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營銷簡訊成為“生意”,板子不能只打一邊

光明網評論員:

“雙十一”“雙十二”,各路商家都會忙不迭地展開“簡訊攻勢”,向廣大手機使用者傳送堪稱海量的廣告資訊。當然,使用者也可以透過相關渠道退訂或者舉報未經允許傳送的簡訊。有記者近日暗訪發現,在一些網際網路等平臺,部分職業舉報人釋出模板化舉報教程、宣揚舉報獲利,教學收費從數百元到上萬元不等。

舉報營銷簡訊成為“生意”,板子不能只打一邊

被投訴人提供的轉賬截圖 ©澎湃新聞

這些職業舉報當然有瑕疵。比如職業舉報人是要和舉報者“分賬”:賠償所得會以比例的形式分配。舉報者的舉報內容也是模式化的,並非舉報者感到自己權益受損,而是教唆後的結果,比如統一表明簡訊對其造成了騷擾、精神傷害等。

職業舉報人在法律上的認定一直有爭議。當然,如今的立法規範已經傾向於區分職業舉報和真實維權。比如工信部今年11月印發了《關於查處簡訊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相關舉報的行政執法指引》的通知,其中針對大量模板式舉報、無效舉報和惡意舉報,如屬於舉報人非實名、非舉報號碼使用者、以及舉報人委託關係證明不充分等情形的,可以直接出具答覆書,告知舉報人非利害相關人,避免浪費行政資源。

但如果一覽新聞評論區,就能發現人們對職業舉報並非全無同情,人們對這種行為的認知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究其原因也很簡單,這些職業舉報人,最起碼有“啟蒙”的作用:告訴普通人,這種事就是在侵犯你的權益,你是可以維權的。

當然職業舉報人有自身利益的考量,但在社會上如果用“聖化”的視角去看待他人,要求所有人“無利起早”“別無所圖”,怕是要失望的。大多數人的市場行為,不過是在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尋找一個契合點罷了。

客觀來看,職業舉報過多確實可能佔用公共資源,但這個前提是,垃圾簡訊、營銷簡訊恐怕已經佔用了太多的公共資源和“私人資源”。這類資訊已經是存在多年的頑疾,人們對這類簡訊可謂忍無可忍。仔細想想也不難理解,任何一個可以催生職業打假人、職業舉報人的領域,是不是首先該想想,這些人是誰“養”出來的呢?

所以,職業舉報人不夠“道德”,但板子顯然也不能打在一方身上。那些選擇簡訊轟炸的商家,提供簡訊群發的平臺,那些無法退訂的“流氓”協議,是不是也應該反思?是不是也應該納入治理的視野?

有網友戲稱,這是“魔法打敗魔法”,即用“亂象”去規制“亂象”。其實這很值得深思,當一種商業模式採取“霸道”的方式,也就不可避免會引來“霸道”的迴應。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可能就是市場的一種“公平”。當然,人們並不希望這種以暴制暴的現象蔓延。職業舉報人確實應該收手,這些行為在法律上存在問題;但發出簡訊的一方,恐怕也得先管住自己的手。

(轉載請註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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