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小曼婆媳大戰啟示:決定婆媳關係好壞的根本,恰在男人身上

婚姻看似只是男娶女嫁,卻並不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既已成婚,兩方家庭成員勢必要居住在一處。可兩邊家庭背景不同,生長環境各異,驟然一同生活,矛盾必然發生,而其中又以婆媳矛盾最為激烈,如陸小曼與婆婆的關係就勢同水火。

早在陸小曼和徐志摩還未成婚,徐志摩的母親還不是陸小曼婆婆的時候,徐母錢慕英便對陸小曼無甚好感。畢竟,此時的陸小曼還是他人的妻子,而徐志摩是一個第三者。二人的關係鬧得沸沸揚揚,使兩家人顏面盡喪。陸小曼提出離婚後,陸家更是將她變相軟禁,禁止她與徐志摩相見,徐志摩也被送出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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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家人的阻撓下,徐志摩和陸小曼還是破除萬難,結為了夫婦,但婚前的一件事也預示了陸小曼未來在徐家的尷尬地位。

1926年,已經順利離婚的陸小曼和徐志摩迫不及待舉行婚禮,徐志摩向父母提出與陸小曼結婚的打算。徐家父母並未反對,但自覺有愧於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提出必須張幼儀同意,他們才能完婚。為此,張幼儀專門回國,聽到張幼儀親口應允,徐父徐申如這才同意。

僅這一舉動便可看出,徐志摩的父母心中還是偏向張幼儀。但徐家也委實沒有虧待陸小曼,斥巨資為夫婦二人修建豪宅,方方面面都準備妥當。到此為止,婆媳關係還算平和。可共同生活得久了,婆婆錢慕英便對新兒媳頗有微詞。

陸小曼婆媳大戰啟示:決定婆媳關係好壞的根本,恰在男人身上

一切皆源自於兩代人的觀念差異和生活習慣的不同。陸小曼婚前是上海名媛,受過良好教育,更因外語流利,曾在外交部人質,個性奔放大膽。婚後她也十分熱衷在公婆面前讓徐志摩給她倒茶,抱她上樓,以示二人恩愛。可在保守的婆婆看來,這無疑是傷風敗俗的,而且她也接受不了兒子“伺候”兒媳這種事。

在一起生活了數月後,忍無可忍的徐申如夫婦以時局不好的藉口出走,不是在別的地方落腳,偏偏是張幼儀那裡。因對現兒媳不滿而出走去找前兒媳,二老這一舉動給了陸小曼一個大大的難堪。徐申如夫婦的出走除了精神上的挫敗,也使徐志摩夫婦遭受了資金上的困頓。徐志摩和陸小曼都愛好享受,今朝有酒今朝醉,是以存款不多,日常生活開支均由徐申如夫婦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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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出走,經濟的拮据和精神上的恥辱感使陸小曼大發雷霆。而徐志摩彷彿失了智一般,不思及如何緩和婆媳關係,解決矛盾。反而那整個事件中最無辜者——張幼儀開刀,並給她寫了一封信,極力譴責。

此事之後,徐申如夫婦便在張幼儀家住下。陸小曼只當沒有這兩位公婆,節日也不曾問候,在錢慕英病重之際,她也未在床前伺候,錯失了大好的“婆媳和解機會”。1931年,錢慕英病死,陸小曼著喪服為婆婆奔喪,但即便生死兩隔,矛盾仍在。徐申如派人攔住了陸小曼,禁止她,明確表示陸小曼不配進靈堂。徐志摩聽聞此訊息,與父親對峙,父子因而反目,好好的家庭淪落至此。

婆媳關係雖名為如此,但不僅僅只是婆媳之間的事,其中更有一個隱形的丈夫。如果徐志摩能夠一肩擔起為人子和為人夫的責任,悉心調解,徐家的婆媳關係何至於惡化至此。

參考文獻:

《陸小曼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