴻章在招商輪船以及輪船招商局等擁有股份,梁啟超也贊同這一說法。

至於李鴻章擁有的現銀,前文也提到過,大概在四千萬到一千萬之間。但無論是從哪方面看,李鴻章都和清廉這個詞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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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李鴻章的這些家業都是哪來的呢?

其實早在鎮壓太平天國運動中,李鴻章就已經開始劫掠財富,後來身居高位,各級官吏的孝敬總得收吧,不收白不收嘛。後來主持洋務運動,組建北洋水師,這些可都是搵錢的好生意啊。

不僅可以靠興辦洋務獲得錢財,更可以從中佔有股份。以權謀私、中飽私囊豈不美哉?

除了這些灰色收入,地租、房租哪個不是日進斗金的產業?

李鴻章不僅賺大清的錢,更賺洋人的錢,在1896年,中俄密約簽訂的第二天,李鴻章就收到了300萬盧布的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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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只是俄國大臣維特回憶錄中的內容,到底是不是領盧布的,只有李鴻章自己知道。

當然,本文只討論了李鴻章李中堂的貪,並沒有說李鴻章的其他方面,什麼鎮壓起義第一名,外戰求和我最行,指定和約第一人,西方列強直說好。

像李鴻章這樣的封建官僚,竟然被稱為“東方俾斯麥”,若是俾斯麥知道李鴻章這樣的傢伙,被稱為自己的翻版,估計要被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