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擁有鐵帽子王頭銜的十二家親、郡王,有哪些實際特權?

大明萬曆四十四年、後金天命元年(1616年),遼東都指揮使司建州左衛指揮使、龍虎將軍努爾哈赤自立建國,建立了後金政權。在他建國之初,就將次子代善等四人封為“和碩貝勒”,參與治理後金國政。此時的後金諸事草創,還沒有建立如同中原王朝一般的各種政權制度、文武官位、宗藩爵祿,後金宗室在整個努爾哈赤在位的十一年裡,最高等級的爵位就是“和碩貝勒”。

清代擁有鐵帽子王頭銜的十二家親、郡王,有哪些實際特權?

大明崇禎八年、後金天聰九年(1635年),繼任後金汗皇太極降服了漠南察哈爾部,獲得了所謂的“傳國玉璽”,後金群臣於是在天聰九年十二月向皇太極上疏,勸他“早正大號、以安天下”。天聰十年(1636年)四月十一,皇太極經過周密準備後,在盛京(瀋陽)舉行盛大祭天儀式,正式稱帝,將國號從“大金”改為“大清”,將年號從“天聰”改為“崇德”,追尊父親努爾哈赤為“太祖”。皇太極稱帝后,群臣為其上“寬溫仁聖皇帝”的尊號,皇太極就是清朝第二代、也是實際上的開國皇帝——清太宗。

清太宗登基後,按照中原制度對清朝的官制、禮制、爵祿制重新進行了調整和改革,其中宗室爵祿制度被明確為九等,即: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而且鎮國公、輔國公兩級被分為入八分和不入八分。首批受封頂級爵位的宗室王公是:和碩禮親王代善、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和碩睿親王多爾袞、和碩豫親王多鐸、和碩肅親王豪格、和碩成親王嶽託、多羅武英郡王阿濟格、多羅安平貝勒杜度、多羅饒餘貝勒阿巴泰。這就是清朝第一代宗室王公。

以上宗王中,和碩成親王嶽託後來因過失被降爵為和碩貝勒,但去世後又追封為多羅克勤郡王,由其子阿達禮承襲爵位。而封爵時身染重病的和碩貝勒薩哈廉(代善之子)沒能晉爵,並一個月後病逝,太宗追封他為和碩穎親王。

順治元年(1644年),順治帝晉封自己的兄長、太宗第五子碩塞為多羅承澤郡王。順治五年(1648年),和碩穎親王薩哈廉的次子勒克德渾因平定江南的軍功,被允許降等襲封,改王號為多羅順承郡王。順治八年(1651年),順治帝親政後,以軍功再晉封碩塞為承澤親王。

至此,清初軍功諸王中,就形成了和碩禮親王、和碩鄭親王、和碩睿親王、和碩豫親王、和碩肅親王、承澤親王(不加和碩)、多羅克勤郡王、多羅順承郡王這八家頂級親、郡王爵位,以及其他一些稍遜一籌的宗王爵位。雖然太宗皇太極、順治帝(包括攝政的多爾袞)、康熙帝、雍正帝在位時,沒有明確規定這些宗王的爵位可以“世襲罔替”,但皇帝們都很有默契地代代保留著立國之初時建立功勳的宗王們所留下的王爵,讓他們的後代在實際上“世襲”了祖先的親王(郡王)爵位(僅限於七家頂級宗王,多爾袞已經削爵)。

清代擁有鐵帽子王頭銜的十二家親、郡王,有哪些實際特權?

不過由於內部的權力爭鬥,這些軍功宗王的爵位有被廢黜(睿親王多爾袞、英親王阿濟格),有被降爵的(如豫親王多鐸,降爵為信郡王),有改變王號的(如禮親王改巽親王、康親王;肅親王改顯親王;承澤親王改和碩莊親王;克勤郡王改平郡王),諸王的爵位在後世傳承過程中變動很大,沒有形成制度化、令名化、“正統化”。

直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帝鑑於國初軍功宗王們的封號有的被褫奪、有的降爵、有的改號,不能完整地反映當初諸王的功勞和成就,不能體現激勵後人的作用,於是他藉著給多爾袞平反的機會,在這一年下詔,恢復了軍功宗王們在國初時的封號,並明確了他們的爵位由後人“世襲罔替”,永世不降。

這樣,禮親王(代善後裔)、鄭親王(濟爾哈朗後裔)、睿親王(多爾袞養子後裔,實際是多鐸一系)、豫親王(多鐸後裔)、肅親王(豪格後裔)、莊親王(起初是碩塞之子承襲,但大宗在雍正初年絕嗣,由雍正帝主持,以康熙帝第十六子允祿及其後裔承襲)、克勤郡王(嶽託之子羅洛渾後裔)、順承郡王(薩哈廉之子勒克德渾後裔)等六位親王,兩位郡王被乾隆帝釐清了世系傳承,並恢復祖宗起初時的爵位和名號,明確了“王爵世襲罔替”制度,從這個時候開始,清朝“開國八大鐵帽子王” 的民間俗稱才終於形成。

而在乾隆四十三年之前,起源於清初的“八大鐵帽子王”,他們的爵位或被降爵、或被削爵,根本就沒有在後世同時存在過,也沒有明確的“世襲罔替”資格,連數量也沒有八家。能夠恢復最初的王號和地位,這都要感謝乾隆帝的“聖恩浩蕩”。

清代擁有鐵帽子王頭銜的十二家親、郡王,有哪些實際特權?

