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被拐,奶奶自殺,為什麼拐賣兒童案屢打不止?

近幾年隨著我國對拐賣兒童案打擊力度的加大,現在拐賣兒童案發生率顯著下降。但在一些偏遠山區和落後的農村也時有發生。

前幾天聽說一個農村老奶奶服毒在送往醫院的途中去世了。老奶奶在家看一個兩歲半的孩子,兒子、媳婦在外務工。前幾天孩子一個人在院子裡玩,老人在室內忙家務,等老人想起孩子時,孫子早已不見蹤影,大門敞開著。發動親戚朋友20多人找了兩天,也沒找到。老人覺得無顏見兒子、媳婦在家服毒。

孫子被拐,奶奶自殺,為什麼拐賣兒童案屢打不止?

那麼,為什麼還總有人喜歡在刀刃上行走呢?一是利益的驅使。使一些不法分子勇於鋌而走險。聽說一個男孩在南方能賣到幾萬元,甚至更多,這一點我不用多說。二是犯罪成本過低。如果只是單純拐賣兒童後果不嚴重的話,我國刑法第262條,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14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個人認為這種處罰太輕了,不足以震懾這種違法犯罪行為。三是買方市場有需求,且無任何處罰。記得有句公益廣告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這是一句保護野生動物,提倡拒食野生動物的公益廣告詞。我認為很有道理,如果沒有買兒童的,自然就不會有人拐了,所以我認為要把買方和賣方一樣定罪,形成既不敢賣,更不敢買的態勢。

孫子被拐,奶奶自殺,為什麼拐賣兒童案屢打不止?

其實拐賣兒童的危害是巨大的。嚴重影響兒童的身心健康,這短時間或表面上可能看不出來,但這種影響是潛在的、長期的;對失子家庭的影響更是不可估量的,如前面老太太的自殺,父母親的絕望,甚至家破人亡;經濟上的損失慘重,有的家庭為尋子賣房、賣地堅持幾十年尋找。

孫子被拐,奶奶自殺,為什麼拐賣兒童案屢打不止?

和這些相比,犯罪者僅付出失去五年以下人身自由的代價,未免太輕了。所以我說犯罪的成本過低,是這種犯罪屢打不止的重要原因。我想建議立法部門:拐賣兒童的加重刑罰,把買兒童的也同時定罪。從源頭堵住買賣兒童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