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一”訴訟變成“三打一”背後有何玄機

據澎湃新聞報道,電商巨頭京東起訴天貓的“二選一”訴訟,出現重大變局。拼多多、唯品會兩大電商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這也意味著,三大電商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聯手,意圖就“二選一”爭議在司法層面上“圍攻”天貓。

近年來,每到“雙11”,“二選一”的話題就會在爭爭吵吵之中成為電商平臺商戰的“前戲”。

今年有些特別,就是京東、拼多多、唯品會三大電商平臺聯手“圍攻”天貓,形成了“三英戰呂布”的局面,算是罕見。不是拼多多、唯品會搭上了京東的“便車”,實際上這三家,就像劉關張一樣,本就是一家人。京東的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7。8%,為第一大股東,劉強東持股15。4%,為第二大股東。近年來,騰訊又分別入股拼多多、唯品會等電商平臺。2017年12月,唯品會發布公告,稱騰訊和京東以現金形式向唯品會投資總計約8。63億美元,交易完成後,騰訊和京東分別持有唯品會7%和5。5%的股份。拼多多2018年年報顯示,騰訊持股16。9%,為第二大股東。而在微信支付的十二宮格里,京東、唯品會、拼多多自然而然地佔據了四分之一的盤面。

所以,“二選一”訴訟變成了“三打一”,其實質是騰訊系電商平臺聯手“圍攻”阿里系下的天貓。三人成虎,天貓這隻“喵星人”這回可真是要被撕咬得很慘。

從2015年起,“二選一”的話題就在電商平臺間爭訟不已。而實際上,騰訊可能要算是“二選一”的發明家。早在2014年,騰訊實施讓使用者選擇解除安裝360軟體或QQ的“二選一”行為,掀起了著名的“3Q大戰”。而正是騰訊的成功示範,才給後來電商平臺動輒搞“二選一”樹立了一個“壞榜樣”吧?京東更曾為了搞“二選一”,強行鎖死商戶後臺,正是“青出於藍勝於藍”,徒弟更比師傅狠。現如今,始作俑者卻一個個扮成了受害者,個趕個兒地提起了訴訟,真教人無語。當年法院是判奇虎輸了,現在難道就會是另外一個判法?在法律面前,騰訊總是贏?恐怕世間不該有這樣的道理!

一提“二選一”,總要拿“壟斷”說事兒。其實電商時代,流量為王。說起流量,誰家都沒有騰訊多。騰訊旗下微信、QQ兩大社交平臺,流量似海。僅微信就月活近11億,可以說是中國網際網路人口盡入其彀中。而天貓的流量與其相比,遠遠不如。天貓的比較優勢則是多年積累下來的品牌資源。騰訊系以“二選一”的名義提起訴訟,“三打一”意圖明顯,旨在爭搶品牌,削弱天貓不多的競爭優勢。

訴訟成了商業競爭手段,法律情何以堪?這也是給監管層面出了個難題。壟斷如何定義?網際網路平臺的資源如何分配由誰決定?打破壟斷,實現開放,那麼微信的流量入口是不是也該向阿里系以及所有的電商開放,而不是動輒封殺外鏈?

局面很複雜,但商業競爭的利益動機很單純。各自不過是想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旁觀者也早看出其中奧妙,正如有關評論指出的那樣:電商“二選一”的呼天喊地不過是自嗨的悲情營銷!

“二選一”訴訟變成“三打一”背後有何玄機

可見,監管層面對付棘手的“二選一”爭訟局面,最好的辦法是讓市場去發揮決定性作用。哪家優質品牌多、假貨少、服務好,消費者自己會判斷會決定作出什麼樣的選擇。這時候,監管的“有形之手”消極一點,市場與消費就會積極一點,沒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