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路協同對道路運輸領域的影響

道路運輸行為是指在公路道路上以機動車輛運輸的方式,將運輸物件按照指定要求進行運輸的行為。它屬於營執行為的一種具體形式。按照運輸物件的差別,道路運輸分為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車路協同”的發展變化,會給道路運輸行為帶來重要的影響;它的推廣,將為道路運輸領域的發展帶來一場深刻的變革。

車路協同對道路運輸領域的影響

貨運車輛(攝影:王紹華)

一、行業執行模式:機遇

道路運輸領域主要涉及到從業人員和車輛兩類物件。“車路協同”旨在弱化並且最終取代人的作用。結合今年《智慧汽車創新發展戰略》《關於推動5G加快發展的通知》等檔案的要求,智慧汽車、“5G﹢車聯網”協同發展將成為汽車行業發展的主流,自動駕駛汽車將成為未來汽車領域的重要一環。作為運輸的核心要素之一,車輛的變化將會帶來行業執行模式的深刻變化:目前,無人駕駛車輛配送快遞已經出現,隨後大體量的貨車運輸將會在市區啟動,最終無人駕駛車輛將承擔道路貨物運輸功能。隨著技術進一步成熟,旅客運輸也會逐步出現並最終實現無人駕駛車輛的運輸。筆者認為,“車路協同”給道路運輸領域帶來的影響將體現在如下方面:

首先,

提高運輸效率和配送準確性

。當下的道路運輸模式離不開直接人力的支撐,在運輸過程中也受制於人類固有特點的限制。目前的人員配置主要是為了確保運輸物件能夠順利到達目的地。因此,相關人員除承擔運輸功能之外,對運輸物件還存在安全保障和保管義務。如果自動駕駛技術逐步成熟,車輛就會按照既定的行駛軌跡和速度勻速行駛,這就可以保證在最快時間內將運輸物件送達目的地,上述運輸功能當然可以實現。

如果駕駛程式中設定了科學、規範的運輸流程以及緊急情況下的自動處置程式,那麼各運輸物件是不會遭遇危險的

(基於貨物本身的性質可能會引發的風險除外)。而一旦發生事故,系統將會按照優先保障生命安全的模式啟動應急程式——車輛停靠在安全位置並啟動危險報警閃光燈,同時車輛自動向控制中心傳送報警和求救資訊,控制中心向對應區域內各公共交通設施維護單位、公權力機關、應急處置團體傳送警報和要求協助處理危險情況的通知等,各相關單位第一時間透過廣播、路側LED顯示屏等渠道提示過往車輛注意安全,並派出救援人員及裝置,車輛自身則啟動配置的消防裝備進行臨時性處置,防止損失擴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自動駕駛汽車也可以對運輸物件起到安全保障和保管的作用。如此一來,運輸效率就會大大提高;而一旦發生事故,由於車輛並未配置人員,整體的事故損失也就主要涉及到財產損失,對社會公共安全來說,這一運輸模式顯然更為可取。

其次,

緩解勞動力成本上漲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的推進和新生兒出生率的整體下降,勞動力短缺已經成為我國當下以及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的重要問題。由於勞動力的更新週期較長,短期內無法補給,勢必導致勞動力成本不斷提升。道路運輸領域共涉及到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員等幾類人員。其中,駕駛員是必不可少的。如果運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品,還涉及到押運員和裝卸管理員兩類人員。此外,高速公路收費與道路運輸息息相關,因此高速公路收費員也是一項重要的人力因素(不過隨著全國推廣ETC收費,這些人員將大幅縮減,這個調換過程已經基本完成或在進展過程中,對後續發展影響不大)。因此,道路運輸領域整體是依賴勞動力的。據瞭解,勞動力成本已經成為當下道路運輸領域的重要成本之一,而由於產業發展層次的限制,道路運輸領域近年來的盈利程度逐漸弱化,從業人員整體薪資不高。這就帶來行業發展青黃不接的局面:年紀大的無法承擔重體力勞動任務,年紀小的由於薪資過低無法覆蓋生活開支而不願從業。在這種剪刀差之下,勞動力緊缺的情況越發明顯。尤其是在過年過節時段,往往是有錢僱不到人。

