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敏的案件,是誰阻止了公開審理?

我以為我永遠都只會評論不會發文,但我今天沒忍住。

今天在丹姐那裡看到網友在討論許敏5月8號的一審為啥沒有直播。

許敏的案件,是誰阻止了公開審理?

網友討論為啥沒直播

我就納悶了,不允許直播需要什麼能量嗎?按照我的常識,國家應該是選擇上所有案件都應該公審的,除非涉及未成年人、隱私、國家機密。但我非專業人士,不知道具體的,怎麼辦?

不懂就查,網路方便得很。

許敏的案件,是誰阻止了公開審理?

審理方式的法律條款

這就是民事案件的法律規定。

很簡單的規定,並不難懂。具體到這個案件中:

從法律來說,只要不存在不應當公開審理的理由,那就應當公開審理。法律上的應當,就是要依法公開審理。但事實上沒有公開審理,那就是有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從法院看:

1,國家秘密是否有涉及——不存在

2,從法律角度看是否公開審理會完成當事人隱私被侵犯——不存在。

從當事人角度來看。

1,離婚案——不符合

2,涉及商業機密——不符合,跟杜媽兩場官司都公開審理,不存在你許敏的案子公開審理就涉及商業機密。說偷孩子產業鏈的,麻煩你去回爐重造。不要汙染空氣。

3,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 當事人涉及醫院方和許敏,還是如上一條,醫院方跟杜媽的案子兩場公審,不存在跟許敏的就不能公審。那麼就只能是許敏提出不公審的。

有專業人士覺得我說得不對的話請指正。

6月的審理,杜媽要求公開審理,且看是否有人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