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不用律師也可以打官司

看懂這些,你也可以自己打官司!

其實你不用律師也可以打官司

當然,打官司首先你的做好準備,就是準備好打官司的證據,這是最重要的,因為打官司其實就是打證據,證據等準備充分後,你要做的就是寫個訴狀,帶上自己和被告的身份資訊,直接去立案就行了,這裡要注意的是訴狀上一定要有被告的身份證號碼,最好有聯絡方式,因為你的保證法院能找到人,身份證號碼現在是必須的(最高院最新的司法解釋不再要求這點了),因為牽扯到後期的執行等很多東西,當然,立案你的知道去哪個法院裡,首先就是立案,去立案的時候一定要把材料準備好,多列印幾份,特別是起訴狀多列印積分,一般按照被告數額來算,一個被告就準備兩份,兩個被告就準備三份,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非本人的,可委託他人,但是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證據影印件到法院立案庭進行起訴立案。材料符合法定條件的,有的法院會當場立案受理,有的法院會在7日內通知你是否立案。立案後,要儘快預交訴訟費(訴訟費通常會由敗訴一方承擔)。需要申請財產保全的,可在立案時或立案後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

立案手續遞交上去後,等通知就行了,如果立上案了,法院會有簡訊或者電話通知,告訴你案件立到誰的手裡了,接下來就是法院的事情了,你等訊息就行了,接下來法院要做的就是送達,法院會根據你提供的被告聯絡方式、現住址等資訊進行送達。若透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法院會進行公告送達。所以在被告下落不明時,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透過公告的形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和開庭傳票。法院會在受理案件5日內將你起訴的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可在15日內提出書面答辯,並在5日內將被告答辯狀副本送達給你。送達過程中,有的案子可能調解結案。若不能調解的,會進行開庭審理。

法院送達成功後,會安排開庭,這個時候會通知你開庭時間,到時候你按時過來開庭就行,法院開庭的具體程式小編在以前的文章也詳細講過,這裡不再展開說,最主要的是要準備充分,在法庭調查和辯論階段把自己的事情說清楚,就可以了。

開完庭後那當然是等待判決了,這個時間一般不會太長,如果對判決不滿還是可以上訴的,打官司其實也就是這三大步,立案、開庭、拿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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