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扶持辦法(試行)》釋出

《黃浦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扶持辦法(試行)》釋出

日前,《黃浦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扶持辦法(試行)》釋出,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為全文:

黃浦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扶持辦法(試行)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更好地激發黃浦區智慧財產權創造活力,推動黃浦區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服務能力的進一步提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和《黃浦區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等檔案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扶持物件

註冊在黃浦區的企業、登記在黃浦區的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

第三條 資金來源

本辦法資助資金納入區級財政預算。

第四條 適用範圍

(一)支援智慧財產權高質量創造,扶持專案和金額如下:

對透過 PCT途徑且經過有關專利審查機構實審獲得國外授權的 發明 專利, 給予繳納註冊費、審查費等官方費用 50%的一次性 資助 , 每件資助不超過2萬元, 每個申請人年度資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

(二)推進智慧財產權金融發展,扶持專案和金額如下:

1、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專案

對透過質押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獲得商業銀行貸款 的 企業,取得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證明的,給予不超過實際支出貸款利息的 50%補貼, 同一單位年度資助總額 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按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享受利息補貼。

2、智慧財產權保險服務專案

對於購買專利和商標保險的單位,給予不超過實際支付保費50%的資助,同一單位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三)支援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能力建設,扶持專案和金額如下:

1、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專案

對獲得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認定的試點、示範專案,在驗收通過後按照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專項資助金額 的 50%給予 一次性配套資助 。

對獲得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定的試點(優勢)、示範專案,在驗收通過後按照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專項資助金額 的50%給予 一次性配套資助 。

2、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專案

對 獲得區智慧財產權局認定並驗收透過的黃浦 區 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專案 ,給予最高 不超過20 萬元的資助,每年資助不超過5個專案。

3、智慧財產權託管專案

對組織區內中小企業實施智慧財產權集中託管的園區及相關市場主體,經區智慧財產權局評定合格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專案資助。

4、評議導航專案

支援企事業單位開展符合黃浦產業導向的專利分析評議、導航專案,經區智慧財產權局組織評審透過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每個專案資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每年資助不超過5個專案。

對 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認定的 智慧財產權評議 、導航 專案, 在驗收通過後按照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專項資助金額的 50%給予 一次性配套資助 。

5、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專案

對首次透過國家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認證(GB/T29490)的企業, 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萬元的資助,資助金額不高於實際發生的首次認證費用 。

6、轉化運用專案

對符合本區產業導向、技術領先的專利許可與轉讓,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完成登記並取得《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或《上海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稽核證明》的,可按不超過實際支付額的2%給予許可、轉讓人資助,同一許可、轉讓人年度補貼總額 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

7、運營服務聚集區專案

對獲得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認定的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聚集區專案,在驗收通過後按照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專項資助金額 的 50%給予 一次性配套資助 。

(四)支援獲得市級以上智慧財產權獎項的專案,扶持專案和金額如下:

對獲得市級以上智慧財產權獎項的單位,按照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專項獎勵金額 的 50%給予 一次性配套資助 。

(五)支援智慧財產權維權保護,扶持專案和金額如下:

1、中國馳名商標專案

對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保護的自主品牌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助。

2、智慧財產權維權專案

對獲得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認定的智慧財產權維權保護專案,按照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局專項資助金額 的 50%給予 一次性配套資助 。

第五條 稽核機制

由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黃浦區智慧財產權局)、黃浦區財政局、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黃浦區商務委組成黃浦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扶持專案稽核小組(以下簡稱“區稽核小組”),負責資助資金的稽核以及使用監管。

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黃浦區智慧財產權局)負責編制資助資金的年度預算、釋出資助申請公告和申請流程,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材料並進行初審,確定擬資助的單位及專案名單報送區稽核小組複審。

區稽核小組對申請資助的單位及專案名單複審後確定建議資助名單,報區政府批准後撥付資助資金 。

第六條 申報流程

每年集中受理一次上一年度符合條件專案的資助申請。 具體的申報時間、申報要求及申報指南由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透過通知公告的形式在區局入口網站統一發布。

第七條 監督管理

智慧財產權發展扶持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接受有關部門的專項審計和績效評價,確保扶持專案規範、安全和有效執行。

第八條 失信懲戒

申請人 在申請資助過程中 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的 , 一經發現,由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黃浦區智慧財產權局)限期收回已撥付的資金, 取消 申請人 五年內申請資助的資格 ,並依法 將 失信資訊報 公共信用 管理部門。同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申請人的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不重複享受原則

申請人 在享受本辦法相關政策期間,如同時可享受本區其他同類政策 的 ,按照“不重複 享受 ”原則 擇一政策提出申請。

第十條 政策解釋

本辦法由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黃浦區智慧財產權局)和黃浦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調整的,按照上級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施行期限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實施的《黃浦區專利工作資助實施辦法》(黃科委〔2018〕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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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北京高沃智慧財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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