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新規,這5種欠款可以不用還,對方打官司也沒用!

常言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現實生活中,問別人借錢並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反而很稀疏尋常,畢竟人生在世,難免遇到幾次急需用錢的時候。只不過,如果借了別人的錢不還,那就比較糟糕了,說明你這個人缺乏最基本的誠信,甚至是沒有良知。因為人家在你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借給你錢,等你解決困難之後,卻拒絕償還別人錢,這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國家出臺新規,這5種欠款可以不用還,對方打官司也沒用!

不過近些年,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普及,借貸關係也從常見的人與人之間,變成了人與機構之間。也就是說,現在的借款,已經與誠信、感情等沒有任何關係了。什麼意思呢?簡單點來說,以前大多數人缺錢,都是問身邊的親戚朋友借錢。現如今,大多數人在缺錢的時候,都會首選網路借貸產品借錢,或者去銀行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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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這種借貸模式的確是非常方便的,也非常受人青睞。因為去問親戚朋友借錢,拉不下面子不說,萬一對方不借,或多或少都會有損雙方感情,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得很灑脫。就算對方借給你錢了,你也總感覺欠了對方一個人情。因此,各類借貸平臺的出現,就完美的避免了這種煩惱。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利弊兩面,從借貸平臺上借錢雖然很方便,但由於平臺質量參差不齊,所以借款人非常容易被“套路”。

比如有的平臺會在合同上做手腳,有的開出的利息非常高,最終產生“借1000元到賬10元”、“借500元導致300元,卻需要還3000元”的亂象。而針對這種亂象,2020年國家也出臺了新的借貸規定。新規出臺後,以下這5種欠款就可以不用償還了。

國家出臺新規,這5種欠款可以不用還,對方打官司也沒用!

1·高利貸

此前,貸款利率遵循著“兩線三區”的方式,即貸款利率24%和3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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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呢?簡單點來說,如果年利率超過24%,那麼受法律保護。如果超過36%,就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如果超過24%但又小於36%,則屬於“自然債務區”。如果已經還過利息,那麼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沒有還,也可以拒絕償還。而最新的新規規定,超過“4倍LPR”數值的年利貸款就屬於高利貸了,是可以不用還的。比如最新的LRP利率是4%,那麼貸款年利率就不能超過16%,不然就是高利貸。這一點,不僅借款人也清楚,出借人也要清楚,不然就有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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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砍頭息

所謂砍頭息,簡單點來說,就是指出借人在借錢給對方的時候,以各種名義直接扣除了一部分錢。比如張三問李四借1萬元,李四隻給了張三8000元,但張三仍然需要還李四1萬元本金和相應利息,這種就屬於“砍頭息”。新規規定,對於沒有拿到手的錢,是不用償還的。其實,這就是一種變相的高利貸。

3·被冒用資訊的借款

網際網路普及以後,很多人都說自己沒“隱私”,個人資訊經常被各種洩露。而就有一些違法分子,盜用別人的身份資訊借款。不過大家也不用太過擔憂,只要你能證明不是你本人操作,那麼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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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於違法活動的借款

正常情況下,我們問別人借錢,都會告知對方自己借錢的原因。如果你借錢是用於違法活動,而且對方也借給你了。那麼,這筆錢是不用還的。不過,雖然不用還錢了,但由於觸犯了法律,所以無論是你,還是借給你錢的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5·不合法的網貸機構

這兩年,國家對各類網貸平臺的監管越來越嚴厲,網貸平臺的數量也從幾千家銳減到了只剩十幾家。由此可見,大部分網貸平臺,其實都是沒有資質的。連資質都沒有,更別說和徵信系統掛鉤了。而對於這類不合法的網貸機構,直接舉報就行了。

國家出臺新規,這5種欠款可以不用還,對方打官司也沒用!

以上,就是5種可以不用償還的欠款,即便對方去法院打官司,也不會被受理,反而他本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麼對於這件事情,大家怎麼看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