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來的“養育之恩”不是恩,是犯罪

人販子,是一個讓人深惡痛絕的詞,因為人販子無數個家庭被折磨被拆散,無論是孩子還是大人被拐賣,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帶來的都是毀滅性的打擊,看到過太多的新聞,因為孩子被拐,父母有的變得瘋癲,有的終日以淚洗面哭瞎了雙眼,有的散盡家財只為了心中那一點點的希望,有的人在尋親的路上苦苦追尋幾十年卻始終不得其果……。。所以一直一來對於人販子的打擊力度都是很大的,但是即使是高壓下依然有不法分子做著這樣喪盡天良的事情,毀壞著一個有一個的家庭,沒有遇到是故事,遇到了那就是事故,雖然都義憤填膺但是也無奈,茫茫人海中何處去尋找……。。

以前技術和媒體,沒有像現在這麼發達的時候,尋找孩子真的是大海撈針,找回的機率很少很渺茫,看到孩子丟失的新聞,沒看到一次,就心痛一次,就會心中默默的罵人販子一次,但是新聞最多的都是在尋找孩子的新聞,看到的是一個有一個家庭生生被打破,孩子的父母永遠對著照片在流淚,雖然大家都在說加油,相信希望,有希望才有可能,但是真的能找回來的機會真的是少之又少,但是現在由於資料庫越來越完整,自媒體的發達,傳播媒介的豐富,給尋找帶來了很大的便利,給丟失孩子的家庭帶來了更大的希望和信心,也是蒼天不負有心人,的的確確現在很多孩子被找到,帶回到日思夜想的父母的身邊,但是孩子回來了是結束嗎,不, 回來了只是一個故事的開始,至於後面的走向誰也不知道,是喜是悲,還是對原生家庭的父母,帶來二次傷害,箇中滋味和辛酸,恐怕也只有當事人才能知道吧。經歷過無數個日思夜想的日子,還要帶著忐忑的心情去面對本應該熟悉現在卻無比陌生的孩子……。

最近看到很多新聞,有很多被拐的孩子,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找到了之後,選擇離開原生家庭,還是迴歸到“養父母”身邊,說自己的“養父母”多麼的不容易,養大自己多麼的不容易,看到這樣的選擇,有人選擇贊同,有人選擇謾罵,我們不是親歷者,我們無法也沒有權利去替當事人做選擇,做決定,畢竟人都是情感的動物,但是我想說,被拐賣而來的“養育之恩”不是真的恩情,是犯罪,這個恩情是在破壞了一個家庭的基礎上,強加而來,這本身就是犯罪,無法解釋掩蓋的事實,買方的“養育之恩”建立在親生父母的痛苦之上,說他們是“養父母”簡直就是對這個詞的一種侮辱與褻瀆,在孩子丟失的無數個日夜裡面。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像一把尖刀,在親生父母的心上狠狠的紮了一下又一下,現在孩子找到反而以我養育了他為藉口,企圖獲得原諒,逃脫罪責,不是很可笑嗎??如果原諒了,那親生父母所承受的一切苦楚誰能為他們來承擔!!!!堅持買賣同罪,所謂的“養育之恩”不能是逃避法律制裁的藉口和保護傘,如果這樣,後面買方豈不是更加猖狂,犯罪就是犯罪。雙方同罪,誰也不能逃脫罪責!!!!

買賣同罪,才能更好的保障到每一個家庭!!!

拐來的“養育之恩”不是恩,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