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判詞
說起古代的判決書,可比今天有趣得多了,既沒有兇巴巴的語言,也沒有固定的格式,甚至很多既不敘述案情,也不援引法律,只有筆下生花,妙語連珠,寓法理、情理於高超的語言藝術中,讓人看後忍俊不禁,拍案叫絕。
比如一代詞人蘇東坡,在杭州當通判時,就遇到這樣一起案件:一和尚愛上了一名妓女,家財用光,還被妓女拋棄。失戀後的和尚好不鬱悶,天天借酒澆愁,一次喝醉後,去找妓女,妓女連正眼都不看他一下,厲聲喊他“滾!”。和尚氣得不行,熱血上湧,抽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刺向妓女,妓女當場斃命。
和尚沒有逃跑,而是乖乖的等警察叔叔上門來抓他。到了衙門,蘇東坡親自審理,他一見和尚胳膊上有紋身,刺的還是一副書法對聯,不禁樂了。只見對聯曰:
“但願同生極樂園,免如今世苦相思”
。
經過一番審理後,蘇東坡當即也寫了一幅堪稱下聯的判詞:
“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了卻相思債!”
最後把和尚拖出去斬立決了。
後來,蘇東城調到徐州當太守,又審理了一起和尚懷遠惹下的官司――不過,這回是和尚被別人毆打。
經詳細查明,這位和尚也是個“花和尚”,身在佛門卻心繫紅塵,某日酒後調戲良家婦女,被吃瓜群眾一陣暴打。和尚擔心被逐出家門,於是惡人先告狀,說自己被欺負了,告到徐州府,在蘇東城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
蘇東坡多方瞭解情況下,寫下兩句話交給他:
“幷州剪子蘇州絛,揚州草鞋蕪湖刀。”
讓懷遠和尚回家去面壁思過。懷遠回寺後想破腦袋,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後專門去請教老師,老師說:“這是一句歇後語,謎底是‘打得好’!”
又說北宋時,一位管理官銀的會計,每天下班後,都會將幾枚銀子藏在衣袖中帶走,一次被崇陽縣縣令張詠發逮個正著,便以盜竊國庫罪把他打入天牢,秋後問斬。
小吏認為不就是幾兩銀子嗎,擱今天,連蒼蠅都算不上,判得也忒重了,天天寫申訴信,要求再審。
張詠沒有理會,而是提筆寫下如此判詞:
“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
生動形象,言簡意賅,將偷東西的危害性說得入木三分,小吏見此,無言以對,只好認罪伏法。
再說明朝時期,湖南長沙兩頭牛打架,一死一傷,牛主人為此大打出手。
長沙太守祝枝山訪貧問苦,恰好打此經過,問明情況後,當即提筆寫下判詞道:
“兩牛相鬥,一死一傷。死者共食,生者共耕。
”一場看起來誰也無法化解的矛盾,就這麼四兩撥千斤的解決了。
也是在明代,江西南昌寧王府家裡養了一隻丹頂鶴,這可不是一隻普通的丹頂鶴,而是當朝皇帝送的。有一天,寧王府的小姐帶著這隻精貴的鳥逛街,不想被一戶老百姓家竄出的土狗咬傷。
寧小姐告到衙門,狀詞上只寫了八個字:“鶴系金牌,系出御賜。”知府當即判曰:
“鶴系金牌,犬不識字;禽獸相傷,不關人事。”
妙對如此,又合情合理,實在令人歎為觀止,寧小姐一時語塞,此案也就這麼結了。
清代的鄭板橋,曾任山東濰縣縣令,一天,下屬抓來倆人,一個和尚和一個尼姑,聲稱他們私下苟合,簡直敗壞社會風氣。
經查,二人原來是同村人,從小一起上幼兒園,一起上小學,中學,可謂兩小無猜,青梅竹馬,早就私訂了終身,發誓要永永遠遠在一起,只是沒敢在公開。
但女方父母是拜金主義者,未經女兒同意,就許配給了村裡一個老財主做妾,還收下了貴重的聘禮。女孩哪能接受這個現實,偷跑出家門,到了一尼姑庵,削髮為尼,男子知道後,也心如止水,跑到廟裡當了和尚。
誰知有一次,二人在山上相遇,互訴衷腸,被人發現拿住。鄭板橋是個浪漫的人,也是個多情的人,還是個追求自由的人,他聽完二人講述,也被他們的愛情深深感動了,於是寫下判詞:
“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歸寂,此後敲門月影遙。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
意思是,他們可以還俗結婚了。
同樣是關於婚姻自由的,清乾隆年間,一死了丈夫的年輕婦人想再嫁,遭到家人極力阻止,婦女於是向官府遞上狀紙,寫道:
“豆蔻年華,失偶孀寡。翁尚壯,叔已大,正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
知縣接狀,二話不說,揮筆寫下:
“嫁!”
這份判決書,如果申請吉尼斯記錄,當屬古今中外字數最少的判決書,因為就這麼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