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和小姑子家住兒媳的陪嫁房,整整5年不願搬走,兒媳怒提離婚
我想公婆走了的話,小姑子一家肯定不好意思再住下去的,可老公不去跟公婆說...
我想公婆走了的話,小姑子一家肯定不好意思再住下去的,可老公不去跟公婆說...
但是在古代宗法嫡長制度下,嫡和庶的區別是非常大的,雖然楚威王對其非常寵愛,但楚威王死後地位瞬間一落千丈,被趕出王宮,過過奴婢一樣的生活,後被當作嫡公主羋姝的陪嫁媵侍遠嫁秦國...
聲子就是孟子的陪嫁同族女子,她的身份沒有明確到底是妾室的哪一種...
甚至在正室死後,陪嫁媵侍是可以被扶正的,但是其他的妾室幾乎是沒有被扶正的機會的...
這樣算算其實男方也不虧,畢竟88萬彩禮換來了天價陪嫁,但是這個男方腦子轉不過來,就是一個勁的覺得女方在逼迫自己,並且表明自己就是拿不出這88萬...
現實就是這樣的,男方也嫌棄女方窮,我當初月薪三千,在杭州,小男方7歲甚至9歲,因為我長得一般般,3-5分路人顏值,特別想結婚,因為顯老,覺得男方大一點結婚機率高一點,其實陪嫁現金夠杭州偏遠地區首付跟裝修,不裝修半套房子錢...
因為這樣女方父母,結婚後也會因為其他事情鬧的,本來古代給彩禮就是斷絕和原來家庭的錢 您以為呢 而且三從四德里有拿夫家錢補貼孃家會被禮法處理的,如果是真愛可以加一次,如果不是真愛一次都不給加...
宋福金原本出身名門,也是一個大家閨秀,然而由於戰亂家人去世,她成了孤兒流落街頭,被當地的刺史王戎救下之後,便讓宋福金給自己的女兒做丫環,因為兩人年齡相當,所以宋福金和王家小姐感情很好,之後王小姐嫁給徐知誥之後,宋福金作為陪嫁丫環也進入了徐家...
現在我還不嫁了,想要貪圖我的這兩套陪嫁房,你們想多了,這是我辛苦掙來的錢買的你們還想打它的主意簡直就是痴人說夢”後來我們兩人就結束了感情,從那之後我再也沒有跟他們聯絡過,在外人面前我也說不認識他們,我真的覺得他們一家人太噁心了...
在古代,大戶人家的女兒都被稱之為“千金小姐”,而且身邊總會有一些貼身的丫鬟,而這些丫鬟的家裡一般都比較貧窮,從小就被父母賣到了這些大戶人家當丫鬟,伺候這些千金小姐的生活起居,然後等到小姐出嫁的時候,這些丫鬟們也會成為陪嫁品,隨著小姐一起到男...
我們離婚的事事先並沒有告訴婆婆,我正想著讓他們都離開我的陪嫁房,卻無意中聽到婆婆對那個負心男人說,“兒子,兒媳的陪嫁房是別墅,還可以再住進我們一家九口人,讓你哥哥和小姑子一家都搬進來吧...
”我當時就這麼隨口一說,婆婆卻當真了,我也沒辦法了,就只好把我媽給我買的新房先讓給小叔子住,我當時就說了是借給小叔子夫妻住的,這婆婆一家他們都知道的,可是這一住住三年多時間,小叔子他們夫妻兩個又存錢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我就想把我這套房子收...
包拯的原妻李太太,在包拯中年的時候就已經去世,而繼室董氏,為包拯誕生下長子包繶, 19歲那年,他被授予太常寺太祝的頭銜...
前幾年大女兒結婚,找的男朋友是我們朋友的兒子,對於這個女婿我們很滿意,也很開心,原本想著大女兒結婚我們陪嫁一輛車,但是後來老公非要給女兒買一套房子,因為我們當地的房價不高,不到五十萬就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主要就是為了給女兒做一個婚前財產,老公...
所以說,古代男人的“三妻四妾”並非真正的量詞,而是形容詞,形容男人們可以擁有眾多的妻妾...
沒有想到這句話就徹底激怒了男朋友,他直接就理直氣壯的說:你們家兩套房子也不住人,憑什麼不能給你當陪嫁呀...
後來我們結婚,都覺得丈母孃會給不少的陪嫁,卻不想陪嫁就簡單的幾個傢俱,別的都沒,村裡的人更是看笑話,我心裡也是沒有多想,和老婆繼續好好的過日子,一直到女兒滿月的時候,丈母孃竟然直接就給送了一套房子,說我們想去城裡住就去住,不想住租出去也成,...
而男方也非常樂於有小姐能夠將丫鬟嫁給自己,畢竟娶個小姐還附帶兩個丫鬟,怎麼說這筆買賣都是不虧的,在古代這是稀鬆平常的事情,男人三妻四妾在古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還能防止男子有三心二意,畢竟家裡有幾個女人就夠他操心了,哪還有心思再去操心別...
圖源網路陳明回來後,看著門外的一大幫人,顯然就明白了是母親的自作主張,阿貞是個聰明人,自然知道當初母親和他說的話是什麼意思,他已無力迴天...
通房丫頭們是封建社會對女性毒害的寫照,終其一生,運氣好成為主人的小妾,身份並不會多高,而且老了還是會被冷落,運氣不好,服侍主人半生,結果老了被趕出家門,只能靠乞討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