除了開國軍功諸王有八家在乾隆帝時期獲得了“鐵帽子王”資格之外,雍正帝時期,雍正帝曾賜予心腹重臣、第一愛弟:康熙帝第十三子允祥‘世襲罔替’親王資格,但是允祥堅辭不受。直到雍正八年(1730年)允祥去世後,雍正帝才最終確立了允祥生前一直拒絕的“世襲罔替”待遇,怡親王世子弘曉(允祥之子)承襲親王爵位後,被雍正帝明確為“世襲罔替”資格,怡親王也是清初軍功親王得以世襲王爵之後,第一家恩封的世襲親王。

此後,在同治、光緒兩朝,又有恭親王、醇親王(道光帝皇子奕訢、奕譞)、慶親王(乾隆帝皇子永璘之孫奕劻)三家親王因功(或者因親)被朝廷確立了“世襲罔替”資格,加上雍正帝時期確立的怡親王(允祥之子弘曉)、乾隆帝時期確立的八家“世襲王爵”,整個清代,一共是十二家親王(郡王)獲得了“世襲罔替”資格,即民間所稱呼的“鐵帽子王”。

清朝宗室爵祿制度在整個中華歷代王朝中,都算是最合理、最突出的(只有兩宋可以相比),朝廷對宗室人員的封爵及其嚴謹、管理也非常嚴格,整個清朝皇族,只有不到百分之七的宗室子弟最終獲得了爵位,其中具有奉恩鎮國公以上(即高等爵位)稱號的更是隻佔整個皇族(男性成員)數量的百分之二。

而除了皇子、宗爵世子(繼承人)之外的皇室男性成員(未授爵者),如果想要獲得自己身份所對應的爵位,必須得參加每年一次、由宗人府主持的考試,以考試成績決定是否授爵、授予何種爵位,這就是“考封”。宗室子弟在年滿二十後,可以報名參加朝廷的“考封”,以翻譯科(滿漢文互譯)、步箭科(立射)、馬箭科(策馬射靶)三項考試結果來考核,每項科成績分優、平、劣三種,得三項“優等”者,授予其身份所對應的爵位;“兩優一平”者,降一等授爵;“一優二平”、“二優一劣”者,降二等授爵;“三平”、“一優一平一劣”者,降三等授爵;而只有“一優兩劣”、“兩平一劣”、“一平兩劣”、“全劣”者,取消其本次授爵資格。宗室子弟可以多次參與“考封”,沒有透過考核者准許繼續參與下一次考核,直至考上為止,期間以閒散宗室對待。

清朝雖然設立了十二家“世襲罔替”的鐵帽子親王、郡王,但這遠遠不是其所擁有的全部宗室高等爵位,整個清朝二百六十八年,生封及追封的異姓王除外,宗室中先後冊封(追封)了不下四十位親王,郡王的數量也大致如此(指首封王爵)。其中除了雍正帝(雍親王)、乾隆帝(寶親王)、嘉慶帝(嘉親王)、道光帝(智親王)得以最後承襲大統、登基稱帝外,也只有前文所述的十二家“鐵帽子王”得到了世襲資格,其餘諸王都是按照宗室制度降等襲爵,經三降之後,以奉恩鎮國公(始封親王后裔)和奉恩輔國公(始封郡王后裔)爵位世襲。那麼,“世襲罔替”的鐵帽子王和普通親、郡王究竟有什麼區別,他們所擁有的特權到底有那些?下面就為大家一一加以解答。

根據清朝宗室爵祿制度,皇族(男子)被封為親王后,所享有的待遇是:年俸白銀一萬兩、祿米一萬斛;敕建合乎儀制的王府一座;封王時皇帝額外賞賜京師不動產(鋪面、民房、甚至當鋪)若干間;賜予田地、莊園、山林若干頃。這是物質方面。

政治待遇方面:親王在朝廷舉行大典、皇帝召集燕饗、大朝會時,覲見排班位置永遠在最前,距離皇帝最近,“皇恩隆隆”;國家議政會議,可以參與(雖然是象徵意義,但也是無上的光榮);受皇帝差遣,可以辦理八旗旗務及管理宗學、閱兵、考核、修陵等要務,也都是一等一的好差事。

清代擁有鐵帽子王頭銜的十二家親、郡王,有哪些實際特權?

