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十問十答(第三期)

出口退稅十問十答(第三期)

答:根據國稅公告2013 30號附件3的規定,需要與客戶簽訂賠償協議、客戶所在國家官方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質檢報告材料,並對不能收匯部分提交《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如相關資料獲取退稅機關認可則視同收匯,反之需針對未收匯部分做免稅處理...

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