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屬明時期,明朝在越南是如何統治的?

明成祖在安南設定交趾郡後, 除了在該地區實行各種政治、經濟政策外,還實行了一系列文化教育政策,客觀上促進了中越文化交流和漢文化在越南的傳播,為越南黎朝文化的繁榮和發展打下一定基礎。但是,過激的同化政策和官吏的失職引起了交趾民眾的不滿和反抗,最終成為明朝統治失敗的原因之一。

安南屬明時期,明朝在越南是如何統治的?

交趾

明成祖於永樂四年(1406)九月令大軍征討安南胡季。次年初,胡季被俘,胡朝滅亡。明朝改安南為交趾郡,設三司,郡下設17府、47州、157縣,安南成為明朝的郡縣,越南史書稱此時期為“屬明時期”(1407—1428)。明成祖根據儒家大一統思想,在交趾郡實施了一系列政治、軍事、經濟和文教政策。

設定各級地方學校

明朝前期,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強,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教育逐漸普及:

迄明,天下府、州、縣、衛所,皆建儒學,蓋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

明成祖在安南設定交趾郡後,依據明朝地方學校的建制,陸續在交趾各府、州、縣設立各級地方學校—儒學。

早在永樂五年(1407)六月,明朝就在交趾設定了“嘉林州儒學” 。此後在各府、州、縣陸續設立儒學。僅永樂十四年(1416)就設立了12所府儒學、19所州儒學、61所縣儒學,一年內設立了92所儒學。

安南屬明時期,明朝在越南是如何統治的?

據《安南志原》統計,明朝在交趾各府、州、縣設立儒學共161所,其中府儒學14所、州儒學34所、縣儒學113所。

明朝在交趾建立學校後,從內地運送書籍教材頒發給各府、州、縣儒學的師生學習。越南學者亦稱:

明於我南令設府縣學校,頒四書、五經及性理書,亦欲文化國人也。

選送子弟至京學習

明朝在各府、州、縣建立學校以後,將交地區納入全國的教育系統,自永樂十五(1417)起,定期選拔交各級學校的優秀生員,送至明朝最高學府國子監就讀。

安南屬明時期,明朝在越南是如何統治的?

永樂十五年(1417),明朝始定交趾歲貢生員例。自此以後直至1428年,選送貢生員例一直在交趾郡實行。明朝規定了選送交趾貢生的比例和數量。據《安南志原》載,屬明時期交選送的貢生員共有161名。成為明朝的郡縣後,明朝將其作為如同雲南等邊遠地區加以管理。

蒐集各類人才,建立土官隊伍

明朝在統治20年間,除了建立學校培養交趾子弟、選送優秀生員到國子監就讀外,還十分重視選拔交趾本地人才,或送至京師授職回本土敘用,或在當地授以各級官職,用明朝制度培訓一支本土官僚隊伍。

阮安,作為宦官被送到北京後,因聰明能幹,又精於建築設計,所以明成祖和明英宗令他負責明朝宮殿和北京城的設計,黎澄則獻神槍法,將交製造火槍、火藥的技術用於明朝的軍火製造,他被稱為明代火器之神,官至工部尚書。黎澄之子黎叔休,仍督造軍器, 官至工部侍郎。

對選送到京師的交地方官員,明朝一般授職後將其禮送回本土任職,如任命祺潤祖為諒江府同知,明成祖還親作詩賜之。

開設鄉試

洪武初年,明太祖為遠播華夏文明於“蠻夷” ,曾下詔安南、高麗、占城等國選送鄉貢至京師參加明朝的會試,且不限名額。

永樂年間,作為明朝的郡縣,也如中國內地其他省區一樣舉行鄉試。當時分配給交郡每科鄉試舉人的名額是10名。

管理宗教,傳播儒學,華化風俗

明朝設定的各級佛教管理機構,府稱僧綱司,州稱僧正司,縣稱僧會司。設定的各級道教管理機構,府稱道紀司,州稱道正司,縣稱道會司。據《安南志原》統計,明朝在交郡設立了僧綱司11個、僧正司24個、僧會司63個,共設定了98個佛教管理機構。

永樂年間,明朝在交郡共設立了78個醫學。僅永樂十四年(1416)五月,就在5個府、12個州、31個縣設立了醫學,一年內設立了48個醫學。

明朝除了在交各府、州、縣設立醫學機構外,還選派交醫官至京授職學習。醫學、醫官為交人民治病,傳播醫學知識,無疑有利於中越醫學的交流和越南醫學的發展。

安南屬明時期,明朝在越南是如何統治的?

雖然明成祖一再強調要以安撫為主來治理交趾郡,但是明朝在交趾郡的統治是以軍事佔領為前提,所實施的文教政策也帶有“同化”的性質,一些過激的措施不能不引起已經獨立數百年而又一貫具有獨立反抗精神的交人民的不滿,隨之而來的是離心與反抗。

明朝從交趾羅各色人才,送到南、北京師敘用,長途跋涉的勞役必然引起交人民的不滿。一方面,大量的交趾工匠及其家小被送到內地從事各項工程建設,在短期內對交手工業的發展無疑是不利的。另一方面,面對大軍壓境的搜訪選送,那些不願意被徵召的交人或躲藏起來,或起來抗明。

明朝交趾開科取士,“士皆隱避不應”。明朝所選派的學官與地方官吏,水平參差不齊。交趾設郡初期,派往交趾的府、州、縣官多系兩廣、雲南等處歲貢生員、下第舉人,這些人“既無太學教養之素,又非諸司歷試之才”,只因願仕遠方而得以授職。

而一些貪官汙吏在交趾的不良行徑,則成為交趾動亂頻發的導火線。張輔、李彬等人“酒好色,貪圖貨賄”,縱容部下“掠民子女孳畜”;中官馬騏在交“貪黷誅求”,引起“ 郡縣激變,盜賊所在蜂起”。在1407—1424年間,該地區出現有史料為證的抗明團伙領袖64位,包括平民、地方豪雄和明朝授官。如範世矜曾歸降明朝,被授以新平府知府,後來卻僭稱睿武大王,據安代山為亂。

這些反明動亂幾乎遍及交全境,明朝軍隊疲於奔命,明宣宗遂於1428年令沐晟罷兵還國,所置大小衙門各罷,明朝結束了在交趾的統治。

安南屬明時期,明朝在越南是如何統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