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之道與術(二)——1號店未能深刻理解的股權深度關係

找人是天底下最難的事情——小米集團創始人雷軍。

雷軍決定建立小米後,在前半年花了至少80%的時間找人,共找到了7個合夥人,平均年齡42歲,經驗都極其豐富且充滿創業激情,為什麼雷軍要花那麼多時間找合夥人呢?因為幹事業就必須透過股權關係繫結,建立事業共同體,而非只是靠拿錢幹活僱傭關係,那只是一種利益共同體。

股權之道與術(二)——1號店未能深刻理解的股權深度關係

我們以1號店為例,2008年3月於剛和劉峻嶺註冊成立上海線益實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1號店),啟動資金是創始團隊投入的幾百萬元,隨後又融資2000萬元,透過前期大資本投入,做大規模、打響市場名氣的同時也讓企業付出了巨大代價,很快資金耗盡,面臨資金鍊斷裂問題,2010年困境中的1號店與平安集團達成投資協議,中國平安最終透過收購非管理層股東股份和增資擴股結合的方式獲得了1號店79。9%的股權,但雙方合作僅一年,2011年5月便傳出全球零售巨頭沃爾瑪入股1號店的訊息。2012年2月,沃爾瑪更是宣佈增持1號店的股權至51%。2015年5月,創始人於剛和劉峻嶺清退所有股份,辭去董事長職務並離開1號店。沃爾瑪把1號店全部股權納入囊中,2016年,沃爾瑪又將1號店所有股權轉讓給了京東。於剛和劉峻嶺用8年時間將公司從小做到大,從大到強,成為中國TOP100品牌,最後卻不得不黯然離場。其根源於平安集團入股1號店時,平安集團與1號店創始人二者的目標不一致,平安集團把1號店當做其網際網路取經平臺、產業鏈整合平臺、以及資本運作的絕佳標的,而1號店創始人只是把平安集團獲取資金和資源的通道,而忽視了平安集團的目標訴求與自己的差異性,而輕易地將公司控制權讓給了平安集團,雙方的關係並沒有構成一個真正的事業共同體關係,而只是一個短期利益獲取的淺層關係。所以在企業創業及發展過程中釋放股權時一定要明確你需要的股東型別、預先進行股權佈局,以確保企業控制權基礎上進行股份轉讓,在必要時將股份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寧可讓出大部分所有權,也要保住經營控制權,當然除非創始人本身就沒有想將這個企業做一輩子的發心。(未完待續)相關影片及課程點選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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