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為什麼矽谷能開發出顛覆性科技產品?

筆記|為什麼矽谷能開發出顛覆性科技產品?

這個題目代表著我對《矽谷百年史——偉大的科技創新與創業歷程》這本書總的理解。

為什麼是矽谷?因為矽谷在科技迅猛發展的初期,即20世紀五六十年代,擁有很好的發展契機,比如:斯坦福大學工程學院院長特曼提出將斯坦福廣袤的土地租給工業界,於是就有了斯坦福科技園;IBM公司建立的阿爾馬登研究中心則為矽谷帶來了頂級的工程師和科學家;而且,快捷半導體公司的建立對矽谷產生重要影響,因為該公司是大部分半導體公司之母,英特爾公司和AMD公司均是從中分離、衍生出來的。

另外,矽谷擁有地理上的優勢,一方面,這裡是美國政府技術軍轉民的大基地,政府是這裡最大的風險投資者,得益於軍隊在資助,無線電和電子工程發展迅速,電腦、積體電路和網際網路的開發應用也得益於此;另一方面,矽谷晴朗溫暖的地中海式氣候吸引了許多創業者,比如威廉•肖克利,他的電晶體實驗室被認為是技術初創公司的種子,矽谷宜人的氣候更是吸引了來自印度、中國、俄羅斯和東歐各國具有科學和工程教育背景的移民。

最後,不可忽略的是,矽谷的文化社會氛圍。正如唐•瓦倫丁,紅杉資本創始人所說的那樣,“矽谷有一種心態,在這裡,你不必因為失敗而揹負汙名。”在矽谷,除了斯坦福大學提供的高素質人才外,還有一群獨立的離經叛道的科技發燒友,因此,科研機構內外都有許多的科學愛好者,共同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位於美國西海岸的矽谷,與東部的發達地區最大的不一樣是,矽谷的存在著一種反現存體制的情緒,還有一種要改變世界的堅定信念,夢想和體制是矽谷創新的推動力。夢想產生於創業者的心中,似火一般,能激勵團隊創辦公司。體制指的是必要的資源,如人才、高效率的工作環境、支援創業的基礎服務和正確的文化思維等。

什麼是顛覆性科技產品?矽谷開發的科技產品許許多多,無線電、電子工程、電腦、網際網路、生物技術等等,都改變了人們生活的面貌。

舉個例子,矽谷在推動網路經濟發展方面起到顛覆傳統的作用。20世紀90年代伊始,出現了有史以來最具影響力的發明之一:全球資訊網。雖然這項技術發明於歐洲,但它產生的巨大影響是透過矽谷實現的。全球資訊網在1991年8月向更廣闊的網際網路世界開放,1991年12月,物理學家保羅•昆茲在斯坦福直線加速器中心建立了美國的第一個網際網路伺服器。美國的第一個主要的瀏覽器是ViolaWWW,由臺灣出生的學生魏裴元於1992年12月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完成。1995年,斯坦福大學的學生楊致遠和大衛•費羅推出了“雅虎!”,它只是一個網站,專門按照某種預定分類對現有所有網站進行編目。

網際網路影響了文化和公眾生活。然而,很長一段時間裡,網際網路一直只是用來做研究和娛樂,商業活動被拒之門外,網際網路被視為科技工具而非購物商場。而且,網際網路仍然由一個軍方機構在資助,而不是供消費者使用。全球資訊網的出現使這種精神禁錮有所鬆動,最無操守的商業活動開始浮出水面。這對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網際網路上的商業活動在1995年合法化。

今天我們在討論的“網際網路+”其實在上個世紀在矽谷已經初見模型。

搜尋引擎是網路革命的前沿技術,這一領域的初創公司在舊金山灣區很快應運而生。1995年2月,史蒂夫•柯什在桑尼維爾推出了搜尋引擎Infoseek,它首次提出了“按印象收費”和“按點選次數收費”的廣告模式。另外一種網站定址方式是開放目錄專案,這是一種公共的網路索引系統,在1998年6月釋出。網站定址為以後的網際網路發展奠定基礎。很快,網際網路公司出現在社會的各個領域,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網路電話、安全和網站開發工具也逐漸被開發。網際網路的發展還改變了人們看電視、學習、通訊飛方式。

為什麼說是開發?這是我覺得的本書要講述的重點。大學、科研機構的建立能研究出新的科技,然而把新科技開發出來,使其具有商業價值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世界上這麼多的好大學,這麼多的好技術,唯獨只有一個矽谷,因為能密集地把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而成為“本星球歷史上最偉大的合法財富創造”,從1975年到2000年,矽谷所產生的10億美元級別的公司,比世界上任何的地方都多。

更進一步地說,其實矽谷並沒有發明什麼,這更突顯其商業性開發的能力。計算機並非矽谷的發明,矽谷沒有擁有世界上最大的硬體公司或軟體公司,也沒有發明電晶體、積體電路、個人電腦、網際網路、全球資訊網瀏覽器等,生物科技和綠色科技也不是矽谷的發明。然而,矽谷有一種能把這些技術“迅速傳播”的魔力,也就是能夠迅速理解一項發明對社會的可能的顛覆前景,並從中獲取商業利益。

筆記|為什麼矽谷能開發出顛覆性科技產品?

