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宋江,《水滸傳》全書一號人物,他的揮金如土慷慨解囊,使他成為北宋帝國盛名遠播的一代名士,更使他榮獲“呼保義,”“及時雨”,“孝義黑三郎”等一大串美譽,但這些個稱號可不是空穴來風,是宋江掏了無數次腰包,賙濟了了無數好漢百姓,用真金白銀堆出來的。

所以,宋江成名的關鍵因素,簡單總結只有兩點:第一會做人,第二肯花錢。但隨之而來的,是在宋江身上兩個有待考證謎團:宋江到底有多少錢?他的錢都是怎麼來的?這兩個疑問 書中 並無交代。

今天,咱們就根據原著中所提的點滴線索,結合宋江所在的北宋王朝真實歷史背景加以分析,找出答案。

“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首先,先盤點下水滸傳中宋江對於初次相識者的行善記錄:

初識閻婆惜,贈10兩白銀賙濟

初識武松,贈10兩白銀路費

被押送至濟州時,贈20兩白銀打點獄卒及其他官員

初識李逵,贈60兩白銀供其用作賭資

和李逵戴宗喝酒時,得知一對賣唱父女有難,贈20兩白銀賙濟

在未入夥梁山之前,級別僅是小小鄆城縣政府文秘的宋江,總計贈送出了白銀共計120兩,在北宋宋徽宗年間,也就是宋江所在朝代,120兩紋銀換算成今天人民幣購買力大概是120000元人民幣,這還是豬肉沒漲價之前的購買力,當然,但這僅是他慈善事業中的冰山一角,有記錄的120兩,沒有記錄的無償捐贈,至要比120兩銀子多百倍甚至千倍,而且是常年累月不計回報的無償捐助。

由此可以推斷,宋江在他多年的慈善生涯中,最少要捐獻出數百萬元人民幣以上,才能成為北宋帝國公認的慈善家,才配得上“及時雨”“呼保義”這種極度讚譽。因此我們不難判斷,捐款能捐出千八百萬元,宋江的家底該有多厚,至少10倍於捐款總額。

“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但宋江的父親就是宋家村一普通農民,世代靠種地為生,從宋江這代開始,才步入吏途,因此宋江也肯定不是什麼富二代,而且宋江也並非商人,不做買賣不做生意,不是巨賈,也並非高官,僅僅是一個不入流,沒有品級的縣衙小吏,用現在話講,最多最多算給縣政府打工的編外人員,別說是公務員,連事業編算不上。

而且中國古代對於“官”和“吏”有明確等級劃分,在北宋年間。

官,是中央政府直接委派,是國家承認,有功名在身的正經公務員,而且有遷升機會,幹好了可以網上提拔。

吏,則是當地政府外聘的臨時工,編制不在中央體制內,跟當地政府屬於勞動合同制,而且無論地位還是待遇都極其低下,是個很被體制內官員歧視的存在。

“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所以這裡就存在一個矛盾,宋江的錢到底是哪兒來的?

北宋政治家沈括編纂的《夢溪筆談》中有記載:“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求賄為生,往往致富者”。

一語道破天機,宋江在鄆城縣政府打工的工資微薄到可憐,而且還不夠穩定,別說到處揮金似土賙濟他人,甚至連自己的溫飽問題都未必能解決,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宋江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灰色收入,是一個靠收受賄賂為生的隱形富豪!

說到這,咱們就不得不研究下宋江的具體工作內容:

宋江的職位是押司,具體工作就相當於文秘和師爺角色,大概就是負責整理文書,卷宗,訴狀,下發公文等一系列具體流程化工作,是個能直接影響到縣裡一把手最終決策方案的重要崗位。

咱們看《水滸傳》中第二十回,宋江有個手下叫張文遠(也就是和閻婆惜通姦的情夫),職位是貼書後司,是宋江的助手,是比宋江地位還低的小吏,別看地位低微到不能低微,但張文遠卻在宋江謀殺罪名成立後,卻能直接掌控縣長時文斌的審案態度,不但如此,張文遠還慫恿閻婆去上州里告狀,雖然時縣長有意包庇宋江,但在張文遠軟硬兼施的手段下不得不秉公辦事,儘管很不情願,但還是派朱仝和雷橫帶人去抓捕宋江。

“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區區一個宋江的手下尚有如此大能量,何況是沒有犯案之前的宋公明?而且宋江盤踞鄆城縣多年,根深蒂固,黑白兩道通吃,從黑社會鄉長晁蓋,到縣政府刑警隊兩位隊長朱仝雷橫,全部和他交情摯厚,甚至都拿他當大哥,宋江儼然就是鄆城縣“地下組織部部長”,徹頭徹尾的地頭蛇。

因此,憑藉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和有求必應有難必幫的顯赫名望,再加身居重要崗位能左右地方政府決策態度,使宋江在鄆城縣真正做到手眼通天,這就是宋江謀取大宗灰色收入的強硬資本,不誇張的說,宋江在當地跺一腳地皮都顫三顫。

“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那宋江既然有這麼大能量,具體是從哪些是事務方面謀求灰色收入呢?

