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口子絕不可開

代孕一直不被我國法律所允許。

最近有人大代表提案希望國家准許代孕合法化。

這是因為代孕所涉及面廣,不但對倫理道德會產生一定衝擊,更會導致更可怕的婦女危機。

美國曾出現過一起因為代孕母親因懷胎十月對肚中嬰兒有了感情,最後不願將孩子交於選擇代孕父母,最終導致對簿公堂。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每一位母親在這十個月裡都付出了難以想象的辛苦,又怎麼可能不對腹中的孩子產生感情。

我們有對於拐賣婦女或是拐賣兒童的行為所制定的法律。

而代孕,就是對嬰兒的販賣。並且租用別人的身體器官。

這就是資本家對窮人的另一種剝削,一旦代孕合法化,高高在上的富人們並不會屈身做這種行業,出賣子宮的一定都是家境貧寒的婦女。

對子宮的明碼標價,這完全是歧視女性,物化女性,剝削無產階級的新手段。

並且一旦代孕被合法化,以一些人的才智足以把代孕做成喪盡天良的人命生意。

比如國外已經有些人要求代孕的女方要有大學文憑,或者是膚白貌美等要求,希望借用此類女性給自己的孩子一個良好的基因。

試問那麼受教育好的,漂亮的女生會不會成為這類組織的下手物件,會不會導致大量的非法囚禁和強迫手段以換來所謂的高質量的子宮或是孩子呢?

這是足以危害大多數女性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

有一些人拿著有些患有此類疾病的人說事。但是我們要清晰的看到真正做代孕的客戶群體是那些人?

絕大多數是一些tmd煩死了的明星,或者是富豪。有多少真正是患病父母做的呢?

這就如同同性戀和女拳等非要把少數人的需求凌駕於所有人之上一個道理。

不能因為一小部分人而導致多數女人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