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豐年買牛、災年買人”背後真相,震撼!

古語“豐年買牛、災年買人”背後真相,震撼!

執瓶仕女圖 清 佚名

原標題:古代女人為何能容忍丈夫納妾?

聽我爹說,我小老姑當年就做了別人的“妾”。

連賣自己的糧食都沒有吃上一口。。。

01

我爺爺姐弟四個,上面倆姐姐一個哥哥,他最小,排行老四。

我得稱呼那三位:大老姑、小老姑和大爺爺。

可能在我大老姑嫁人不久,我太爺爺和太奶奶就相繼去世。

家裡就剩下我小老姑、大爺爺和我爺爺三個相依為命,一個十五,一個十二,一個十歲。

那還是民國時候。

我小老姑十五歲就是家長,帶著兩個弟弟白天下地幹活,回來做飯縫補,靠我大老姑的偶爾補貼,辛勤操持整個家。

小老姑十七歲那年,遇上乾旱,年景差,是個小災年,地裡糧食沒熟,家裡存糧耗盡,揭不開鍋。

我大老姑嫁的也是窮人,有心無力。

小老姑就想嫁人,弄點糧食來養活倆弟弟。

可嫁給窮人家又不行,窮人出不起她想要的糧食,再說很多人家也在節省開支,儘量不在災年娶妻嫁女,她就想嫁也沒人要,只有賣了自己,給人做妾一條路。

恰好,那年也有不少富戶想趁著荒年納妾買人。

現代講盛世古董、亂世黃金,那會兒講豐年買牛、災年買人。

年景不好,窮人賣兒賣女的就多,一多就便宜,所以有錢人都趕在災荒年買人,划算。

附近有個村的老地主願意出價,五斗小米換一個黃花大閨女當妾。

02

經過中人說和,我小老姑相貌可以,人品靠得住,父母死後辛苦拉扯兩個兄弟,被老地主看中,又額外加了兩鬥。

一石一百二十斤,七鬥小米不過八十來斤。

我爺爺哥倆都十來歲,正是能吃的時候。

半大小子,吃窮老子。

八十來斤夠吃幾天?

我小老姑怕她前腳一走,哥兒倆沒人管束,餓了就敞開造,造完八十斤熬不到秋收就餓死,故而要求把小米換成一石二斗高粱米,又額外多要了三十斤糠麩,叮囑哥兒倆把高粱、糠麩和野菜摻和起來吃,儘量吃稀,不要吃幹,一百七十斤省著吃,差不多能撐到秋糧收割。

不管糧食多少,這都是她一個十來歲的農村女孩能做到的極限,即便倆弟弟都餓死了,她也沒招。

那會兒年間,死人不稀罕,死一片也不稀罕。

糧食拉到家裡,她磨了一點高粱,手把手教我大爺爺蒸了一鍋雜窩頭,到了晚上,地主家的人上門,牽著驢馱走了。

家裡從此就剩下哥兒倆,一個十五,一個十三。

這些都是我爹告訴我的,我爺爺從來沒在我們面前提過。

就是依稀記得我小時候不愛吃窩頭,有一回爺爺罕見的發了脾氣,好像掉過眼淚,嘴裡絮叨什麼他姐當初連賣自己的糧食都沒吃上一口。

說的就是我小老姑。

03

我家父系那邊的親戚,只有大老姑和大爺爺兩家,從來沒有什麼小老姑。

到後來突然有一天,她老人家帶著子孫上門做客,把我爺爺激動的老淚縱橫。

我爹帶著我們全家給小老姑邦邦磕頭,我那會兒還納悶,怎麼突然又多出來一個老姑奶奶?

現在懂了,“妾”不是個正常的親戚關係,而只是個單純的買賣關係,給人做了妾,就等於把自己當個牲口“賣斷了”,一生跟孃家斷了往來,從此生死歸對方所有,也不可能像大老姑那樣,偷偷給孃家補貼。

後來雖然解放了,新中國不再講這些陳規陋俗,地主和地主婆也勸我小老姑再嫁,但她屬於老派人,沒有當初的一百多斤糧食,倆弟弟活不到如今,堅持以幫傭的身份留在地主家,給他們養老送終,直到地主家挨批鬥自身難保,被政府主持分田分產分大洋。

