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就彷彿在地獄門前走一回

拿著生命安全做籌碼

你輸得起嗎?

人沒了,家沒了

換來的是一生的痛苦

每當發生這樣的悲劇

我們都無不為之惋惜

2021年3月4日8時50分許,在畢鎮高速公路畢節市七星關段K4+500M處,雲南鎮雄往貴州畢節方向的大寨隧道內發生一起2人當場死亡、輕重傷3人、3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月4日是春運的第36天,返崗復工復學使全省各條高速公路車流量激增。據統計,當天進出省車輛流量同比分別上升392。24%和276。95%,一時間透過自駕、長途客運、網約(麵包)車等方式出行的各路人員紛紛湧入高速……

3月4日上午7時左右,家住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塘房鎮小擢魁村的吳某雄(男,42歲,持C1類駕駛證),駕駛“車好多汽車銷售(江蘇)有限公司昆明第一分公司”所屬雲A3V1**號寶駿牌小型客車,透過鎮雄縣“微生活”約車平臺,以每人200元的價格談妥搭載乘客前往昆明。

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吳某雄的約車廣告)

吳某雄自鎮雄縣出發先行搭載3人後,在駛往畢節途中,於8時25分在畢鎮高速貴州段青場隧道內一緊急停車帶又搭載了由計程車接續送來的另外4人,至此,核載7人的小型客車連同駕駛人在內已達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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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大寨隧道內事故現場圖片)

滿載繼續上路沿畢鎮高速行駛20多分鐘後,8時50分車輛進入了長度為3968米的大寨隧道,行至隧道中段K4+500M處,吳某雄加大油門從右側行車道超越左前方在快速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貴A3ZT**北京牌小型客車,在剛剛超越過後不足一個車身的位置時,吳某雄所駕車輛在未採取任何制動措施的情況下,猛烈撞向前方在同車道內行駛的雲C2J5**號輕型自卸貨車尾部,巨大的撞擊力導致寶駿車瞬間失控,頂棚及車身右側被撕裂後車輛往隧道左側旋轉,與避讓不及的貴A3ZT**北京牌小型客車碰撞並卡在一起,雲C2J5**號輕型自卸貨車被強大的衝擊力推行向前撞向隧道右側路肩,前橋完全撞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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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A3V1**號寶駿牌小型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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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C2J5**號輕型自卸貨車)

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貴A3ZT**北京牌小型客車)

事故最終導致寶駿車上位於副駕駛及第二排最右側的乘客當場死亡,另兩名乘客及吳某雄本人受重傷,寶駿車報廢、另兩車受損。

從地理位置來看,駕車從鎮雄至昆明,沿畢鎮高速、杭瑞高速經我省畢節、六盤水,過北盤江大橋後再次進入雲南,經沾會、銀昆高速最終抵達昆明,全程525公里,正常耗時約6小時30分,是兩地之間裡程最短、收費最少的經濟路線。

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經調查得知,吳某雄承包的雲A3V***號寶駿牌小型客車長期在鎮雄、昆明之間往返,透過鎮雄縣“微生活”約車平臺攬客從事客運。

吳某雄在事發前開夜車從昆明返回鎮雄,在家休息約兩小時後再行出發前往昆明,由此可推斷其身體應處於疲憊狀態,行車中未保持安全距離且超速行駛,從右側強超搶行是導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被其追尾的雲C2J5**號輕型自卸貨車尾部未按規定貼上符合技術標準的反光標誌、無後部防撞安全設施、尾燈不亮是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吳某雄涉嫌非法營運,為追求經濟利益超員超速多拉快跑,私自將車輛座位由7座223的核載佈局改為8座233佈局,加重了事故的損害後果。

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民警對當事人進行筆錄)

自2020年11月至今,初次領證只有5個月的吳某雄駕駛雲A3V1**號寶駿牌小型客車在我省已產生交通違法23條,累積記分76分。違法行為中有19條超速、2條不繫安全帶、1條實習期上高速、1條超員。所有交通違法均發生在畢節、六盤水兩地高速境內,至事發前已責令處理19條,處罰及管控力度不可謂不嚴。

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吳某雄曾寫下的悔過書)

在調查採訪中民警還了解到,畢節市七星關區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在聯合畢節高速交警共同開展的專項行動中,曾在2020年12月24日查獲吳某雄駕駛雲A3V1**進行非法營運,處以10000元罰款處罰,吳某雄還寫了悔過書。然而在隨後的2個多月中,吳某雄繼續鋌而走險躲避查輯,肆無忌憚恣意妄為進行非法營運的行為最終導致了害人害己的惡果,不僅自己身受重傷,也給多個家庭帶來了不幸與悲痛,痊癒後還將面臨刑事責任追究及承擔鉅額民事賠償,讓身體殘疾且無收入來源的妻子以及三個不足10歲的年幼孩子瞬間失去了依靠。

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超載又超速,他害死2人!

(吳某雄痛悔流淚,其妻子悲傷痛哭)

吳某雄的違法成本

吳某雄將面臨的是法律的嚴懲: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超300萬以上鉅額賠償!

再次非法營運,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無法繳納的,人民法院將強制執行,終身追繳!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危害一

車輛安全效能得不到保障,行駛過程中無任何動態監控等實監管,安全隱患極大。

危害二

非法營運車輛沒有購置承運人責任險,一旦發生事故,乘客理賠艱難。

危害三

非法營運從業人員沒有經過職業資格培訓、安全學習及備案登記,極易發生侵害乘客合法權益的行為。

危害四

非法營運侵犯合法運輸經營者的正當權益,擾亂客運市場秩序,存在引發侵害乘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社會治安案件等不穩定因素。

承擔高危安全隱患和不法侵害風險!

發生事故致人死亡、受傷或殘疾的,賠償無法足額到位,甚至得不到任何賠償!

▌來源/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畢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版權歸原創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