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微信借款必須瞭解的兩個問題

透過微信借款必須瞭解的兩個問題

微信已經成為人們越來越離不開的重要的社交工具,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之間的資金往來也透過微信完成,那如果透過微信進行借款時,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本律師認為,以下兩個問題是我們必須要注意的:

第一、使用微信轉賬的借款何時生效?比如張某和劉某是好朋友,張某因為結婚需要向劉某借款四萬元,張某透過微信向劉某表達的借款的想法,兩天以後,劉某透過微信轉賬給張某四萬元,那麼他們之間的借款合同是什麼時候生效的呢?我們要說張某和劉某的借款合同,於張某收到四萬元借款之時生效,理由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司法解釋第九條的規定,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網路借貸平臺形式支付,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合同生效,而根據法律實踐,微信轉賬屬於網上電子匯款的一種,因此應當自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日起生效。

第二、微信的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認定借款事實的證據嗎?如果張某不常還劉某借款,雙方又沒有打書面的借條,那麼劉某可以使用微信聊天記錄來作為證明借款事實的證據嗎?律師給的答案是肯定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認定借款事實的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包括電子資料,而日常生活中的QQ聊天記錄,微信聊天記錄都屬於電子資料,因此,在張某不還錢時,劉某可以透過自己的微信聊天記錄來證明和張某之間的借貸關係,但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根據現行法院的審判習慣,是要求劉某向法院提供完整的聊天記錄,而不單單是截圖,也就是需要劉某向法院提供聊天的手機上保留的完整的聊天記錄,同時還應當證明聊天的對方是張某本人,再向法院提供銀行的轉賬記錄,這樣即使沒有書面的借條,也可以憑藉上述聊天記錄作為認定借款事實的依據。

只有注意到上述兩個問題,才能保證我們透過微信的借款能夠及時的得到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