本來有人趁機提議,要把小老姑這個妾分給一個老光棍當老婆,之所以沒被分出去,是因為她是窮人家的兒女,屬於階級姐妹,政府定性為生活被迫,允她自嫁。

小老姑只好離開兒女和我們,嫁到很遠的地方。

一晃就跟我們家斷了四十多年聯絡,直到九十年代才續上。

當年她一走,家裡就剩下哥兒倆。

都半大小子,除了種地出力氣,啥也不會,平時農忙種自己家那點地。

到了農閒時節,哥兒倆就扛著撅頭到處給人扛零活,飢一頓飽一頓。

還是小老姑,給地主吹了枕頭風,哥兒倆才來到地主家扛了幾年長工,管吃管住有工錢,跟其他長工一樣睡大炕鋪。

雖然當牛當馬,但總算平安熬過動盪的年代,還僥倖攢下點糧食和小錢,解放後湊合給大爺爺娶了媳婦。

但我大奶奶容不下我爺爺這個小叔子,本身家裡窮,地少,兒女又多,小叔子多吃一口,自家兒女就少一口,故而慫恿我大爺爺分家另過。

我爺爺多分了半個破院子和一口窯,卻少分了兩畝地,他只好扛著撅頭又四處打零工,自己養活自己。

按說我大奶奶是個壞人才對,但並不是。

老太太其實人不錯,現在我上點歲數也懂了,那個年月裡的“惡”大部分不是“人性之惡”,而是“生存之惡”,殘酷環境把人逼成那樣的,生死存亡面前沒法奢談道德。

離開環境談善惡沒什麼意義。

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

後來我爺爺走了狗屎運。

因為人品忠厚老實,又是鐵桿貧下中農,被我奶奶她爹看上。

他一個年近四十的老光棍娶了個二十來歲的小姑娘,總算成了家。

04

據我爹說,地主老兩口死了之後,小老姑無處可去,曾經短暫在大爺爺家和我們家住過幾個月。

都勸她嫁的近一點,親人之間方便照顧。

但她心結未去,“地主的妾”壓在頭上,走哪兒都風言風語,她心裡不痛快,也怕以後政策變了,再給我們兩家遭災惹禍,故而執意遠嫁,嫁到幾百裡外。

所以,一去就四十多年無音信。

到了八十年代,地主那個村發現煤田,建了國家煤礦,她留下的兒女們成了工人,住了樓,有了錢。

到九十年代又跑過去認親,連老太太和那邊的兒女都劃拉過來,進了國企。。。

老太太晚年才享上福。

按說離我們近了,幾家親戚該正經走動起來,其實沒有。

老輩人的思想是很頑固的,她明明對我們兩家有恩,但卻認為是自己當姐姐的本分,又禁錮於“妾”這個傳統思維,自詡“無孃家之人”,幾乎跟我們沒有往來。

其實兩個村子相隔不遠,最多十里地。

早年間,大爺爺和我爺爺秋後有了收成,也會第一時間帶一口袋土豆玉米上門給二姐嚐鮮。

當然,逢年過節不能去,因為那時候上門的都是正經親戚,而他們不是,只能偷偷摸摸去。

所以後來他們只能在地主家當長工,而不能當管事。

地主和地主婆死後,他們老哥倆也聞訊趕去,沒敢往親戚裡摻和,只是遠遠磕了個頭。

後來我爹長大,知道這段往事,也曾特意上門,去找小老姑丟下的兒女認“姑表親”,好像對方並不是很願意跟我們往來,路上見了面,能停下腳步聊那麼一會兒,逢年過節並不走動。

一個當然是少有往來,親情淡薄,另一個原因,大概他們也受了什麼影響,不認為我們是正經親戚。

包括小老姑,九十年代回來定居了三五年,一直等到兒孫工作都落實,才第一次露面,帶著幾個孫子重孫上門認親。

我爺爺眼淚嘩嘩流止不住,非要小老姑在祖宗牌位前面坐著。

完事姐弟倆拉著手說話,可實際上根本沒說上幾句,爺爺一直流眼淚,老太太也是。

執手相看淚眼,無語凝噎。

我們全家又激動又感恩,奈何小老姑的兒孫們無動於衷,甚至還有點不耐煩。

我們家是先富後窮,那陣正寒酸,那個年代也是城鎮戶口鄙視農村戶口的時候,你看我們這號親戚,又是農民又是窮鬼,又很少往來,實在沒有“認”的必要,認了反而麻煩,一堆麻煩。