那麼,矽谷具體是怎麼做到的呢?

(一)大學-政府-產業的聯合

費雷德•特曼是20世紀美國最成功的科學家、工程師和高等教育的管理者,他對矽谷的貢獻在於構建了“大學-政府-產業”的合作模式,這個模式在21世紀的今天仍然是矽谷的獨到之處。這和中國目前推崇的“產學研”模式很相似,或許這是中國模式的靈感來源,然而,中國的模式側重的是產業和學術研究的聯結,其中缺乏了政府扶持的板塊(或者說,只有少數高校能獲得政府的支援,比如技術的購買、資金的支援等),與矽谷相比顯得推動力不足。

早在1909年,一位斯坦福校友西里爾•埃爾威爾創辦了鮑爾森無線電話和電報公司,後來改名為聯邦電報公司,並將一項歐洲的新發明商品化。在當時,丹麥工程師瓦爾德馬•鮑爾森早先發明瞭電弧無線電發射機,但沒有一家歐洲公司採用。埃爾威爾很有先見之明地遇見了技術商品化中的法律問題,他買下了鮑爾森的電弧發射機在美國的專利權。在投資家們的幫助下,他的無線電技術橫掃了東部的競爭者,1912年,他贏得了無線電通訊的最大使用者——美國海軍的合同。這樣,第一個商用無線電報首先在美國開發成功。這個初創公司開始就是由斯坦福大學的校長喬丹資助的,並僱用了斯坦福大學的學生。

灣區的科技公司在戰時成了美國空軍、海軍和陸軍的戰略性產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埃爾威爾的技術成為美國海軍通訊的支柱。

另外的一個例子是關於特曼的得意門生戴維•帕卡德的。對帕卡德影響最大的是特曼和他的無線電實驗室,特曼喜歡帶他的學生們參觀當地企業家創辦的實驗室,其中,最能激發帕卡德的是看到“年輕的企業家們在他們自己創辦的公司裡,使用著新裝置”。畢業於大蕭條時代的帕卡德選擇了特曼的無線電工程作為畢業設計專案,帕卡德曾稱,“這引發了一系列事件,它們促成了惠普公司的成立。”1938年,帕卡德和特曼的另一個得意門生,比爾•休利特在租住的房子的車庫開始創業,這就是惠普公司的最開始的地方。一開始,惠普公司生產的是音訊振盪器,然後是失真分析儀、方波發生器等實驗室測試工具。休利特擅長電路技術,帕卡德擅長製造,兩個人於1939年簽訂合夥人協議。雖然惠普公司在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得到政府的購買合同,但是創始人的教育背景體現了“大學-政府-產業”的合作模式的基因。

(二)風險投資的發展

如埃爾威爾的例子所見,斯坦福大學校長喬丹首先在灣區推出了風險資本的投資。 我認為,矽谷的風險投資是產品商業化最重要的一步,缺乏資金,再好的產品,再好的眼光也於事無補。

風險資本是指將私人的資金用於資助初創的、具有高潛力和高風險的成長型企業。資金提供者一般希望獲得股權,並在5到10年內獲得投資回報。風險投資公司通常由幾個小團隊組成,這些團隊或擁有技術背景,或接受過投資銀行、諮詢公司或企業併購部門的業務培訓。

首個有案可查的“風險資本”一詞可以追溯至1920年。當時,產業證券委員會提交的一份有關此問題的報告說,“啟動風險投資,對國家的發展和成長,以及對所有證券投資的安全性是必要的。”1920年之前,一些富裕的家族,如費普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和惠特尼家族,曾非正式地投資與新的風險專案。然而20世紀20年代,隨著股市的起飛,這些人把他們的投資目標轉向公眾市場,風險資金大為減少。當1929年-1931年股市崩潰時,這些富人開始迴避所有具有風險的投資,轉向機構投資。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1946年左右,當商界和政府官員都意識到風險投資的重要性時,有五個重要的風險投資機構應運而生。美國研究與開發公司是其中之一,採取的是非家族式的風險投資企業模式,由喬治•多里奧建立,他被稱為“風險投資之父”。他的風險投資理念可以總結為:

