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某男子與民警拳腳相加,關進派出所一看竟是“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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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酌微醺是情趣,喝到大醉是糊塗。如果一個人不僅喝到大醉,還借酒鬧事,那就是典型的“酒瘋子”,實在不可理喻。

2021年11月6日,《江海晚報》第6版刊發了一則社會新聞,標題為:“醉酒男掌摑民警被依法刑拘 這竟是他今年第二次襲警”。

如皋某男子與民警拳腳相加,關進派出所一看竟是“熟客”?

如皋男子戴某,33歲,今年2月17日凌晨因酒後鬧事,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目前仍在緩刑考驗期的戴某,不僅沒有吸取教訓,反而變本加厲,又喝得大醉,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90mg/100ml,“3日晚9時45分許,如皋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一男子騎電瓶車摔倒。如城交警中隊接到指令前往處置。”“當民警查詢男子手機聯絡人時,男子突然爆粗口,掌摑處警民警。民警立即將男子控制,如城中心派出所聞訊前往增援……民警隨即將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

仍在緩刑考驗期的戴某,竟再次觸犯法律。目前,戴某因涉嫌襲警罪已被如皋警方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小編有話說·

酒後一定要控制情緒,注意言行,避免因衝動或亢奮發生違法犯罪行為。一旦發生,即使是在醉酒狀態下也不能免除罪責,依然要接受法律的懲處,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