勞動力成本上漲、從業意願降低、從業者高齡化等制約了傳統道路運輸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這就需要產生新的變化。如果自動駕駛汽車介入運輸領域,駕駛程式除錯完備後,只要有運輸需求,車輛隨時可以承擔運輸任務,運輸企業只需要配置一部分後臺控制人員,運輸全過程就可以順利完成。這樣就可以解決當下勞動力短缺的問題,大大提高運輸效率和準確性。而工作人員只要能夠連線到控制室的螢幕,無需在辦公室就可以工作。因此,辦公場地等就不再有限制,成本會大大降低。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普及,各項使用成本也會不斷降低,道路運輸領域的利潤會逐步提升。

此外,隨著自動駕駛技術不斷提升和使用需求的多元化,

原有的人工駕駛模式將會被技術支撐的自動駕駛汽車模式取代

,車輛的硬體配置方面會更加傾向於建立完備的防護措施,屆時定製車輛將會成為主力車輛;在軟體方面也會更加科學,不僅建立完備的無線訊號互動系統,還會建立網際網路資訊控制中心,從而滿足無人駕駛的功能需求。在“車路協同”的加持下,運輸行業會一改當下的種種弊端,如疲勞駕駛、車輛超速、不能按時送達、交通事故等。隨著運輸領域的不斷最佳化升級,社會整體也會轉型升級。

車路協同對道路運輸領域的影響

客運車輛(攝影:高斌)

二、社會治理模式:挑戰

行業執行模式變了,對社會治理模式方面必然會帶來一定的影響。“車路協同”的發展,會帶來社會治理模式的調整。整體來看,“車路協同”的發展會對現有的社會治理模式帶來巨大的挑戰。在道路運輸領域,這種影響涉及到三個層面:政府管理層面、相關服務層面、公共安全層面。

首先,

它對政府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由於“車路協同”旨在推進無人駕駛汽車,這就意味著道路運輸領域專職從業人員數量會急劇減少。有關這類人員的資質主要涉及到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一方面,由於行政權力約束物件大量減少,審批部門和執法部門的行政權力所覆蓋的物件就相應減少,原有的公權力機關和人員能夠更好地完成政府職能甚至可能出現人員或機構富餘的情況。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減少機構數量,集中行使職能是改革的核心要求。行政權力約束的物件大幅減少,

政府機構人員調整的機率就會加大

,可能會帶來機構合併甚至撤銷等後果。而這並不意味著政府職能的減少,政府對道路運輸領域的法定責任依然存在,對政府履職能力的要求反而更高了。這是因為,傳統意義上,政府職能主要集中在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和運輸車輛的管理就可以,但是“車路協同”改變了原有的運輸方式,無人駕駛汽車、具備自救功能的控制中心、具備技術優勢的汽車製造廠商等,它們對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工作人員要了解或掌握基本的智慧技術,並據此在進行審批和執法的過程中判斷相關物件的行為是否規範、有無違規舉動等。另一方面,

政府工作人員要更新履職能力

。人工駕駛汽車時代轉換為無人駕駛汽車時代的轉換過程中,政府執法的裁量基準是按照原有模式進行管理還是創造更加有針對性的方案?如何兼顧兩類物件的共性和個性?對車輛而言,是連線衛星定位系統人工實時監控還是採取異常情況下系統報警的模式?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履職情況,如何評估?如果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具備修改的條件,對無人駕駛汽車承擔運輸職能的,是否需要檢查駕駛員?(實際上沒有駕駛員,只有作業系統)對超限超載的,如何確定處罰物件,是運輸企業,還是軟體提供商,還是汽車製造銷售企業?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事故時如何認定責任?這就考驗政府對於無人駕駛貨運客運進行管理的能力,尤其是審批能力和監管處罰能力。可見,“車路協同”的發展創設了更加前衛也更加尖銳的問題,在現有的執法模式下,政府等公權力機關的應對能力存在明顯的不足,應該著力提升能力,彌補短板。