而“鐵帽子王”相對於普通親王來說,更加有以下幾個特權:

一、王府獨享:按照清代宗室制度,宗室普通親王(郡王)的王府都不是屬於個人所有,始封親王(郡王)當然可以終身居住,但是他們去世後,其繼承人經過三代降爵後,基本就到了貝子、鎮國公、或者輔國公的位置,根據儀制,不能繼續住在祖宗的王府內,必須要搬出王府,由內務府按照他們現在的爵位另外安排合適居所了。例如:乾隆帝的愛子、皇五子榮親王永琪生前封親王,去世後其子綿億先襲貝勒,後晉封榮郡王,乾隆帝賜予皇孫一座王府,在內城西南太平湖畔。後來綿億去世,數十年後其孫奕繪降等襲貝子,爵位太低,不能繼續住在王府,所以朝廷就收回了太平湖畔的榮郡王府,轉賜給咸豐帝七弟醇郡王奕譞居住(如果奕譞不是因為兒子載湉承繼大統、成為皇帝的話,若干年後,他的府邸也會在某一代後裔手中被收回,轉賜另外的宗室親郡王。)

但是鐵帽子王的王府,因為爵位世襲,所以允許代代相傳、不用轉手,尤其是清初時期的幾家軍功親王(郡王),每一家的王府都傳承了數百年,從未易手,這也使得他們的後裔在“世襲”的府邸內代代相傳,大興土木,建築華麗壯觀,使得“世襲罔替”的好處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這也是京師當時所獨有的稀罕景象。

二、爵祿豐厚:原本鐵帽子王和普通親王的年俸在清初時都是一樣,為“白銀一萬兩、祿米一萬斛”(郡王是白銀五千兩、祿米五千斛),但從康熙中期開始,康熙帝對宗王們的俸祿進行了調整,俸銀不變,但是祿米減半,親王五千斛、郡王兩千五百斛。不過,軍功諸王后裔的俸銀和祿米不變,也就是說和碩康親王(禮親王)、和碩鄭親王、和碩顯親王(肅親王)、和碩莊親王、多羅信郡王(豫親王)、多羅平郡王(克勤郡王)、多羅順承郡王這幾家的俸祿米糧照舊按照“銀萬兩、米萬斛”的標準發放(睿親王已削爵)。相當於每年“鐵帽子親王”要比普通親王多五千斛米,大約相當於今天的300萬元左右(鐵帽子郡王減半,大約150萬元),即使以今天的水準來衡量,也是很高了。另外,對於鐵帽子王們,歷代皇帝大都很看重(也有以他們為例子來顯示重視宗族的意思),多有“加親王雙俸”,也就是俸銀加倍,一年兩萬兩的情況,這就更加待遇優厚了。

三、最明瞭的特權——爵位世襲;恩封的普通親王(郡王),都要降等承襲,無一例外(即使有特殊例子,如康熙帝二哥裕親王福全,因忠厚沉穩、品行端正,極得康熙帝尊重,所以他去世後,康熙帝明令裕親王爵位世襲三次不降;再如乾隆帝長子永璜,英年早逝後被乾隆帝追封定親王,其爵位也世襲了三代。不過最終福全和永璜的後裔還是降爵,以鎮國公世襲)。但清朝這十二家“世襲罔替”的鐵帽子王們,他們的爵位永遠不降,代代傳承,而且下一代的繼承人不必參與“考封”,可以直接承襲爵位(其他兒子還是要參與考核)。即使在任鐵帽子宗王有罪、有過,被褫奪爵位,朝廷依舊要從其他小宗內挑選合適人選,繼續承繼爵位,而不會就此廢黜這一系的世襲資格。相對於前兩項特權來說,這一項“爵位世襲”的資格,才是“鐵帽子王”的後裔們最實在、也是最有利的特權。它保證了祖宗的爵位可以代代傳承、先王功勞換來的富貴也可以輩輩享受。

清代擁有鐵帽子王頭銜的十二家親、郡王,有哪些實際特權?

不過歷史的車輪在緩緩前進,“世襲罔替”終究也有盡頭,鐵帽子王爺們曾經擁有過數百年高高在上的權勢、財富和地位,但經歷了辛亥年的歷史鉅變後,隨著清朝的消亡,他們的後裔也成為平民,並在短短几十年內迅速消耗完祖宗們歷經多年所積攢的鉅額財富,走向了社會的普通階層。曾經的榮華富貴如同過眼煙雲,“鐵帽子王”們的特權地位也在歷史的激烈變革中被歷史長河所吞噬,消逝得無影無蹤,成為愈來愈遠的記憶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