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購模擬槍被判走私武器案”當事人出獄 曾判無期後改判7年

曾引起廣泛關注的“劉大蔚走私武器被判刑案”有了新進展。4月2日上午,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劉大蔚的家屬處獲悉,2021年3月30日,劉大蔚已服刑期滿出獄。目前他正在和父母一起在返回四川老家的火車上。劉大蔚的父親表示,他們去接了孩子出獄,明天上午才能到家,回到老家以後,家裡的親戚朋友們會一起吃個飯,一家人總算團聚了。關於未來,他們還沒想好,等回到老家再說。

“18歲青年購模擬槍被判走私武器案”當事人出獄 曾判無期後改判7年

18歲男孩網購模擬槍曾被判無期

1996年出生的劉大蔚是四川達州人。因其喜歡擺弄玩具槍,2013年8月,他與臺灣賣家透過QQ聯絡購買槍支事宜。2014年7月,劉大蔚在臺灣賣家提供的網址裡選定24支槍形物,商定貨款和代購服務費共計人民幣3。054萬元後,用支付寶付款3。054萬元。臺灣賣家將24支槍形物藏匿於飲水機箱體內部,輾轉交由臺灣、廈門、泉州、金門等物流、進出口公司進行報關、繳納關稅、轉運。2014年7月22日凌晨,該批槍形物被石獅海關緝私分局查獲。

經鑑定,24支模擬槍支有21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其中20支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槍支;1支不能確定是否具有致傷力,不能確定是否為槍支;3支不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模擬槍。

2015年4月30日,福建泉州中院對此案作出刑事判決,認定劉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劉大蔚不服,提出上訴。福建省高院當年8月25日作出刑事裁定,維持原判。福建高院認為,劉大蔚走私槍支多達20支,屬走私武器情節特別嚴重,且無任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原審已充分考慮相關酌定從寬情節,從輕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量刑適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福建高院再審改判有期徒刑7年不適用兩高批覆

案件判決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劉大蔚的父母向福建省高院提出申訴。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釋出通報稱,經依法複查,福建高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原審被告人劉大蔚無期徒刑,量刑明顯不當,決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釋出了《關於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對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作出規定。

2018年12月25日上午,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宣判,法院認定劉大蔚構成走私武器罪,但由於涉案槍支未流入社會,社會危害性較小,法院撤銷原判量刑部分,改判7年3個月有期徒刑,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再審改判以後,福建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偵查機關提取到的劉大蔚QQ聊天記錄,劉大蔚曾與網友探討交流關於模擬槍的材質、效能、殺傷力以及如何規避公安檢查等,說明其對模擬槍的殺傷力和違法性有明確認知。劉大蔚與臺灣賣家商談購買模擬槍時,用“狗”代表槍,用“狗糧”代表槍彈;訂購模擬槍後編造虛假提貨人資訊,併為規避被查處風險而與賣家約定自行向物流公司提貨;當得知所購的模擬槍被查扣後,立即將用於聯絡提貨的電話號碼卡丟棄停用;歸案後多次供認其知道在國內購買模擬槍是違法的。因此,劉大蔚主觀上具有從臺灣購買模擬槍走私入境的故意,也明知自己所購模擬槍在大陸是被禁止的,仍走私進口模擬槍。

福建高院表示,劉大蔚從臺灣地區走私24支模擬槍入境,經鑑定有20支為槍支,其行為構成走私武器罪,且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相應法定量刑幅度是“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也就是說要在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個檔量刑。由於劉大蔚沒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原審就是根據這個規定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

福建高院表示,本案是2015年8月25日作出終審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現在是按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依據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再審案件應適用當時的法律和司法解釋。根據上述第四條的規定,劉大蔚這個案件的再審,雖然不能直接適用《批覆》,但法院已充分考慮《批覆》的主要精神,並在判決中予以體現。

槍支未流入社會危害性較小最高法核准劉大蔚模擬槍案再審判決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劉大蔚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二千元的刑事判決。

最高法《刑事裁定書》顯示,最高法認為,劉大蔚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向臺灣賣家購買槍支20支走私入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武器罪。

劉大蔚雖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但鑑於其未實際取得所購槍支,涉案槍支亦未流入社會,社會危害性較小;涉案槍支槍口比動能較低,致傷力較小,且無證據證明易於透過改制提升致傷力;無證據證明其購槍目的是為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亦無充分證據證明其是以牟利為目的;其作案時剛滿18週歲,系初犯等特殊情況,對劉大蔚可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核准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判決。

刑滿出獄正返回老家

4月2日上午,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劉大蔚的家屬處獲悉,2021年3月30日,劉大蔚已服刑期滿出獄。目前他正在和父母一起在返回四川老家的火車上。

劉大蔚的父親表示,他們去接了孩子出獄,現在正在回家的火車上,明天上午才能到家。回到老家以後,家裡的親戚朋友們應該會一起吃個飯聚一下,算是給孩子接個風。

劉大蔚出事後,他的父母一直在福建打工。關於將來還會不會再返回福建,劉大蔚的父親說,他們還沒想好將來要不要回,這些事情他們也還沒有想過,“現在還說不準,還沒打算,先回到老家再說。”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