首先咱們看北宋年間,距離當今社會有八九百年曆史,那個時候不可能像現代社會一樣有花樣繁多的商業模式,根本不存在房地產,旅遊,能源,交通等等一系列支柱產業,當時的縣政府更多是充當稅務局,公安局,法院等職能,主要負責收稅,維穩治安,和訴訟打官司。

但僅治安,訴訟兩項工作內容,就足以讓宋江摟錢摟個溝滿壕平,治安口工作主要是捕盜抓賊和各類刑事案件,可抓可不抓的,宋江稍微運作,在文書證詞上面稍下功夫,或者在知縣大人面前略盡美言,就能不抓。

抓了後可放可不放的,宋江稍加打點疏通,就能立馬釋放,這麼一來,主動送上門的“感謝費”能少的了嗎?

就算是遇見非抓不可的要犯,宋江同樣能榨出油水,比如晁蓋就是最好的例子,上級部門到下屬縣城抓捕要犯,首先要通報當地縣城進行配合抓捕工作,但按流程走,通報文書要先透過縣政府押司,然後再轉交知縣,最後由知縣下達逮捕命令,才能帶兵抓人。

所以上級抓捕命令傳達到下屬縣城時,第一個得知抓捕訊息的就是縣政府當值押司,也就是宋江所在的崗位,所謂近水樓臺先得月,宋江不知道當了多少次“內鬼”,不知給多少犯事的“好漢們”通風報信使他們逃過抓捕,當然,事後的酬謝還少的了嗎?

就拿宋江給晁蓋通風報信來說,後來晁蓋派劉唐給宋江送來100兩黃金酬謝,摺合當今購買力約為人民幣一百萬元,宋江沒敢收,那是因為晁蓋的案子太大,宋江擔心留下通匪罪證而得不償失,所以才拒絕收取,但這足以證明宋江的財路到底有多野!

“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清末光緒年間,有人曾對吏治腐敗現象做出這般評價:“一切事情到了胥吏手裡,銓選則可疾可遲,處分則可輕可廢,財富則可侵可化,典禮則可舉可廢,任命則可出可入,訟獄則可大可小,工程則可增可減。”

所以,宋江絕非是秉公執法的廉吏,而是一個貪汙腐敗的墨吏,他利用手中職權縱容包庇無數犯案人員,為很多江湖中人充當白道保護傘,同時又利用鉅額灰色收入救助了無數窮苦百姓,無論好人壞人,只要有求於他他無有不幫,沒有人不念宋江的好,因此黑社會拿他當大哥,老百姓拿他當慈善家。

所以作者施耐庵評價宋江:

“刀筆精通,吏道純熟,有養濟萬人之度量,掃平四海之心機”。

把宋江說成了一個無敵的存在,沒有敵人,全是朋友。

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委常委,區委書記史延文曾經總結過“小官鉅貪”現象有三點原因

1,心理不平衡,,部分小官自認為水平高卻不得升遷,往往用腐敗補償職位不高帶來的“被剝削感”。

2,監督不到位,現有監管機制對一些小職位,小官員約束力偏弱,一些基層關鍵崗位甚至根本沒有監管機制。

3,崗位不流通,一些小官長期佔據關鍵崗位,在沒有有效監督制約情況下,榮容易滋生腐敗。

史延文書記總結的三點原因古今適用,而且宋江全部吻合:

前文咱們已經說清“官”與“吏”的本質區別,宋江作為不入流,沒編制沒品級的小吏,在北宋王朝體制下幾乎永遠不可能得到遷升,能力很強但卻仕途無望,以至後期在潯陽樓提反詩,發出“

自幼攻讀經史,長成自幼權謀,恰似猛虎臥荒丘”

這樣的感慨,因此利益手中職權瘋狂斂財,成了他一個尋求心理平衡的發洩口。

“及時雨”宋江到底多有錢?勾結黑幫瘋狂斂財,知縣都怕他三分

但當錢財多到已經麻木,無法進一步帶給宋江價值感時,恰巧一首酒後反詩又差點斷送宋江的性命,內外交困,最終導致把宋江逼上梁山,搖身一變,成為北宋政權的最大威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