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今日頭條上提了一個問題,今天獲得了詳細的解答,摘錄如下,供網友學習!
問題:一位學生如果在學校失蹤了,多長時間可以立案?
回答:一般案件不超過3天,重大案件可以延長到30天。
問題及疑惑:
1、胡鑫宇同學是從哪兒失蹤的?失蹤了多長時間?
毫無疑問,胡鑫宇是在致遠中學失蹤的。
據網路資料顯示胡鑫宇是在2022年10月14日失蹤的,到今天已經是第48天了。
2、胡鑫宇同學生還希望還有多大?
按照人體正常的機能計算,大機率是已經不在人世。
3、胡鑫宇同學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
兩種可能都有,但是第一種可能微乎其微。
根據至少的電話記錄,胡鑫宇曾經跟家長透過電話,由此可見,他並沒有溝通障礙,也不可能是抑鬱症。
如果他患有抑鬱症,就不可能再購買錄音筆。
抑鬱症患者是悲歡厭世的,如果抑鬱了胡鑫宇不可能再向前規劃自己的生活和學習。
所以,我們需要把焦點調整到“是否遭遇不測”上。
4、學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學生在封閉的學校失蹤,學校必須承擔責任。
除非學校能夠證明學生是自殺的,且與學校沒有任何關係。
但是,學省即便是自殺,學校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您對案件的走向預測?
我覺得的在未來兩週內,學校賠償家長100-150萬,雙方達成相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