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警事】屯溪區城管執法局開展對跨區域銷售液化氣集中整治行動

黃山嚴查

為切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嚴防燃氣安全事故發生。近日,屯溪區城管執法局依法對跨區域銷售液化氣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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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首先來到了荷花東路新村小區,在一處一層的小隔間裡,發現了幾個來自其他區縣液化氣公司的液化氣罐。店主李先生說,他經營液化氣生意有20多年了,一直是在徽州區和歙縣的液化氣公司進行灌裝,“20年前就是那裡灌的,已經習慣了。”

執法人員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三隻來自其他區縣的液化氣罐進行先行登記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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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執法人員來到上塘路,對液化氣站點進行檢查。發現一家商戶門前的三輪車上,擺放著一隻來自歙縣某公司的液化氣罐,店主王先生說:“這是附近居民早上剛送來的,準備運到歙縣的液化氣站去灌氣。我們最早開始的時候就掛到歙縣了。因為地點固定了,就不會東奔西跑了。”

據瞭解,除了長期形成的習慣,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利益驅使。一些液化氣經營企業表示,區縣部分液化氣經營公司平均每罐氣的進價比中心城區要低,加上此前相關部門沒有對跨區域經營的行為明令禁止,供貨鏈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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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瞭解到,這些跨區域經營的液化氣站點,有時是店員自己騎三輪車把罐子運到區縣,有時則是對方上門來收。但無論哪種方式,沿途運輸過程中的安全都無法保證,存在隱患。

屯溪區城管執法局綜合執法中隊副中隊長呂雲鵬告訴黃山交廣全媒體記者:“根據屯溪區委區政府關於燃氣整治的統一部署,我們成立了燃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屯溪區城管執法局對中心城區所有的液化氣企業及所有罐裝液化氣配送點進行了全面摸排。前期,專門召開了瓶裝燃氣跨區域經營集中整治推進會,並集中約談了前期摸排中存在的其他區縣來中心城區從事燃氣經營的燃氣企業,並將相關要求告知。今天我們以屬地街鎮為片區,對轄區內未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的配送點集中整治,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共對存在問題的10家配送點異地氣瓶先行登記儲存,共暫扣氣瓶40餘隻,下一步我局將按照相關規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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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呼籲,所有的配送點和燃氣經營企業,一定要按照燃氣經營許可的規定依法依規進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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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程紅妹 二審:徐海生 終審:王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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