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是為未來婚姻磨合?還是以愛情之名省錢、耍流氓?

現在的年輕男女很多人都有過“同居”的經歷,它的標準叫法應該是“婚前同居”。可以這樣理解,男女雙方在結婚前以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多數是以可能的結婚為目標,類似“試婚”的概念。選擇婚前同居的理由很多,有可能是強烈的戀愛衝動,也可能出於經濟的壓力。那麼婚前同居是不是必須的?如何看待這種現象?

對於婚前同居的認知,冰火兩重天

婚前同居,是為未來婚姻磨合?還是以愛情之名省錢、耍流氓?

儘管目前這種情況比較普遍,但是對於婚前同居的看法還是差異很大的。雖然社會上對同居的態度可能是寬容的,但寬容卻不代表肯定。這好比所謂的“鄰避效應”,別人同居我不管,自己人同居就不行。不認可的核心主要在於對女性其中權益的認定,一些人認為她們不是受益者,而是受害者。

首先,社會聲譽造成損害。因為從古到今,如果男人的感情史比較豐富,會被稱為“風流才子”“風流倜儻”,這樣的經歷在男人口中也會成為自我炫耀的資本。但同樣的情況對女性來說,卻多含貶義,經常會被人稱作“水性楊花”“殘花敗柳”。中國人民大學潘綏銘教授在一項關於大學生同居調查的結果顯示:大學生在對婚前同居持寬容態度的同時,特別是男性,對自己法律上配偶的童貞卻看得非常重要。

婚前同居,是為未來婚姻磨合?還是以愛情之名省錢、耍流氓?

其次,身體會受到傷害。如果一不小心懷孕,對女性的健康損害就更大,處理不當容易留下後遺症。

最重要的是對未來的婚姻不一定有好處。被提前消費的新婚燕爾,婚姻的激情和幸福感被預支,剩下的就只有疲憊和厭倦了。不僅如此,不穩定的同居關係一定程度上會改變同居者有關戀愛的慣常認知,他們對結婚的興趣會有所降低。

2002年,曾有兩位外國學者做過一項關於《對同居影響的更深入瞭解:婚前同居和婚姻交往》的研究,得出了一個結論:“有過婚前同居經歷的夫妻,在討論關係中如果出現矛盾的時候,更經常採用控制、強迫和消極的迴應方式,比如使用言語暴力來威脅、攻擊和批評對方。他們在向伴侶尋求支援,或者為伴侶提供支援時,也更傾向於採取消極敵對的態度。比如,他們會對對方提供的建議表示不滿,或者不太願意為對方提供真心的支援。”

但婚前同居目前的認可度較高也說明並非一無是處。好的同居關係和任何親密關係一樣,都是經營出來的。一段好的婚前同居,可以極大地促進婚後關係。在試婚階段,也可以幫助你更好地看清另一半。這時候,如果發現沒法磨合,趁早結束也會提早避免婚姻悲劇,所以即使分手,也不是什麼失敗,相反這個跟頭摔倒在結婚前其實是好事。婚前“測試”之所以特別重要,還在於性格、愛好這些內容在戀愛時很容易瞭解,但同居可以瞭解到的價值觀、家庭觀、金錢觀、人品還有生活方式等既是兩個人要測試和磨合的關鍵,更是未來婚姻幸福的基礎。而且效能力也是一定要磨合的,這也是“性福”的關鍵。

婚前同居其實和婚姻關係不大

婚前同居,是為未來婚姻磨合?還是以愛情之名省錢、耍流氓?

即使以婚姻之名,但婚前同居不一定就是婚姻的前奏,至少不是所有人如此。婚前同居之所以褒貶不一,和由於不同目的走到一起的人關係很大,目的不同自然結果不同。

有一些同居關係,在本質上是有別於婚姻的。它只是戀愛關係發展的一個階段,是可能通往夫妻關係的一步。所以不要簡單把同居看成“合則聚不合則散”的試水期,而是要把它看成雙方的磨合期。

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更多謀求的是短期利益,而後者更看重未來。受關係發展推動的戀愛關係,會在同居中變得更加成熟和穩定。

