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贊央行!區塊鏈雖好,但支付轉賬何必強行“上鍊”

近幾年,區塊鏈憑藉其獨有的信任傳遞機制,逐漸成為金融科技領域的熱門技術。為“增加”金融科技含量,網際網路金融創業人員、傳統金融機構、新興網際網路銀行均在各種業務中,未仔細分析區塊鏈的優勢與不足,強行“上鍊”,但區塊鏈不是萬能的。

點贊央行!區塊鏈雖好,但支付轉賬何必強行“上鍊”

區塊鏈,分散式賬本,一種新的IT應用

區塊鏈的主要特徵

區塊鏈(Block Chain),早期主要應用比特幣,是一種新型的分散式資料庫,也稱為分散式賬本。區塊鏈利用塊鏈式結構實現分散式資料儲存,實現點對點網路記賬與連結,採用去中心化的共識演算法生成和更新資料,並藉助密碼學加密演算法及時間戳等保證資料和權屬安全,並透過可程式設計的智慧合約,實現自動化的協同,是一種新型的IT應用模式。區塊鏈的主要特徵為:

一是,透過人人參與、冗餘的資料儲存,使得賬本資料不可篡改和全流程留痕,實現業務資料可信。

與傳統分散式資料庫有所不同,區塊鏈引入了“人人記賬”的理念,每筆交易均向全部結點“廣播”,每個參與主體(區塊、結點)都有權記賬,每個結點各自儲存最新賬本和所有歷史記錄。這種資料高度冗餘的儲存方式,可提升不互信主體之間的資訊透明度,實現賬本資料不可篡改和全程留痕,進而促進多方資訊共享和協同操作。

對於金融業務來說,透過金融業務資料上鍊,可實現數字資訊的可信任,降低多主體(金融機構、企業、個人等)之間的摩擦成本,同時也有利於金融機構控制業務風險。

二是,透過主體對等、集體維護、明確規則的共識機制和智慧合約,實現去中心化的業務自治。

與傳統業務協同規則不同,區塊鏈的每一個參與主體身份對等、權利對等、責任對等、利益對等,所有參與主體之間資料實時同步更新、共享,各個參與主體按照明確的規則達成資料生成、更新的共識,根據智慧合約自動執行,實現去中心化的集體自治,減少人為干預。

區塊鏈不適合支付轉賬系統

目前,支付結算體系主要有兩種結構:

(1)銀行支付結算體系。對於單一銀行內部的支付轉賬,個人、企業客戶透過銀行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實現,由銀行核心系統完成;對於跨行支付轉賬,分解為客戶賬戶-轉出銀行轉賬、轉出銀行-人民銀行轉賬、人民銀行-轉入銀行轉賬、轉入銀行-轉入客戶賬戶四步完成,由人民銀行支付轉賬系統完成;對於跨境支付轉賬,分解為客戶-轉出銀行轉賬、轉出銀行-人民銀行轉賬、人民銀行-國際銀行轉賬、國際銀行-轉入銀行轉賬、轉入銀行-客戶賬戶五步完成,由SWIFT支付網路實現。

(2)第三方支付結算體系。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各家直連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由第三方支付結構作為“中介”,實現支付轉賬,具體過程為:客戶賬戶-支付寶在轉出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支付寶在轉入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轉入客戶賬戶,支付寶在各個結算賬戶之間劃撥資金,實現資金平衡。

從以上支付轉賬過程,均基於銀行、人民銀行、SWIFT等中心化的機構完成,可能會由於中心機構的故障導致體系崩盤,“一切均應該去中心化”,其實不然。

首先,實際的資金劃轉,離不開集中式賬戶。

一是,集中式賬戶才能真正實現資金的實際劃轉。若不安排集中式清算賬戶,則需要每個客戶到各家銀行開立賬戶,類似於客戶自身變成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才能實現跨行資金劃撥。中央銀行承擔集中式結算的職能,是合理的安排。二是,集中式清算賬戶,可以實現軋差清算,減少轉出、轉入清算次數,集約化管理資金,減少清算資金閒置。

其次,支付轉賬不需要去中心化、集體維護機制。

支付轉賬是點對點的交易,並不涉及到群體協作,並不需要集體治理。為了實現跨行、跨境支付轉賬,以及相應的資金清算,現有支付轉賬系統建立了的配套清算體系。清算體系中,各個成員如何協作,需要有明確、可靠的規則指引,無法引入區塊鏈的民主、集體決策的容錯機制(例如,區塊鏈的51%投票決策機制,是一種模糊決策機制,無法保證結算最終性,甚至無法滿足《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PFMI)的要求,可能會產生法律風險)。

最後,分散式記賬增加了資訊冗餘、完全不必要的資訊洩露,並引起反洗錢的問題。

支付轉賬資訊是一種相對“隱私”的資訊,公開這類資訊並不能增加群體整體福利,相反,會洩露參與主體的金融資訊。此外,區塊鏈去信任中介而帶來的匿名性優勢,不利於反洗錢等金融風險管理。

區塊鏈的去信任中介的匿名性、平等主體參與的共識機制、分散式記賬的不可篡改及可追溯,以及去中心化的體系,並不會最佳化現有的支付轉賬系統,反而會引起資訊冗餘、隱私洩露、反洗錢等額外的問題,因此,區塊鏈並不適合支付轉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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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賬戶需要實名制,控制洗錢等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區塊鏈課題組:《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與管理》

2020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區塊鏈課題組(課題組成員:穆長春、狄剛、呂遠、錢友才、卿蘇德)在《中國金融》(2020年第4期)發表文章《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與管理》。文章認為:“區塊鏈技術優勢在於業務資料可信化、參與主體對等化、監管手段多維化,但是去中心化與央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存在衝突,當前不適合用於改造支付系統。”

(1)區塊鏈是一種新型的分散式資料庫,也稱為分散式賬本,具有業務資料可信化、參與主體對等化、監管手段多維化等優勢。

(2)區塊鏈也存在效能、安全、儲存、互動、運維、合規、管理職能等方面的不足。

(3)區塊鏈以大量冗餘資料的同步儲存和共同計算為代價,犧牲了系統處理效能和客戶的部分隱私,尚不適合傳統零售支付等高併發場景;但是,在對資訊可信共享要求較高、對併發量要求較低的領域,例如交易結算、貿易金融、產權轉讓等,區塊鏈已經有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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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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