我們敬的茶,對方客客氣氣拿在手裡,基本不碰,上的點心水果也不動,疏遠又禮貌,幾個光鮮亮麗的重孫輩一個勁兒催老太太走,那場景我記得特別清楚。

我爺爺本來收拾出屋子,要留小老姑住上幾個月,姐弟倆好好聚聚,嘮嘮心裡話,讓我們好好孝敬孝敬,盡心報報恩。

結果那次見面最多兩個小時就結束了,小老姑在兒孫的催促下,流著眼淚匆匆離開。

我爺爺送人回來,自己坐椅子上,毛巾蒙臉,仰著腦袋默默流淚。

05

不止我們家,她帶著孫子重孫去我大老姑家、大爺爺家也是如此,幾十年離別,兩小時匆匆結束。

我們這些親戚只好斷了念想,不敢主動上門走動,生怕她的兒孫們起了什麼誤會,給老太太惹來麻煩。

等再接到小老姑的音信,就是她兒子的“報喪信”。

我爺爺當時就崩了。

因我大老姑和大爺爺已經過世,我爺爺是唯一健在的老輩兒,兒孫侄子侄孫一幫人是抬著他去弔唁的,也是抬著他回來的。

臨行前,各家當家人還商量輪班守靈什麼的,在小老姑死後盡最後一點孝心。

結果去了才知道,壓根沒棺材也沒骨灰盒,只見到小老姑的遺像。

原來小老姑在這邊礦上住了幾年,把兒孫工作全部落實搞定,又獨自返回了遠方農村的家,最終死在那裡。

死後跟過世的老伴兒合了葬,那邊已經舉辦過正式的葬禮。

按她病危前的叮囑,要把自己一些隨身遺物和一束頭髮,特意拿回來,葬到地主和地主婆的合葬墓裡。

我爺爺癱坐在地主的墓前,哭的不能自抑,直到“葬禮”結束被抬回來,沒吃一口飯一口水。

回來就病倒了,好幾年才緩過來,但狀態一直很差。

本來沉默的人更沉默了,沒幾年也走了。

親戚們在“要不要給小老姑家那邊報喪”的事兒爭執了一會兒。

據說小老姑的大兒子當了大官,已經退休了,一大家子非富即貴,報過去怕徒給人增添煩惱。

最終我爹決定還是報吧,報不報在咱,來不來在他。

那邊派了個年輕人來,跟著披麻戴孝,送完全程。

老輩兒走了,代表著跟那邊正式了斷,從此再無往來。

古語“豐年買牛、災年買人”背後真相,震撼!

06

扯了半天扯回正題。

古代妻子為什麼容忍丈夫納妾?

這“容忍”有兩個前提:

(一)

妾是無家之人,屬於無根之木,生死操予他人之手。

“妾”在古代允許人口買賣的大環境裡,不算個人,只能算個牛馬一樣的“活物”,買進來就是“買斷了”,她賣進來就是“賣斷了”,孤家寡人一個,生死操予丈夫和正妻之手。

沒有孃家就意味著勢單力孤,無依無靠,在深宅大院裡遇上任何麻煩,都得不到外部的有效支援。

這是妾面臨的道德絕境。

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禮法框架下,妾也無法從法理上得到任何官方支援,清官難斷家務事,偏偏妾身上的事兒無論大小,都可以被視為家務範疇,沒有哪個當官的大老爺去管旁人的家務事。

這是妾面臨的法律絕境。

丈夫如果凌虐妻子,妻子內有兒女撐腰,外有孃家仗勢,實在不行還能告官,求助於官府。

而妾就慘了,內無兒女(兒女名義上歸正妻名下),外無孃家,求告無門。

所以丈夫對妾就沒有這麼多顧慮,隨自己喜好,一頂小轎抬進門,喜歡就多玩幾天,玩膩了就送人,或者喊個牙婆進來,隨手賣掉,哪怕已經給自己生了兒子,但丈夫依然有權隨意處置。

正妻也是如此,看小妾順眼,能容忍她在家幾年十幾年,哪天看不順眼,隨便找個由頭喊個牙婆就能賣掉,丈夫往往無可奈何,類比現在妻子覺得傢俱難看,想換一套合心意的,丈夫能放個什麼屁?