同居者如果有與伴侶結婚的打算,那麼雖然沒有一紙婚約,但在其它方面,比如約束,承諾,投入,性生活等幾乎都有包括,這種同居關係已經非常接近於夫妻關係了。在資本積累和心智成熟都還沒有為結婚做好準備的時候,同居就成為了一種可行,且又與婚姻類似的親密關係維繫方式。而偶然事件的推動,是指一些意料之外事件的發生讓同居者不得不被動地選擇結婚,比如出生在同居關係中的孩子,經濟上的共同投資,或是來自社會關係的壓力等。同居對這種型別的婚姻不一定有正面的作用,很多時候是經濟和生活方便的考慮便促使了同居的開始。

還有一種同居關係,相比於婚姻和戀愛,更類似於單身。這些同居者,完全沒有結婚計劃,甚至彼此感情也不深厚,同居只是為了滿足利益最大化(如方便、經濟、性生活等)。這種同居關係更像沒有情感基礎的“室友”關係,那些經濟狀況較差、或對婚姻的看法比較開放的人,比較容易選擇同居。而這些個人因素恰好也會影響婚姻關係的穩定性。

婚前同居的正確開啟方式

婚前同居,是為未來婚姻磨合?還是以愛情之名省錢、耍流氓?

慎重考慮,形成共識。

在同居之前或者過程中,雙方需要明確基本的初衷,我們是為什麼要住在一起,是為了結婚?還是享受非婚姻狀態?同居對我而言意味著什麼呢?同居會給我的生活目標和計劃帶來哪些改變?我對伴侶有充分地信任和了解嗎?如果在同居之後發現對方並不是我理想的終身伴侶,我有選擇退出的勇氣和資本嗎?如果在同居之前,雙方在關係的藍圖方面已經達成共識(無論這種共識是走向婚姻還是不走向婚姻),懷有一致的目標和期許,不僅是對對方負責,更是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為婚姻做準備,做測試。

如果同居雙方擁有一致的結婚打算,同居關係質量會明顯高於沒有類似計劃的情侶。相似的研究也指出,訂婚後的同居關係相較於訂婚前的同居更令人滿足,這也是我們所主張的。在這個基礎上深入瞭解雙方家庭,以及彼此的金錢觀、價值觀是不是匹配才有意義。此外,24小時的生活讓一個人的人品充分地暴露在對方面前,所以既要細心觀察,比如他是怎麼對待朋友以及“其他人”的,同時還要努力磨合生活習慣。

必要的後手

。在沒有真的把兩個人的名字寫在一起之前,不需要親密到連經濟財產都不分你我的地步,更不要抱著理所應當的觀念,要求接管對方的財物,保持一定的財產自主,也會讓對方更尊重你。不要隱瞞自己的收入和債務狀況,這樣才能公平合理地制定財務分攤的計劃,同時要建立共同小金庫,按工資的一定比例存進去。其餘的錢可以自由使用,當然這個比例也要協商好,生活必須的開銷不能省,生活質量也要有所保證。

可以觀點不同,但不要汙名化

婚前同居,是為未來婚姻磨合?還是以愛情之名省錢、耍流氓?

關於婚前同居,其實很多討論並不僅僅基於親密關係,更多地夾雜進一些道德審判的因素,特別包含了一些對於男性汙名化的問題。比如經過同居的男人更有助於他們更懂得如何去討好、應付女人,從而對女性更有經驗。而且同居比約會更省錢,也是為了解決彼此的生理需求。男人同居後就不會強烈地追求婚姻,因為經歷了N個女友後就覺得獲得太容易,讓他明白同居對男人來說是既可以享受婚姻的權利,又可以不負婚姻的責任的好事。

同樣有些人認為,同居關係中女性都是弱者。同居後的戀愛失敗,女性通常會留下心理陰影,越來越不自信,在處理下一段感情時更傾向於結婚,而不是享受愛情。其實現在不是封建社會,同居本身是雙方的選擇。當然每段關係都有相對主動和被動的人,但同居的苦與樂也是共同承擔的結果。

希望討論類似問題時更多從婚姻本質出發去思考,而不是簡單的道德評價,即使以婚姻之名。美國耶魯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在婚前有過同居行為的情侶,婚後的離婚率高達80%;研究還表示,相較那些沒有過婚前同居的夫妻,離婚可能性高出46%,這是很多人非議婚前同居的一個重要證據。其實“同居”和“關係質量較低”之間不一定是真實的相關,它們可能是偽相關。婚前同居確實對婚姻有負面影響,但導致婚姻失敗的實際上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