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喝醉後與老闆發生關係先告強姦後索賠300萬,結果卻不敢收?

男人好色,女人圖財。一個男人能否經得住誘惑,關鍵的看背叛的砝碼夠不夠大。美女圖財誘惑了老闆,翻臉要300萬,這錢要不要給呢?

女孩喝醉後與老闆發生關係先告強姦後索賠300萬,結果卻不敢收?

案情:河北小城的劉某,沒有家世,沒有背景,可憑著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科技公司經營的有聲有色,業務做到北京。隨著事業有成,自己獲得了自己真愛,可謂成為人生贏家。事業有成,家庭幸福,可隨著業務做大,劉某在老家和北京來回奔波,老婆不忍劉某如此辛苦,忙時就讓其在北京公司居住,因此常出現異地分居場景。

劉某的長期在外,而恰好在其公司擔任行政秘書們小媚闖入馮某的心,年輕溫柔的小媚不僅長得漂亮,而且負責劉某吃穿用行,長期接觸,兩人關係曖昧又顯羞澀,可那層窗紙卻一直未捅破,直到今年6月,公司團建酒局上,兩人都有些醉意,趁著大家玩鬧,劉某帶走小媚,情難自控的兩人進入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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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的是待到清晨,本以為水到渠成的劉某卻遭受小媚的怒火,先將劉某轟出房間,接著電話報警,告了劉某強姦,從警方收集的證據中,有二人衣衫不整的現場還有凌亂的房間,可是還有就是小媚體檢未發現反抗傷痕,監控中也發現小媚與劉某關係親密,無反抗行為,從走訪中也得知二人並未到酒醉不知人事的情況,當然,從二人體液中證實二人確切發生關係。最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作出不予起訴處理。

情節還有後續…覺得自己受了委屈的小媚選擇了自己為自己討回公道,小媚利用公司工作中掌握的資訊在公司工作群,客戶群等到處傳送劉某侵犯自己訊息。給公司造成極惡劣影響,而劉某的妻子得知該事情後也和劉某離了婚,並分走公司大部分財產,使劉某公司一度限入極難境地。最終劉某和小媚提出私了,小媚提出要300萬賠償金,幾經和中間人交涉小媚鬆口降到120萬,當劉某帶錢上門時,小媚未予見面,而接待劉某的小媚母親卻拒絕收錢。最終小媚又一次因賠償把劉某再次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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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明理:1、男人有錢就變壞,生活太多精彩,抵制誘惑的能力與付出的代價有不可分聯絡。不是你夠強大,而是後果你擔不起。本案劉某家庭破碎,還差點牢獄之災,可能會後悔吧!

2、女人要想不被欺負,在開始之時就不應給男人可乘之機,一時的容忍可能就帶來一生的遺憾!本案小媚也許是被強姦了,但證據真的不足,無反抗,無旁證,即使要到錢可也彌補不了性權利缺失。

3、強姦與通姦單憑口供不能認定,還要看雙方提供證據,最終以認定證據為準。至於附帶民事賠償也是在侵權基礎上成立的。

4、小媚宣揚劉某和自己發生關係,使劉某名譽降低,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響。但非捏造事實,屬侵犯他人隱私權,而以此到處傳播甚至索要鉅額財產行為涉嫌違法,不過小媚母親和小媚未收財產應另當別論!至於具體情況到底如何?也許蒼天有眼,真的能清楚誰對誰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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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圖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