故而古代妻子往往在丈夫死後,會第一時間把小妾們賣掉處理,跟賣廢品一樣。

古代講娶妻娶德,“德行”是對妻子的第一要求,連家裡買個奴僕,她都只能打罵羞辱,不敢輕易打殺,因為“欺奴”會遭來輿論層面對她自身“德行”的質疑和破壞。

但對小妾就能無所顧忌,她有一萬種辦法。

最簡單的,小妾生了病,不給她找郎中,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嚥氣,事後報個“病故或暴亡”,下人抬出去隨便埋了就行,毫無壓力。

身處雙重絕境下的妾,對正妻來說危害性最小,能任由拿捏,毫無威脅,一喜一怒就能隨手幹掉,比捏死螞蟻還簡單。

而極小機率的“寵妾滅妻”又是駭人聽聞的禮法大罪,是對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極大褻瀆和破壞,丈夫和小妾隨時會遭到“禮+法”的雙重暴擊。

妾的危害性近乎於無,這是正妻能“容忍”的大前提。

(二)

妾的存在不僅不會妨礙正妻的利益,反而會幫助和促進她的利益,妻妾屬於利益共同體。

納妾納色,妾身上只有兩種功能,對丈夫“娛色”,給家裡“生育”,生下的兒女名義上歸正妻所有,這是正妻能從妾身上獲取的最大利益之一。

這是其一。

古代能納得起妾的男人,非富即貴,最次是個富戶,小妾的存在能滿足丈夫的色慾,減少他出去煙花柳巷染上髒病的風險。

這是其二。

古代妻子足不出戶,操持家務,終生只在一方小天地裡生活,有個乖巧懂事的小妾存在,天天請安“立規矩”,陪伺左右,聊天解悶,曲意奉承,能極大緩解正妻的苦悶情緒。

這是其三。

遇到煩難的家務處置以及複雜的家族人際處理,小妾又是個不錯的參謀和狗頭軍師,當然也是正妻推卸責任的最佳替罪羊。

這是其四。

妾的人身權如果粗暴分為兩種,睡覺權當然是丈夫的,但她平時的人身管理權卻歸屬於正妻,還能當個丫頭隨意使喚,甚至欺壓羞辱,變相滿足嫉妒心的報復心理,人欺負同類是最快樂的,尤其欺負情敵,那快樂簡直爆棚,巨爽無比。

這是其五。

打小三隻是一時爽,但打小妾卻能時時爽,處處爽,變著花樣爽,肆無忌憚爽。

你看,又無威脅,又有利益,還能隨時報復隨時爽,甚至還能弄死她,天下還有比這更帶勁的事兒嗎,小小嫉妒根本不值一提。

07

我爹曾經聽我大老姑提過那會兒當妾的規矩,天天要去正妻身邊早晚請安“立規矩”,這三個字既是個名詞,也是個動詞,是真的“立”。

正妻身邊沒有妾的位置,陪著說一個小時的話,就是站一個小時。

我小老姑雖然聽著是妾,其實在地主家也沒享什麼福。

鄉下小地主只有兩個丫鬟,一個是地主婆的親侄女,婚前就來了,跟著姑姑學習怎麼算賬管家,結婚之後繼續來上班,做飯+管賬,掙一份工錢,等於貼身助理+御廚+大內管家,地位超然。

另一個粗笨丫鬟是佃戶的閨女,佃戶欠了地主的錢,讓閨女來幹活,用工錢頂賬的,專門幹雜務,從磨米磨面、洗衣做飯、打掃屋子、劈柴挑水、生火燒炕、挑糞種菜,啥都幹。

而我小老姑進門之後,頂著妾的名頭,乾的是丫鬟的活,專做女工女紅,從地主一家到長工管事,十五六個人的四季衣裳、鞋帽褲襪、縫補裁剪,被褥縫製和拆洗,到刺繡針織,以及所有的洗洗唰唰,都是她頂著,一年到頭不得閒,眼睛熬壞了,雙手關節也膨大變形。

當然,她還得管生孩子,帶孩子,不是一個是一窩。

什麼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沒有的事兒。

慶幸的是,地主老兩口人不錯,她沒享什麼福,可也沒遭什麼大罪,就是普通的常人生活,沒有影視小說裡的狗血受虐。

用大老姑的話說,啥妾啊,聽著好聽,就是個陪睡覺的大丫鬟,無非拿自己小命換了口吃喝,沒餓死而已,那種年月裡,不餓死就是萬幸,活著就是福氣。

08

可惜無以為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