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半兒子丟失,一找就是32年,淚奔

2歲半孩子丟失,一找就是32年。讀到這句話心酸的快淚奔。

1988年的西安,爸爸帶著兩歲半的兒子玩耍,因兒子口渴,便帶著兒子走進附近一家酒店要了一杯水。轉眼間,兒子竟不見蹤影。自此,母親李女士踏上尋找孩子的路,幫助29個家庭找回孩子後,第30個找回的孩子竟是丟失32年的兒子。

1、還能追究“人販子”的刑事責任嗎

刑法規定的最長追溯時效是20年。僅適用於沒有報警的案件。如果事發時已經報警,則不受該訴訟時效的限制,即使案發時間超過20年,只要抓到“人販子”,依舊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人販子”如何定罪

涉嫌拐賣兒童罪,只要實施拐賣行為,“人販子”可以判處5-10年有期徒刑。如果存在為了販賣而偷盜嬰幼兒、販賣兒童出境、拐賣超過3人等情形,可判處死刑。

3、“人販子”為何屢禁不止?

1)高利潤誘發犯罪

一個健康男嬰,偏遠地區的“收購”價3萬元,販賣價格可達9萬元。如此高的“利潤”誘發人販子不鋌而走險。

2)法律制裁震懾不足

依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其他情形的,基本都能保命,對“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的呼聲,曾經引發廣泛討論。但,刑法的基本原則是罪刑法定,如何定罪需要嚴格依照刑罰規定執行,近些年,我國取消部分犯罪的死刑。國際法律呈現的是死刑制度減少的趨勢,我國仍保有部分罪名的死刑制度而被個別“人權大國”而詬病。

非常理解被拐家庭的痛苦,他們對人販子的憎恨自己也感同身受,期待更多家庭儘快找回失散的孩子。

4、推薦幾個兒童防拐妙招:

1)不搭理陌生人。

2)保持在家長視野範圍內活動。

3)牢記自家地址、父母電話號碼。

4)不去偏僻地方。

5)學會大聲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