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文化】桐城派散文創始人|方苞譜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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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1668年5月25日—1749年9月29日),字靈皋,亦字鳳九,晚年號望溪,亦號南山牧叟。桐城桂林方氏中六房十六世祖,生於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六合留稼村)。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市鳳儀裡)人,清代散文家,桐城派散文創始人。與劉大櫆、姚鼐、合稱桐城派三祖。

方苞在清代乾隆時被譽為“一代文宗”,後來 稱之桐城派鼻祖,他首創的“義法”說,提倡義理,要求語言雅潔,反對俚俗。被視為“凡文之愈久而傳”的根本法則,是集古今文論之大成”。“義法“說,是方苞文學理論的核心。

劉大櫆在繼承方苞“義法”說的基礎上,提出了“因聲求氣”說。 其弟子姚鼐繼承方、劉桐城派文論核心思想,提倡“考據、義理、辭章”兼備,使桐城派古文更為完善。

方苞、劉大櫆、至姚鼐,他們之間理論是承上啟下的繼承關係,揭示桐城古文形成。此後師事、私淑或膺服桐城派的作家遍及全國。

桐城派 主盟清代文壇200餘年,影響深遠,可謂“家家桐城”、“人人方姚”的局面。

《清史稿》:苞為學宗程、朱,尤究心春秋、三禮,篤於倫紀。既家居,建宗祠,定祭禮,設義田。其為文,自唐、宋諸大家上通太史公書,務以扶道教、裨風化為任。尤嚴於義法,為古文正宗,號“桐城派”。

【家族文化】桐城派散文創始人|方苞譜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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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小傳: 《桐城桂林方氏 家譜》原文:

苞,諱仲舒第二子,字靈皋,號望溪。 由縣學生中康熙己卯江南鄉試第一名解元,康熙丙戌中會試第四名進士,未及殿試,以母疾歸,癸巳召入南書房充武英殿樂律算書總裁,歷詹事府中允翰林院侍讀學士,遷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教習翰林庶吉士,兼修三禮館總裁,授資政大夫。 生康熙戊申四月十五日,卒乾隆己巳八月十八日。 入本縣鄉賢祠,享壽八十有二。 配江寧蔡氏,贈夫人,生康熙庚戌十一月初六日,卒康熙丙戌七月初三日。 繼配江寧徐氏,拔貢生贈內閣中書時敏女封夫人,生康熙辛未十二月二十五日,卒乾隆壬辰正月初三日,壽八十二。 側室江陰楊氏,例贈孺人,生康熙乙丑十月十九日,卒乾隆乙酉七月十六日,壽八十二,二子:道章、道興(楊孺人出)。 三女:長適廬江舉人宋嗣菼學士衡子,次適上元生員鮑孔學望江訓導元方子(蔡夫人出);次適蒲臺縣丞金壇王金範直隸天津道廣益子(楊孺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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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列傳:《桐城桂林方氏 家譜》原文:

宗伯公諱苞,字靈臯,號望溪,南董公仲子也。 生四歲,父口授諸經。嘗早起以雞聲隔霧命對,即應曰,龍氣成雲。 偶竊效為詩,父恐耗有用之心力,止之,遂絕意不復作。

家貧甚,日嘗不再食。 兄舟為講諸經註疏,相與博究群書,更相勗以孝弟。弟林早夭,公以弟服未終過時不娶,父母趣之,時弟喪已七閱月矣,公入室而異寢者旬餘,族姻大駭,乃勉成婚,猶終身病之。

遊太學,李文貞公(光地)見公文,嘆曰,韓歐復出,北宋後無此作矣。時公卿爭相汲引,公非先焉不往。

萬徵士斯同語公曰,子於古文信有得矣,然願子勿溺也。唐宋諸家,惟韓愈氏於道粗有明,其餘資學者以愛玩而已,於世非果有益也。公輟古文之學,一意窮經自此始。 凡先儒解經之書,公一一詳究,乃知窮理之精,未有如宋五子者也,遂深嗜而力探焉。 姜西溟宸英,王昆繩源嘗與公論行身祈向,公曰,學行繼程朱之後,文章在韓歐之間,其庶幾乎。

