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這是一個四年前的故事了,也是在臘八節,也是和臘八粥有關,崔永元在上海東方衛視主持的《東方眼》欄目官博,買通新浪後臺,偷偷修改網路資料,被俺捉姦在床了。

講這個故事之前,有必要先科普網路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

如果你看到了這些文字,你就是法律意義上的“網際網路使用者”;新浪微博,就是“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

任何使用者在網際網路上發帖、轉帖的內容,均屬於網際網路原始資料,無法修改,無法二次編輯。

新浪微博於2017年10月,允許使用者對自己的發帖內容進行修改,但是你的編輯記錄,均屬於原始資料被記錄在新浪微博官方的伺服器,任何人均可查閱。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和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的記錄備份應當儲存60日,並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任何使用者的網路言論,如果涉及到違法,或者對他人構成名譽侵權,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有權調取原始資料作為證據,對該使用者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罰。

換言之,如果使用者的上述原始資料一旦發生被私下篡改或者刪除,就會出現有關部門拿著並不是你說過的內容,跨省請你去坐牢。

故事正式開始:

四年前,2015年初,臘八節,著名的杭州靈隱寺延續多年的向市民發放“臘八粥”活動,由於考慮到安全因素,臨時決定取消,改為分散到各社群、敬老院、學校等多點施粥。

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正在上海東方衛視主持《東方眼》節目的崔永元,也敏銳的捕捉到了這個資訊,以此為話題,做了一期節目“杭州靈隱寺取消供應臘八粥”,但是,崔永元在節目中,將靈隱寺取消發放臘八粥的原因,篡改成了靈隱寺擔心臘八粥的大米是轉基因的。

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2015年1月27日 18:58,《東方眼》官博發帖稱:“對此,@崔永元 說:主要是因為發現那些大米是轉基因的,靈隱寺比農業部負責”。

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東方眼》釋出的該貼,被崔永元轉發後,我立刻追問:“東方眼的這個說法有依據嗎?”

但是,崔永元不會回答。

如果就這樣算了,顯然不是我的風格,我立刻向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舉報,我認為崔永元及《東方眼》的這種言論,顯然屬於引起社會恐慌的謠言。

幾個小時後,我驚奇地發現,《東方眼》的原帖內容,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這是前後二個帖子的文字差別比較:

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我確定崔永元主持的《東方眼》,透過新浪微博管理方,對原帖的原始資料,進行了修改。

慎重起見,我委託了一位和新浪高管溝通密切的朋友,向其求證,該高管經過調查,證實了這個事實:

臘八節,有人被俺“捉姦在床”

喪心病狂啊,萬萬沒想到啊,崔永元的團隊,居然敢買通網際網路服務商,違法篡改網際網路原始資料,你丫的違法了知道嗎?

更為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是,如果崔永元的團隊,發現該貼的內容不合適,刪除重發就是了,有什麼必要去花力氣買通網路管理人員冒險進行篡改資料?

不能刪的原因並不多,也許是崔永元受到了來自於某個官方的詢問,或者是來自於杭州靈隱寺的管理部門國家宗教事務管理局的質詢,或者是農業部,或者是上海東方衛視官方管理層的質詢。

於是,崔永元和他的團隊唯一的選擇,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就是在正式回覆質詢之前,動手腳修改編輯原帖,以便推諉解釋回覆行政管理部門。至於其他的百度快照、網友截圖啥的就顧不上考慮了,反正如今的政府官員都很官僚,也未必懂得網路技術,先把眼前的事情應付過去再說了。

另一個問題是,崔永元是怎麼事先了解到,新浪微博帖子的內容,是可以通過後臺篡改伺服器原始資料進行修改的?修改原始資料的代價是什麼?

看起來,這已經是慣犯的輕車熟路了。

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新浪管理人員,應該說是極個別具有這種管理許可權的人員,究竟是出於什麼考慮,竟然也答應了崔永元的要求,而且願意承擔公信力的損失為崔永元篡改原始資料?

結論只有二選一,某個官方指令,或者重金收買。

在這個事件中,無論是新浪官方還是崔永元,唯一不會考慮的就是:

這種行為嚴重踐踏了普通使用者的尊嚴,破壞了公平的網際網路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