其次,

它要求相關服務產業鏈更新換代甚至另起爐灶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管理涉及到兩個方面: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相關鏈條的社會服務。前者是政府依法履職的問題,後者則是圍繞從業人員產生的一系列配套服務問題。“車路協同”的發展必然會帶來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減少,而

有關從業人員培訓、考試、繼續教育等環節的產業鏈將會受到影響。

由於從業人員的數量大幅減少,針對培訓和繼續教育方面提供服務的相關部門,如交通職業學院、社會培訓機構等,就會壓縮發展規模,減少工作人員和內部工作部門的數量,從而回應市場需求而不至於造成資源的浪費;有關培訓教材等知識材料的研發就會逐步降速,從而影響從業人員知識內容的更新和培訓內容的前沿屬性,導致大量知識落後於時代需求;有關考試的組織頻次就會降低,隨著考試人數減少,鑑於組織考試的各項社會成本,社會必然會淘汰一部分考試機構,存量考試機構的考試能力如果大於市場需求,它們必定會延長考試的間隔週期。這些方面的變化,將導致仍需要從事道路運輸領域工作的自然人面臨知識結構老化、安全駕駛能力落後等不良後果。同時,

這種情況也會倒逼相關產業鏈條轉型升級

。如為進一步最佳化服務、降低成本,鏈條上的各服務提供者的實體出現,加入到相關產業鏈條中。這樣看來,它會帶來原有市場構成的重新洗牌,帶來實質意義上的更新換代。

車路協同對道路運輸領域的影響

有序的車流(攝影:高斌)

最後,

它會對公共安全帶來一定的不確定風險

。這個風險是雙重意義的:一方面是

人員安置問題

。前面提過,從業人員數量的減少,必然會帶來政府以及服務鏈條相關單位及人員的大幅變化,這種變化通常表現為人員分流或裁員。如果這類人員是財政供養人員,在保持“鐵飯碗”的前提下,這種變化不會產生失業問題,人員轉隸工作比較容易,如果打破“鐵飯碗”,就會產生人員分流和重新安置的問題,一旦處理不當,就會引發持續的社會問題;如果是企業形式,相關人員的再就業問題仍屬於市場自主擇業,相對容易處理。當然,不論何種形式的人員重新安置,都會存在新就業崗位不合適或人員不適應的問題,一旦這種不適應逐漸累積,就會轉化為潛在的社會風險。而且,自動駕駛汽車的推廣,對原有的道路運輸市場也會帶來重大的衝擊,這也會遭到一定的社會壓力。另一方面是

交通出行安全問題

。自動駕駛汽車的特點就是車輛行駛的過程中依靠既有程式或輔以控制中心的人工調整而進行,如果程式發生故障或被入侵,它就會發生現實危險,如交通事故;如果在運輸過程中,無人駕駛汽車被人工駕駛汽車撞擊,結果導致人工駕駛車輛的駕駛員遭遇危險,如何在第一時間助其擺脫危險,搶救財產或防止損失擴大?這些都是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

三、結論

“車路協同”的發展,一方面將會帶來既有運輸行業的迅速更新換代,激發行業發展活力,另一方面它也會給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帶來一些不確定的風險。在接下來的發展過程中,

各界仍然應該保持理性態度,慎重對待“車路協同”的迅猛發展

。筆者相信,如果技術的發展不斷向好,公眾的信心不斷增強,那麼自動駕駛汽車引入道路運輸領域將很快變為現實。為此,政府等公權力機關以及研發單位等實體應該共同致力於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的轉型,同心協力克服技術發展的障礙,不斷推進“車路協同”在道路運輸領域的成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