康熙己卯領鄉試解額。辛巳百川卒,執喪過禮期,猶不復寢,父曰,親親有殺,與父在為母無別矣。丙戌成進士,未廷試,聞母疾遽歸,李文貞馳使留之不得。

夫人蔡氏卒,熊尚書一瀟欲妻以女,其子本,公同年生也,公語本曰,某家法,亡妻偕娣姒日夙興精五飯酒漿奉卮匜二親左右,貴家女能之乎。本咋舌而止。

丁亥丁父憂,公以母老疾,酌禮經築室宅西偏,奉母三年,不入中門。

辛卯冬,南山集禍作。 南山集者,同邑編修戴名世著集,序列公名。 都御史趙申喬疏劾南山集孓遺錄有大逆語,部擬南山極刑。公牽連被逮下刑部獄,長繽以待命。 公在獄著禮記析疑及喪禮或問。

金壇王編修澍閒入獄視公,至則解衣般礴諮經諮史,旁若無人。 同繋者或諷曰,君縱忘此地為圜土,身負死刑,奈旁觀姍笑何。爰書上同繽者皆恟懼,公閱禮經自若,或厭之,投其書於地曰,命在須臾矣。公曰,朝聞道,夕死可也。

獄詞五上,聖祖矜疑,李文貞亦力救之,遂蒙恩宥,癸巳出獄,籍漢軍。聖祖硃諭武英殿總管曰,戴名世案內方苞學問天下莫不聞,可召入南書房。遂命撰湖廣苗歸化碑文,越日,命作黃鐘為萬事根本論,及賦一。

每奏御,聖祖輒嘉賞曰,此即翰林中老輩兼旬就之不能過也。命以白衣入直南書房,尋移蒙養齋編校樂律歷算書。

公與徐文定公承修樂律。上命與諸皇子游,自誠親王以下皆呼之曰先生。 時誠親王為監修官,性嚴,承事者多被譙呵,公遇事持正,王敬之,延為王子師。公南面坐,移王子坐東向,始就講。

當是時,李文貞在閣,徐文定為總憲,皆夙重公,與聞機務,公時以所見盡言相告,多見諸施行。

壬寅充武英殿總裁。 癸巳世宗以覃恩免公旗籍。詔曰,朕以方苞故宥其全宗,苞功德不細矣。時朱文端來定交,謂公曰,子乃鄭公孫僑趙樂毅之流也。公示以周官餘論十篇之三,文端持至上書房手錄之,嘆為當世異人。又以周官析疑、春秋綱領二書示蔡文勤,曰,周情孔思不圖二千年後乃有如親受其傳指者也。

甲辰以葬母假歸。乙巳還朝。召見,弱足不任行,命二內侍扶掖至養心殿,顧視嗟嘆久之,有先帝持法,朕原情汝老學當知此義之諭,賜芽茶二器,命仍充武英殿總裁。

庚戌詔大臣各舉學行之士當事。問公,公舉南昌龔纓、歙餘華瑞、嘉善阿煜、湻安方楘如應之。

秋,疾作,命諸子曰,昔弟林疾革時,餘因異疾,醫者令出避野寺,致不獲視含殮,死當袒右臂入棺以自罰。

辛卯授左中允,遷侍講,晉侍講學士,時孫文定嘉淦方以刑部侍郎尹順天兼祭酒,挺勁,不為果親王所容。有客自朱邸來,授公意令劾之,即以公代。公拒不可,其人怵以禍,公誓死辭。不數日,有劾孫公婪臧者,遂下獄。公謂鄂文端曰,孫侍郎以非罪死,公復何顏坐中書。於是孫公卒得免,王亦不以是有加於公也。

癸丑擢內閣學士,以足疾辭。 詔許免趨直,仍專司書局,有大議即家上之。尋教習庶吉士,充一統志總裁,命校訂春秋日講。

乙卯高宗嗣位,有意大用公。時天子大孝,方欲追踐古禮,行三年之喪,詔群臣詳稽典禮,王大臣令禮部魏尚書廷珍偕公議。魏公,公金石交也,因欲復古人以次變除之制,內外臣工各分等差,為除服之期。魏公上其議,大臣有不便者,遂格不行。魏公亦以此不安其位。公此時領武英殿書局,請於親王就直廬持服未再期不敢出,所教習庶吉士,二十七日內齋宿館舍,無敢飲酒食肉者,他部院未嘗有也。

