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任CEO,劃出7.74%的股權給合夥人,合夥人制度有多好?

分股權,培養接班人,做公益,作為段永平四大門徒之一的黃錚,力爭要將“本分”文化傳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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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的新變更

7月1日,拼多多董事長黃崢釋出了一則名為《拼多多的一小步》的致全員信,宣佈了新的組織架構:自即日起辭任公司CEO,由公司聯合創始人,原CTO陳磊將出任執行長,同時,公司任命高階副總裁朱健翀為公司首席法務,任命馬靖為公司財務副總裁,黃崢則繼續擔任董事長。

由於原文較長,除了主要的人事任命變動之外,小編幫大家總結篩選一下主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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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際網路解決的已經不只是效率問題,

“Costco+迪士尼”將是零售消費市場的未來。

02

成立“繁星慈善基金”,

並連同創始團隊捐贈名下拼多多上市公司113,548,920股普通股(約佔公司總股數的2。37% ),旨在推動社會責任建設和科學研究。

03

拼多多將繼續建立和完善合夥人制度。

劃出黃錚個人名下拼多多上市公司370,772,220股普通股(約佔公司總股數的7。74%)給到拼多多合夥人集體。其中一部分進行一些長期基礎研究和社會公益等方面的探索,為公司提供額外的長期動力和蓄電池;一部分可以作為未來管理層的補充激勵。

04

拼多多是一個公眾機構,不是彰顯個人能力的工具,也不應該有過多的個人色彩。

我們將踐行承諾“本分”文化,讓拼多多生生不息,不斷演化。

從2018年7月到今天,拼多多上市即將迎來兩週年,目前使用者數已超6億,和阿里只差1億,市值已超千億美元,黃崢的身家達到454億美金,首次超越馬雲,成為中國第二大富豪。而在這次組織調整中,黃崢持股比例下降了13。9%,按照7月1日美股收盤價格,身家降到約300億美元的水平。這幾年裡,拼多多確實經歷了飛速發展,其獨特的運營手段以及對下沉市場的勇敢開拓,不僅為自己創造了成功的商業模式,甚至引領潮流,引發了整個網際網路電商的爭相效仿,不得不說,以黃錚為首的拼多多團隊的確有兩把刷子。

辭任CEO,劃出7.74%的股權給合夥人,合夥人制度有多好?

看完這封致職員信,黃錚的種種舉動以及說辭,不禁讓人聯想到一個人:段永平。作為投資教父段永平的門徒之一,才剛剛40歲的黃錚又是卸任CEO推新人,又是“送”股權,做慈善,還特意強調了拼多多踐行“本分”文化,這一系列行動簡直跟當年的段永平如出一轍。

辭任CEO,劃出7.74%的股權給合夥人,合夥人制度有多好?

看完這波操作,小編一邊在慨嘆黃錚作為企業創始人格局之大的同時,也對支撐著這波管理變動和模式升級的現代企業制度——合夥人制度有了更深的理解——去個人化、去家族化的合夥人制度,才是未來企業實現基業長青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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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制度有多好?

雖說拼多多近年來發展迅猛,但奈何市場形勢變化多端,競爭對手也十分強大,除了京東、阿里的圍攻之外,抖音、快手等直播帶貨的崛起,對整個電商市場都是很大的挑戰。拼多多的未來想要平穩發展,的確還需進一步籌謀。

如今,黃錚退居二線,弱化個人色彩,將以技術起家的陳磊推向前臺,既順應了中國網際網路公司的一種普遍趨勢(參考阿里、京東),也代表了平多多未來的發展走向。黃錚表示,日後他將花更多時間和董事會制定公司中長期戰略,研究完善包括合夥人機制在內的公司治理結構。那麼首先需要明確一點:什麼是合夥人制度?

辭任CEO,劃出7.74%的股權給合夥人,合夥人制度有多好?

合夥人制度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夥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目前,我國實行合夥人制的企業基本是三類,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和諮詢公司等,國內最大的網際網路公司阿里巴巴出於經營團隊佔據少數股權依然能夠控制董事會的考慮,也採用合夥人制度。拼多多的合夥人制度正是對阿里的借鑑。

合夥人制度的優勢主要有:

股權不斷稀釋時,能牢牢掌握控制權。

阿里巴巴在融資過程中,創始團隊的股權不斷稀釋,目前包括馬雲在內的高管團隊僅持有阿里巴巴9。5%的股份,前兩大股東軟銀和雅虎分別持有阿里巴巴29。2%和15%的股權。馬雲透過合夥人制度的“投票權委託+半數以上董事會提名權”這個巧妙設計,把控制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裡。

激勵團隊,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

在阿里和拼多多的合夥人制度中都規定:在公司工作滿五年,對公司發展有積極貢獻和滿足一定的業績要求,高度認同公司的使命、文化、願景和價值觀等條件的優秀人才,經過選舉,獲得75%以上投票透過,才可成為公司的合夥人。這是一個非常高的門檻,確保了合夥人團隊的健康構成。同時,由於合夥人往往擁有公司股份,又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董事會的決議,因此成為合夥人對於優秀人才的激勵和穩定有很大優勢。

弱化個人色彩,發揮集體智慧,解決接班人問題。

在合夥人制度下,合夥人會議雖然不能取代董事會,但卻擁有人事控制權,可以對董事會成員候選人進行提名。同時公司的經營決策意見可以討論決定,而非個人決斷,這樣做可減少失誤。此外,它可以解決公司選拔接班人和培養人才的難題。這一點在馬雲離開阿里之後,阿里繼續保持正常運轉中已經得到了驗證。如今黃錚的“禪讓”行為,也是對合夥人制度下,強化團隊智慧,降低創始人個人決策風險的有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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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阿里巴巴集團前執行副主席蔡崇信曾表示,“不少優秀的公司在創始人離開後,迅速衰落,但同樣也有不少成功的創始人犯下致命的錯誤。”

辭任CEO,劃出7.74%的股權給合夥人,合夥人制度有多好?

如今,時代潮流的變遷日新月異,尤其是在網際網路高速發展的今天,傳統企業想要基業長青,絕不是單獨個體能夠達到的,一定是一個團隊化的合夥人的時代。道理非常簡單,一群志同道合的合夥人,比一兩個創始人更有可能把優秀的文化持久地傳承,發揚。無論是發揚“本分”文化也好,還是繼續研究創新合夥人制度,黃錚的大度放權,既是他對自身侷限性的清晰認知,也是拼多多未來發展的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