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日課436丨孔子殺少正卯,不可務虛名而處實禍

荀子日課436丨孔子殺少正卯,不可務虛名而處實禍

每天一課讀經典,做一個有根的現代人,這裡是爾雅書苑。今天我們開始《荀子日課》第436講《大略篇》的學習。歡迎留言交流。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

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裡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也。

(《荀子·宥坐篇第二十八》02)

孔子做魯國的代理宰相,上朝當政七天就殺了少正卯。

少正卯,少正,官名,卯,人名。魯國大夫,曾與孔子同時在魯國講學,多次把孔門弟子吸引過去,致使孔子之門“三盈三虛”。魯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孔子任魯司寇而代理宰相時,以“五惡”之罪殺之。

弟子問孔子: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您當政首先把他殺了,沒有搞錯吧?

孔子說:坐下!我告訴你們這件事的緣故。人有五種罪惡的行為,盜竊不算在內:一是腦子精明而用心險惡,二是行為不正而又頑固,三是說話虛偽卻很動聽,四是見識淺陋而又貌似廣博,五是順從錯誤的言行又加以潤色。這五種罪惡行為,人只要有其中一種,就免不了被君子殺戮,而少正卯全有。他居住下來就足以聚集門徒而成群結隊,他的言談足以掩飾邪惡而迷惑眾人,他的剛強足以反對正確的東西而按自己意志去行事,這是小人中的豪傑,不可不殺。楊倞注曰:

心達而險,謂心通達於事而兇險也。

楊明照曰:

《禮記·王制》: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鄭注:謂皆虛華捷給無誠者也。正義:順非而澤者,謂順從非違之事,而能光澤文飾。

因此商湯殺了尹諧,周文王殺了潘止,周公旦殺了管叔,姜太公殺了華仕,管仲殺了付裡乙,子產殺了鄧析、史付。這七個人,都是處在不同的時代而有同樣的邪惡心腸,不可不殺。《詩經》中說:憂愁重重,被群小怨怒。小人成群,就值得憂慮了。

華仕,西周初齊國東部渤海邊上的隱士,不願做官。姜太公認為他不願出來做官,就不能被自己利用,就把他殺了。楊倞注曰:

《韓子》:太公封於齊,齊東海上有居士狂矞、華仕,昆弟二人立議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而食之,掘而飲之,吾無求於人。無上之名,無君之祿,不事仕而事力。太公使吏執而殺之,以為首誅。周公從魯聞,急傳而問之曰:二子,賢者也。今日饗國而殺之,何也?太公曰:“是昆弟二人立議曰:不臣天子,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諸侯,是望不得而使也;耕而食之,掘而飲之,無求於人者,是望不得以賞罰勸禁也。且夫王之所以使其臣者,非爵祿則刑罰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則望誰為君乎?是以誅之。

馮夢龍所編《智囊》說得更透徹:

太公望封於齊。齊有華士者,義不臣天子,不友諸侯,人稱其賢。太公使人召之三,不至;命誅之。周公曰:此人齊之高士,奈何誅之?太公曰:夫不臣天子,不友諸侯,望猶得臣而友之乎?望不得臣而友之,是棄民也;召之三不至,是逆民也。而旌之以為教首,使一國效之,望誰與為君乎?

我們已經逐字逐句學習完《論語》《孟子》《大學》《中庸》《道德經》《聰訓齋語》《澄懷園語》《曾國藩教子書》《聲律啟蒙》。《荀子日課》《朱子讀書法》正式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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