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刷他人支付賬戶 貪小便宜付“大代價”

功能日益強大的手機,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但稍不注意洩露了個人賬號資訊、密碼等隱私,就極有可能造成財產損失。

貪圖小便宜盜用他人賬戶

2021年5月,家住渠縣渠江街道的蘇阿姨,由於手機總是出現黑屏故障,便拿著手機去維修店維修。維修店檢視後,認為蘇阿姨的手機已經老舊,維修成本較高,建議她重新購買新手機,於是蘇阿姨將手機低價出售給維修店。

不久,陳某路過該維修店時,購入了這部二手手機。然而,拿到手機的陳某發現手機內的資料並未刪除,手機裡的支付APP賬戶仍可登入。於是,陳某嘗試著用蘇阿姨舊手機裡的支付賬戶購買了一些生活用品,並付款成功。此後,嚐到甜頭的陳某便多次使用蘇阿姨的賬戶付款買單。蘇阿姨平時沒有查詢賬單的習慣,也沒有設定付款鈴聲提醒。

直到一天,蘇阿姨想檢視網購退款是否到賬,順便看了看自己消費情況,才發現自己的賬戶竟然被盜刷!蘇阿姨馬上修改了賬戶密碼並報警。

構成犯罪付出“大代價”

公安機關接到蘇阿姨報案後,經過細緻排查,將目標鎖定到陳某。陳某接到民警通知後,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公訴機關遂以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共盜刷該手機支付賬戶錢款三十餘筆,共計七千餘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並退賠蘇阿姨的損失。

法官提醒:《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來源:達州新報_要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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