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故事-不生而養的媽媽

導語:生而不養,斷指可還。不生而養,永生難忘。我媽媽對我的養育之恩,我這輩子都很難報答,或者說我不知道用什麼方式能報答她這份天大的恩情。

我一直覺得我現在能活著,真幸運!而我能活著,靠的是我的爸媽 ,準確的說是我媽媽。我出生出80年代末的湖北,是計劃生育最緊的時候,那個年代被丟在路邊被野狗咬死的、凍死的、餓死的女孩一抓一大把,都是為了生兒子。而我是那個幸運兒,也只是差一點點,幸好差一點點。

我出生第三天我就被我親生父母送給了我的舅舅,我的舅舅並不想養女兒,他和我的父親說:“我最多養到一歲你就帶回去,我自己還要生兒子呢”我父親回答:“給你了,你自己看著辦,不想養你就丟掉”我父親後來也沒有生到兒子,是過繼了他大哥的兒子,也就是他侄子到他的名下的。

我的親生父母拋棄我,是因為我上面有了兩個姐姐,我是母親在外面躲著出生的,很明顯我讓她們失望了,所以我被拋棄了。有的人會認為送給自己的舅舅養並不算棄養,但是我並不是我舅舅養大的,可能是因為我比較能折騰,經常哭泣,於是如我父親所言,我再次被拋棄了。

我舅舅他們得知我的媽媽結婚6年還沒自己的孩子時,在一天夜裡拿著我的生辰八字連同出生不到20天的我裝在一個竹籃裡掛到了我爸媽家門外涼衣服的竹竿上,第二天我媽媽是被我的哭聲吵醒的,我暫時留了下來。

我的媽媽20歲嫁給我爸,我爺爺是當時的生產大隊隊長,脾氣暴躁。那個年代他是家裡的大家長。我爸媽結婚6年還沒有生孩子,我爺爺自然沒有給過我媽好臉色,但那個年代離婚的很少,也很丟人。

我時常在想,我媽的爆脾氣應該是那個時候養成的。我媽決定養我的時候,我爺爺說:“一個丫頭片子,養來幹嘛呀,養幾天玩玩就行,趕緊送走”我媽說:“不可能,我自己沒生小孩子,這個孩子我是養定了”強勢而堅定。

當然我媽媽並不是沒有想到,我的親生父母會在未來某一天來接我走。所以在決定養我之前,就知道我是誰家丟棄的女兒,找到我的親生父母那邊,再三確定了他們不會接走我的同時,也直接表態說:“我養可以,以後不准你們來相認”

就這樣,我在我爸媽家落了根,我經常感嘆,如果不是我的媽媽性格夠強勢,我真的是活不到現在,無數次我被我媽媽那強勢的性格傷到的時候,我都是這樣安慰自己的。

在我弟弟出生之前,我是家裡的寶,家裡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是我的,爸爸、媽媽、爺爺對我都很好。

我四歲半的時候,我弟弟出生了。

家裡再也沒有了我的歡生笑語,那時候我爺爺已經去世,我爸爸是個好吃懶做的人,聽我媽說,她生完我弟弟回來在家養躺了三天,我爸也在家躺了三天,中間我媽只吃了兩頓飯。

三天後,我媽餓得不行,在窗戶那裡見到路人,讓路人傳話去找我的二奶奶,就是我媽的嬸嬸,讓她過來幫我媽做頓飯,我二奶奶來了之後,看到我媽那個樣子,眼淚就流了出來說:“你怎麼不早點叫人過來找我”說完就去隔壁房間把我爸罵了一頓。

罵完就去廚房做飯給我媽吃,燒了水讓我媽洗個澡,也幫我弟洗了個澡,一直忙到了晚上才回去。第二天過來做飯的時候 ,我媽媽已經起床在做飯了,見到我二奶奶說:“我自己可以來,你不用天天過來了,現在也是農忙時節,你先顧好你們自己家的地吧”

並不是我媽傲嬌,而是那個年代糧食很重要,是每家每戶的命根。我媽好強的性格讓我得以生存,同時也讓她吃了很多的苦。

隨著我弟弟的長大,調皮了許多,帶好他是我任務。可是我總做不好,在我媽眼裡,他哭了是我的錯,他打我我不能還手,他把東西摔壞了我媽揍的是我,我不記得我為他捱了多少揍,也不記得他打了我多少次。

我現在和我弟的感情也是一般般,他性格沉悶,我和他的話也不多。我記得很清楚的一次是他5歲,我9歲的時候 ,不記得是什麼原因了,他追著我打,我不敢還手,我一直跑到廚房,我媽在廚房做飯,那裡有個餐桌,我鑽到了桌子底下,在我媽的制止下,他才停止了追著我打。

我媽很重男輕女,但是毫無疑問,她也很愛我。

我記得我上小學的時候,因為性格從小就比較懦弱,上學時經常受同學欺負。同一個隊裡,大我2歲的表姐天天讓我幫她背書包,被我媽知道了,在從學校回家的必經之路上被她逮個正著,我媽把書包甩在她身上說:“你不想背書包,你就不要讀了,再讓我女兒幫你背書包,我把你的書包燒個精光,不信你試試看”可能我表姐被唬住了,以後我再也沒有給她背過書包。

我六年級的時候,學校組織了樂隊,去初中參加一年一度的運動會開幕式。本來我是吹笛子的,一切都在期待中。在去表演之前的三天,我們校長說我是撿來的,不是我媽親生的,不讓我去表演,我失落的回到家,和我媽說了,我媽第二天跑到校長室大吵了一架,結果自然還是沒去成。但是我媽為了我吵架的樣子,我一直記得。

初三時,我逃課去溜冰把右手摔斷了,我媽外出打工,我找到了我爸上班的工地,他送我到醫院,醫生做手術需要1500塊錢。他讓我呆在臨時病房裡,當著我的面給我媽打電話商量,我爸的意思是不用治了,一來沒錢,二來不是親生的,三來是我自找的。

我媽把我爸臭罵了一頓,說“沒錢我寄錢回去,不夠就去借,孩子這麼小,才13歲,難道就讓她成為殘疾,錢總是不夠用的,沒什麼比她健康更重要”。我靠著我媽寄回來的錢做好的接骨,在回家休養的3個月時間裡,我爸對我非吼即罵,白天他上班,晚上回來看我做什麼都要罵兩句。

但是雷打不動的,每天給我帶2根排骨回來增加營養,這可能就是他愛我的方式吧,嘴上罵罵咧咧,該給我補營養的還是補營養。

22歲我談了一個東北男朋友,我媽堅決反對我遠嫁,她說:“你和他在一起可以,房子買在我們這裡,我就同意你們在一起。”我和她犟了整整5年,我沒有犟過她,我和前男友的感情被現實的社會碾碎了,我不能放棄我媽跟他去東北,他買不起房。

前男友是個讓我覺得很溫暖的人,沒有我媽身上那種剛硬的刺,愛他成了我當時的執念,他的離開曾經讓我一蹶不振。他走了,我媽還在,我把對前男友的不甘心和變成了恨意的執念都加註在我媽身上。

但是我嘴裡說不出任何對她不敬的話語,因為我理解她的想法,那麼遠的地方,隔著3000多公里,她怕我受委屈了她幫不了我。

結語:別人說母愛如水,父愛如山。我覺得是母愛如山,她性格強勢,霸道,不會溫言細語,但不影響她愛我;而我年齡越大,越能理解她,也越心疼她,也許最好的母女情就是這樣,她愛我,我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