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好似電影 貨拉拉耗時五年奪回商標權

近日,持續了五年的“貨拉拉”商標之爭終於落下了帷幕。法院駁回了石家莊尼沃複合材料商貿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深圳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奪回了“貨拉拉”第39類貨運相關服務的商標權。歷經無效宣告、一審、二審,雖然正義的天平最終還是傾斜到了貨拉拉一方,但這個過程也未免過於漫長和曲折。

過程好似電影 貨拉拉耗時五年奪回商標權

首輪融資一天後,商標被搶注

雖然負面不斷,官司纏身,但貨拉拉在“共享貨運”這個領域的地位還是不容小覷。2013年,創始人周勝馥在香港創立貨拉拉,2014年進入內地市場。貨拉拉官方資料顯示,截止2021年3月,貨拉拉業務範圍已覆蓋363座中國大陸城市,平均月活司機58萬,月活使用者達760萬。

2015年1月3日,貨拉拉公司獲得1000萬美元首輪融資。一天後,石家莊尼沃複合材料商貿有限公司向商標局提交了“貨拉拉”在第39類貨運等服務上的商標註冊申請。資料顯示,此前貨拉拉在2014年進入內地市場時提交了“貨拉拉”第42類科技科學類的商標註冊申請,並於2015年成功獲批,並未提交第39類的商標註冊申請。

直到2016年4月14日,貨拉拉才向商標局提交了在第39類貨運等服務上的商標註冊申請,在時間上比尼沃公司晚了一年有餘,可想而知貨拉拉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了。

失去商標使用權,埋下隱患

沒有對應品類的商標使用權,維權也會舉步維艱。隨著“貨拉拉”的名氣越來越大,碰瓷者也越來越多。打著貨拉拉旗號的搬家公司、小型貨運公司遍地開花,其中不乏一些真實的貨拉拉平臺司機,轉而利用平臺的名氣經營起自己的線下業務。

截至目前,美團和大眾點評上依然存在著一些真假難辨的“貨拉拉搬家”商戶。這些商戶不僅分走了本來應該屬於“貨拉拉”的流量和使用者,同時脫離了平臺的監管也很難保證服務的安全性和規範性,最終造成的不良影響還可能由貨拉拉來承擔,給貨拉拉的經營埋下了眾多隱患。

過程好似電影 貨拉拉耗時五年奪回商標權

2021年1月21日,貨拉拉完成15億美金F輪融資,投後估值將達到100億美元,不上市很難給資本一個交代,而小小的智慧財產權隱患很可能拖慢其上市步伐。此次商標訴訟獲勝,貨拉拉也終於摘掉了一直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歷時五年訴訟拉鋸戰,奪回商標使用權

企知道查詢結果顯示,商標爭奪戰中的另一方,石家莊尼沃複合材料商貿有限公司名下申請的商標多達40個,除了貨拉拉之外還有途牛、京津冀、吉野家、領英等與其經營範圍毫不相干的商標。

過程好似電影 貨拉拉耗時五年奪回商標權

2016年,貨拉拉申請第39類貨運等服務上的商標註冊時發現,該類下的貨拉拉商標已被尼沃公司搶注。於是貨拉拉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對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這場為期五年的商標爭奪戰就此拉開序幕。

為證明“貨拉拉”商標在被搶注之前便已被貨拉拉公司先使用並且已具有一定影響力,貨拉拉公司在公司內部開展了三輪廣泛的證據收集,最終的證據資料多達3000頁。2017年8月,在經歷了一年多的努力之後,案情也迎來了轉機,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訴爭商標的註冊構成2014年施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依法予以無效宣告。

接到無效宣告後,尼沃公司不服,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對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了行政訴訟,一審法院駁回了尼沃公司的訴訟請求。隨後,尼沃公司提起了上訴,隨著貨拉拉名聲的擴大,案情也朝著更加有利於貨拉拉的方向發展,最終法院認定尼沃公司註冊訴爭商標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再次駁回了尼沃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在此過程中,曾有第三方對尼沃公司賣出“貨拉拉”商標的意願進行過了解,開始尼沃公司開價200萬,而一審敗訴後,這個價格下調到了100萬。雖然對於財大氣粗的貨拉拉來說,200萬在可接受的範圍內,但貨拉拉並未選擇妥協,而是堅決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貨拉拉為此付出的是價值遠超200萬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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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來,貨拉拉的商標維權一波三折,十足像一部商戰大片。而現實中,並不是所有企業都如貨拉拉這般幸運。奶茶界的大佬喜茶也曾因為最開始使用的“皇茶”商標無法註冊,山寨店層出不窮而被迫放棄原來的商標,轉而花70萬元購買了喜茶商標繼續開展運營;為了讓iPad在國內銷售,蘋果也曾豪擲6000萬美元從唯冠科技手上購買iPad商標。

企業未做好商標佈局,會給經營造成諸多不利的影響,甚至可能會影響到一部分產品的銷售。對於中小企業來說,不僅時間上耗不起,維權和買斷商標的成本可能都無法負擔。中小企業如何保持競爭力呢?在產品或服務推出市場前,提前進行商標佈局是一種成本低且應用最廣泛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