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養狗,為什麼沒有討人嫌?

現在,網上只要有愛狗人士發有關狗的圖文,就會遭到別人的嫌棄,甚至怒懟,這是為什麼?

因為某些愛狗人士跟狗相處時間長了,不知道自己的人類的身份和所處立場了。愛狗人士把狗當成“朋友”、當成“孩子”、當成“伴侶”,幾乎已經擬人化了,但是狗始終就是狗,它最多通人性,再怎麼修煉、訓練都不會變成人。

我也養狗,為什麼沒有討人嫌?

而我不一樣,我自始至終都把狗當成畜生,當成牲口,謹守犬不入戶的原則。

我也養狗,為什麼沒有討人嫌?

我的朋友不會是狗,只能是人。

我的孩子也不會是狗,也只能是人。

我的伴侶更不可能是狗,他當然是人。

我不會用繩子牽著我的朋友、孩子、伴侶,限制他們的自由。

我更不可能“閹割”我的朋友、孩子,伴侶。

我不會自稱“愛狗人士”,因為我深知“仁者愛人”不是仁者愛狗。

我不會像某些愛狗人士那樣,為了狗跟物件分手。

我不會像某些愛狗人士那樣,為了狗跟公婆反目。

我知道,我家養的狗跟警犬、軍犬、搜救犬、導盲犬沒法比,所以不會蹭它們的熱度。

在新《動物防疫法》沒有正式實施之前,我對家裡養的狗,就開始圈養或者栓養了。

我不會虛偽的認為什麼眾生皆平等,每條生命都值得珍惜,我首先珍惜的是人類的生命。我自己吃動物肉,也會餵狗動物肉。我不欠狗的,人類不欠狗的。是人類把狗從生物鏈、食物鏈中解救出來,讓它們物盡其用、死得其所。

我不會以身試法,高速攔車。也不會到狗肉館去幹涉別人的飲食習慣和自由。因為我感覺沒有這個資格。我自己都吃牛肉、豬肉、羊肉、雞鴨鵝肉,有什麼資格勸別人不吃狗肉?

至於流浪狗,那是愛狗人士和養狗人始亂終棄的產物,我們自己都不善待,讓它們自己捕食,自生自滅,禍害蒼生。有什麼權力要求別人善待?

全國五千萬隻流浪狗,就算是萬里挑一,嚴格訓練,能培養出一隻警犬、軍犬、搜救犬、導盲犬嗎?

我的原則是在法律允許之下,對自己要做的事情保持熱情,對別人要做的事情保持冷靜。人我都救不了,談什麼普度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