公念受三朝恩厚,起罪廢,洊列卿貳,當以國士報。乃疏陳田文鏡所定地丁四月完半之害,請復舊制;又言歲飢當令有司得擅發倉粟平糶勿拘存七糶三常制;又言河以南祥符等五十州縣共徵米十三萬六千七百擔有奇,康熙初改令折銀,自田文鏡改徵本色,既遠水次,兼迫漕期,運價且十倍,民困不支,請仍舊折徵,於衛輝水次,官為採買。 三疏俱下部議行。

丙辰命再入南書房,疏請凡遇水旱災,五六月即以實報,七月中旬即核定災傷分數並乏食人數上聞,災大者,許動帑金修城浚隍整葺倉厫,官署相度支河橋樑塘堰圩堤溝渠垣堡,使任浚築,惟老弱不能任土功者,乃計口授粟,則為數無多,易周而可久。

尋命選四書文頒示天下,充三禮義疏副總裁。又疏陳食貨豐耗之原,請禁燒酒,禁種菸草,飭佐貳官督民樹畜,禁粟米出外洋,令紳士相度浚築水道。

丁巳遷禮部右侍郎,仍以足疾辭。詔免隨班趨走,許數日一赴部平決大事。公雖不常入部而時奉獨對。一切大除授,大政事,往往諮公,多所密陳,在廷頗側目公矣。

公復疏請矯除積習,興起人才,求皇上勤心以察之,依類以求之。按實積久,以磨礱之。信賞必罰,以勸懲之。其語尤關於主德隆替,及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所以然。

是年秋,命教習庶吉士,公嘗欲仿朱子學校貢舉議,分詩書易、春秋、三禮為三科,而以通鑑通考,大學衍義附之。詩書易附以大學衍義,春秋附以通鑑綱目,三禮附以文獻,通考各以疑義試士。朱文端及楊文定深然之,卒以違眾難行而止。至是仍欲發其端,乃請定庶吉士館課及散館則例,痾言本科館選三十有六人,江浙江西湖廣數已三十,僅餘六人耳,豈志識才人之不若哉,以聲律詞章多未習也。

請日後籍隸江浙江西湖廣福建者,仍課以詩賦,餘專治本經義疏及通鑑綱目所載政事之體要,散館時試以所專課各二篇,其兼通者亦許自著所長而不相強。庶東南之士益留心於經濟之實用,而河北五路及遐方之士亦不至困於聲律之未諳。

使天下知政事文學皆人臣所以自效,而政事所關尤重。 疏下,諸臣議格不行。又疏言會議時九卿中有異議者,宜並列上候聖裁,其詹事科道,宜與九卿會議各抒己見得專達;又請以湯公斌從祀孔廟,熊公賜履郭公琇入祀賢良祠;又請定孔氏家廟祀典補祀先聖前母施氏;皆格於廷議。

初公在蒙養齋與河督高君共事,既而高違眾議開毛城埔,舉朝爭之不能得,臺省二臣竟以是下獄。公言于徐文定,文定上言不當以予罪諫官,上即日釋之。 公復具疏力陳河督之愎,河督入對,上以疏示之,大憾,思傾公。

禮部薦一貲郎入曹,履親王董部事已許之矣,公以故事禮部必用甲乙科,不肯平署,王亦怒。會新拜泰安為輔臣,召魏尚書廷珍為總憲,忌者爭相告曰,是皆方侍郎所為也。以後有疏下,九卿議,輒合口梗之。於是河督言公有門生在河上,嘗以託之。上稍不及公,而部中又有挺身為公難者,公自知孤立,以老病請解侍郎任,許之,仍以原銜食俸教習庶吉士。

己未充經史館總裁。眾以上意未置公也。 屬庶常散館,公請補後到者試,忌者劾之,謂公有所私,遂落職。 命仍在三禮館修書。而編修呉紱者,公所卵翼以入書局也,至是,盡竄改公之所述,力加排詆,聞者騁之。然上終思公,屢顧左右大臣言,方苞,惟天性過執,自是而非人,其設心固無他也。吏部推祭酒,上沉吟曰,是官應使方苞為之,方稱職。旁無應者。

