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反問:我工作中沒有犯錯,你無權開除我

2021 年 8 月 6 日,網上曝出“阿里女員工遭性侵案”。周某透過在公司食堂拉橫幅、發傳單、用擴音器高喊,以及內網論壇發帖等方式,散佈“遭到高管強姦、公司知情不處理”等資訊,一時間阿里女員工被領導、客戶灌酒、猥褻、強姦一事在網路上引發社會的強烈關注。

阿里女員工反問:我工作中沒有犯錯,你無權開除我

對於這名女員工的悲痛遭遇,阿里官方並沒有及時作出迴應。網友們在對該女員工表達了極大同情的同時,也在譴責阿里的不作為。終於

8月8日晚間,阿里巴巴CEO張勇表示,涉事男員工曲一承認在酒醉狀態下與受侵害女員工有過度親密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予以辭退,永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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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他是否有強姦或者猥褻等違法行為,等待警方的調查結論和行動。同時,涉事員工的直接領導同城零售事業群總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因為沒有及時作出決斷果斷行動引咎辭職,阿里巴巴集團首席人力資源官童文紅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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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多月卻依然沒有得到一個最終定論。而在三個月後的12月10日,整件事情竟然迎來了一個巨大的反轉,阿里竟然選擇解僱性侵事件的當事人周某(花名新月),

與當事女員工周某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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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里釋出解除勞動通知中稱:你透過在公司食堂拉橫幅、發傳單、用擴音器高喊,以及內網論壇發帖等方式,散佈“遭到高管強姦、公司知情不處理”等虛假資訊,

已經構成《阿里巴巴集團員工紀律制度》一類違規行為第 1。5。3 條“對外發表或傳播不當言論,或故意捏造、散佈虛構的事實,或傳播未經證實的訊息,造成惡劣影響” 的規定。

阿里女員工反問:我工作中沒有犯錯,你無權開除我

阿里的這一決定也引起了巨大的爭議。首先阿里認定周某所說的內容為“虛假資訊”,那麼這一認定理由究竟從何而來?周某稱,自己工作上沒有犯任何錯誤,公司無權開除。既然阿里有能夠證明周某所說的內容為“虛假資訊”的證據,那麼這些證據是否移交給了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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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有什麼資格做出這一認定?特別是在王某文(花名曲一)受到行政處罰、合作方濟南華聯超市張某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起訴的前提之下,阿里究竟憑藉什麼來斷定周某所說的內容為“虛假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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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面對阿里的解除合同通知之後,周某才幡然醒悟,並開始對所有的問題進行一一回應。表示“當天從未電話聯絡過他(王某文),不存在因為接到我或者同事的電話,出於關心才返回去的”、“我從未主動邀請張某來酒店找我,而且也不知道其在沒有登記和房卡的情況下是怎麼來到我酒店房間門口的 ( 希望酒店可以給予回覆 ) 。此外,在酒店房間張某偷拍我被我發現,我在張某手機上還發現有其他女性照片。”

阿里女員工反問:我工作中沒有犯錯,你無權開除我

同時還表示自己在事發之後已經按照正常的流程來為自己聲討公道,是阿里巴巴的不作為和各級領導的推諉才造成事件最終發酵,並且導致了阿里巴巴聲譽的損失。但沒想到最終的結果竟然是阿里選擇開除受害者,並給她扣上了一個“過激”的帽子,這也是她所不能接受的。

阿里女員工反問:我工作中沒有犯錯,你無權開除我

老鐵們,對於阿里此版操作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