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直播現場“翻車”,網紅帶貨出了質量問題算誰的?

記者 |張欽

編輯 |牙韓翔

李佳琦直播現場“翻車”,網紅帶貨出了質量問題算誰的?

“口紅一哥”李佳琦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那個能操縱女生錢包的李佳琦直播“翻車”了。

李佳琦在直播中推薦了一口不粘鍋,在演示煎雞蛋的環節,雞蛋牢牢粘住了鍋底。

他從助理手中接過鍋鏟,百萬級頂流直播網紅的素養驅動下,他反覆強調“它不粘哦,它是不粘的”——但雞蛋仍躺在那,一動不動。而觀看他直播的粉絲們,則紛紛不留情面地

留言

說,“這次垮了吧。”

目前,這款不粘鍋的直播介紹和產品連結均已失效。

李佳琦直播現場“翻車”,網紅帶貨出了質量問題算誰的?

圖片來源:淘寶直播

這已經不是李佳琦第一次“垮了”。

直播間裡消費主義情緒被無限放大,也掩不住網紅直播帶貨的紕漏。此前,李佳琦在直播間推薦過的一款發熱暖絨冬被,評論區不少使用者表示李佳琦言過其實;還有人甚至在李佳琦推薦的阿膠糕裡吃出石頭。

李佳琦淘寶店鋪“佳琦全球嚴選”裡的評論區從產品品質到客服售後態度的差評也不少。李佳琦

微博

評論區,也有消費者抱怨,直播中承諾的贈品並沒有拿到手,勸李佳琦之後選品要多加小心。

李佳琦直播現場“翻車”,網紅帶貨出了質量問題算誰的?

圖片來源:李佳琦

微博

評論區

這位曾大手一揮,“所有女生”就會“買它”的“直播一哥”在2018年一夜躥紅,曾創下18秒賣出防曬霜10000瓶,5分鐘賣光15000支口紅的傲人戰績。2018年9月,李佳琦成功挑戰“

30

秒塗口紅最多人數”的吉尼斯世界紀錄,自此被稱為“口紅一哥”。

之前媒體曾報道,每天都會有超過10個商務團隊排隊等著李佳琦,他面前的備選品不得不被抽象成數字:庫存、原價、優惠價、佣金比例等幾個固定指標,他得在很短時間內作出判斷。

李佳琦直播現場“翻車”,網紅帶貨出了質量問題算誰的?

李佳琦直播。圖片來源:淘寶直播。

這就是網紅直播博主的日常。

據淘榜單聯合淘寶直播發布的《2019年淘寶直播生態發展趨勢報告》顯示,2018年加入淘寶直播的主播人數同比增長180%,淘寶直播平臺帶貨超千億元,同比增速近400%。每月帶貨規模超過100萬的直播間超過400個。

鬧鬧在一家MCN工作,做母嬰產品網紅的投放。她告訴介面新聞,品牌找網紅做直播帶貨是為了利潤,對於頭部主播,一方面品牌要把

30

%至40%的提成給主播,另一方面為了“全網最低價”的噱頭,要讓20%的利給消費者,這一來產品本身不剩下多少利潤。

所以比如較為平價的日化用品和零食,單價都在100元以內,這一通讓利下來,品牌盈利壓力自然大,而為了更大化地實現盈利,質量在一些情況下或許不那麼被重視。

楊彬是有90萬粉絲的

微博

博主,平日也會接推廣。他告訴介面新聞,李佳琦團隊選品很挑剔,像高階真絲是不接的,因為太貴不好賣。他和鬧鬧都承認,100元以內的平價日化用品和零食一般是直播品類中賣得最好的,儘管產品質量容易出問題。

鬧鬧幫網紅對接母嬰品牌時,無非就是玩具、學習類產品和零食,“3歲以外的孩子太嬌貴了,吃什麼都容易吃壞”,為了減少售後

風波

,鬧鬧傾向於接適合3歲以上孩子能用的產品。

“其實網紅們選品都很謹慎,大家都怕出岔子,這樣也做不長久,”鬧鬧接觸的網紅們在選品環節之初,會讓品牌寄樣品,網紅們都會自己試用。

但頭部的主播們並沒有時間這麼去做,專門的選品採購團隊會接手這件事,十月以來李佳琦在一場直播中推薦的產品多則28件,少則15件——李佳琦本人是試不過來的,所以也就有了你看到的“翻車”場面。

李佳琦直播現場“翻車”,網紅帶貨出了質量問題算誰的?

正在直播的主播。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而買到次品的消費者們,最直接的辦法是在李佳琦的評論區裡發洩。

鬧鬧告訴介面新聞,她所在的機構比較小,接品牌推廣時不會籤合同,中部以及頭部主播會和品牌籤,合同裡的重頭戲是賬期而非售後,有時產品質量問題這一塊也是空白。

國楓上海律所的律師柯凱告訴介面新聞:“網紅和品牌所籤的合同,目前法律沒有強制要求寫明產品質量問題。”

即便約定,根據合同的相對性,該等約定也只在簽約方(網紅和品牌)內部之間產生約束力。換句話說,如果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網紅和品牌所籤的合同,對消費者主張權利沒有任何的影響。所以出了質量問題,應該算產品生產商的。

如此看來,網紅本人實際上不能為產品背鍋,也無法為消費者直接負責。李佳琦的翻車並不意味著他本人要為消費者們買單。根據《產品質量法》,自覺“上當”的消費者可以向銷售者,也就是經銷公司,以及生產者主張賠償責任。

雖然直播網紅們不用為產品質量直接負責,但是他們、以及直播平臺在出現質量問題時也有連帶責任。

柯凱表示,因為在網紅帶貨中,他們實際上提供了廣告服務,其所提供的產品若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按照《廣告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會被要求承擔連帶責任。而根據《電子商務法》,電商平臺經營者作為電子商務平臺管理義務人,如果其明知網紅宣傳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但未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柯凱看來,直播買貨與其他的消費行為相同,最首要的是保留好交易記錄以及憑證;其次,注意留意電商平臺的一些規則制度,在權益受損時,要求電商平臺出面對網紅或其他經營者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理,最為高效。

李佳琦直播現場“翻車”,網紅帶貨出了質量問題算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