辛酉周官義疏成,上留覽兼旬,命發刻,一無所更。壬戌年七十有五,以衰病求解書局。賜侍講銜歸裡,杜門謝客。

江督尹文端三踵門求見,以疾辭,又以先世未遷葬不遑家居,寄食僧舍中,葬乃返。始建宗祠,定祭禮,作祠規、祠禁,設祭田,以其餘周子姓窶難及嫁娶喪葬之不能舉者。明年就醫浙東,作雁蕩天姥之遊。

安徽布政使李公學裕未受篆屏騶從造門,學使尹公會一徒步操几杖造門,皆執弟子禮。公畏人疑詫,乃掃墓繁昌避之。

己巳秋,儀禮析疑成,公以此經苦難讀,註疏多膚淺,七十以後,每晨起,必端坐誦經文,積日夜思之,凡十易稿乃就。

八月十八日卒,壽八十有二。 時乾隆十四年也。疾革,數舉右手,示子孫申袒臂之命從之。

公貌怯瘦,身長,面微有豆斑,目光照人如電,生平言動必準禮法,事親至孝。 父嘗曰,吾體未痛,二子已覺之,吾心未動,二子已知之。

赴詔獄時,母老疾多悸,乃詭言奉召入都,不得頃刻留,逾年事解,迎養京邸,母夫人尚不知也。 所著喪禮或問,足發人心昏蔽,士友感而服行者多終身。

遇父母兄弟忌日必廢食,得任子恩授兄子道永,誡子侄每遭期功喪必準古禮宿外寢。

居家,客至必令子弟奉茶侍左右,或宴會則行酒獻餚,示長幼之節。母夫人尤嚴正,嘗遘疾,天子賜醫,醫曰,法當視面按脈,乃覆命。母曰,我雖老,婦人也,可使醫者面乎。公曰,君命也,母閉目命搴幃,顏變者久之,既而曰,聖恩良厚,繼自今勿使吾疾更上聞矣。公於辭受取與無所茍。

金陵王生以金贄介某姻求來學,公即以金贈某姻,無何,王生卒,因自出金如其數賕之,不使某姻知也。有富人乞題喪主,饋重金,嚴拒之。

其自視常若下於恆人,視隸圉臧獲愛親敬長一事一言之善,輒反躬自責,愧不能行。有以過規,則誠心德之,與朋友責善亦甚嚴。嘗面折人過,多人所難受。

自為諸生,即名動京師,雖在難時,王公皆嚴憚之,遇宦達者,必以吏疵民瘼政教得失相責難,而時引古賢大節相砥,未嘗一及於私。

李文貞以直撫入相,公問自入國朝以科目躋茲位者凡幾,文貞屈指得五十餘人,公曰,甫六十年而已,得五十餘人,其不足重明矣,願公更求其可重者。時魏公廷珍在坐,退而曰,斯人吾未前見,無怪人多不樂聞其言也。

座師高廷尉初度,公方為諸生,壽以文引老泉上富鄭公書,以循致高位而碌碌無所成為懼。觀者大駭,廷尉曰,吾正欲諸公聞天下之正議也。 後進有請業者,公必問所治何經,所得何說,所學誰氏之文,蓋有負盛名而舌撟汗下不肯對一詞者,公輒愀然不樂。

公論學一以宋儒為宗,其說經皆推衍程朱之學,所尤致力者春秋三禮也。論文嚴於義法,非闡道翼教有關人倫風化不苟作。 凡所涉筆皆有六籍之精華寓焉。讀其文知其篤於倫理,有中心慘怛之誠,蓋皆其宅心之實,與人之忠,隨所觸而流焉者也。

素不喜班史及柳文,條舉所短而詆之,人或以為過。而公守其說彌篤。嘗謂自南宋以來,古文義法不講久矣,吳越間遺老尤放恣,無一雅潔者。古文不可入語錄中,語晉魏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板重字法,詩歌中雋語,南北史佻巧語,世以為知言。

所著有周官辨、周官集註、周官析疑、春秋通論、春秋直解、禮記析疑、喪禮或問、儀禮析疑、春秋比事目錄、左傳義法舉要、刪定管子荀子、史記注補正、詩義補正、離騷正義、刪定通志、唐宋元經解及望溪文集行於世。

整理編輯:方友才

資料來源:《桐城桂林方氏家譜》、《清史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