1、最好的回報來自風險最高的、從零開始的公司;

2、最好的公司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穩步前進,依靠堅強的管理團隊而建成的,不是一夜成功;

3、專業技術是最好的投資領域,專利和技術訣竅給小企業帶來了足以抗衡大公司的競爭力;

4、最困難的事情是說服創業者尋求和接受外界的幫助,無論是用來促進銷售 、獲得銀行的信用額度,還是聘用合適的團隊。

這個理念頗為適用於目前中國紅紅火火的創業潮。與之類似的是中國的洪泰基金,它是由新東方創始人俞敏洪和前華泰聯合證券董事長盛希泰共同發起成立的,它的理念是“基金+孵化器”,旗下有種子、天使、A輪、新三板等多型別的基金,也有天使投資基金。創始人感興趣的領域也是科技相關的,比如新消費、新醫療健康、新科技等等。

20世紀60年代,美國出現了四家出色的風險投資公司,主要是為矽谷的新創科技公司進行投資。他們曾經投資了Hotmail、Skype和百度等。

特曼是從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角度來看待創業諮詢和創辦公司的。特曼自己的目的是把最優秀的教員招進斯坦福。在他看來,教授們今後能夠基於他們的研究而創辦一家公司,這種前景很有吸引力,而且常常成為教授們到斯坦福任教的一個誘因,但這畢竟不是招聘教員的首要因素。同樣地,為了能夠留住高素質的教員,重要的是學校不要為創業活動製造障礙。特曼的做法是,既不強迫人們創業,但是當他們想要創業時也不要阻擋他們的路。

以上是美國第一代投資人的做法和觀念。風險投資業在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然而20世紀80年代末,風險投資的回報率相對較低,特別是與那些做槓桿收購的同行相比,後者在之後的十年中,利用債務操作而大獲成功。風險投資公司忙著爭奪熱門的初創公司,甚至讓一些不良的公司上市,總體而言是將資金都浪費了。目前中國許多小公司活動風險投資之後紛紛準備上市,美國當時的教訓值得參考。其實這兩種情況都是網際網路熱潮破滅之後的反應。

到了20世紀90年代末,風險投資又開始興盛,矽谷的風投公司從網際網路和其他計算機技術中獲益良多,技術公司和其他成長型公司紛紛上市,風險投資公司獲得了巨大回報。這個時候有兩種型別的風險投資者,一種是機構型的,以標杆資本風投公司為代表,另外一種是富有操作經驗的個投資者。

21世紀初的十年是風險投資公司的欠收之年,前十年的回報率在-4%-4。3%左右。十年間每年的投資總額為200-300億美元,但在2009年曾降至178億美元。

總的來看,風險投資公司在前期給矽谷帶來的帶動作用是強勁的,到了最近二三十年則進入了困頓停滯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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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幫手:矽谷的律師們

矽谷引人注目的是科學家和工程師們,然而,有一批專業的“幫手”組成的基礎服務業被外界低估。這些律師們專門支援初創公司。在律師方面,少數幾家專業的律師事務所主宰著矽谷,最優秀的是WSGR,因為它是矽谷最大的科技公司律師事務所。另外有一些著名的但是不成功的律師事務所,如布洛貝克•福列格和哈里遜,以及風險律師集團。

2012年,WSGR擔任300多家上市公司和3000多傢俬營公司的法律顧問,所代表的的公司有蘋果電腦、惠普、VA Linux等。該公司也服務與投資銀行、風險投資等為科技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援的公司。它的商業模式是,首先代表創業者和初創公司,其次是代表風險投資公司和銀行。律師們希望客戶成長後能繼續代表他們,而不是採取公司一上市就把他們移交給大律師事務所這種慣常的做法。如律所重要人物拉里•松西尼所說,“我們開始研究如何開辦公司的秘訣……我就變成了這秘訣的一部分。”關鍵的秘訣之一是共同投資。1969年,該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創立了WM投資公司,一些初創的公司可以用股票期權代替現金來支付其法律服務的酬勞。在矽谷也有不少其他律師事務所用這種方法來分享其客戶的長遠成功。但是,這種做法有利益衝突的可能。如果一位律師在客戶公司裡擁有股票,但是他必須決定該客戶是否應該依法披露也許會導致股票跌價的資訊,律師的判斷可能會受到這種因素的影響。

矽谷法律服務業的一些嘗試和經驗,可以給中國現在的創業公司尋求法律服務時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