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永遠比影視劇狗血。
此前鬧的沸沸揚揚的鄭爽代孕事件,又曝驚天大瓜。
為了逃避責任自證“清白”,其前男友張恆再出重拳,直接@國家稅務局,舉報鄭爽在拍攝《倩女幽魂》時,簽訂陰陽合同,涉嫌逃稅漏稅。
涉案金額有多少呢?77天片酬高達1。6億,平均每天208萬,每分鐘4333元,每呼吸一次72元。
對,人家一分鐘夠我們幹上一個月。
人家一覺醒來啥也不幹夠我們幹上一年。
當然,放眼整個A股4000多家上市公司,利潤能超過1。6億的也不及一半。
這讓那些投身科研的科技人才情何以堪?這讓那些掙扎在生存線上的底層百姓情何以堪?
即使這樣,鄭爽媽媽在面對5000萬元的藝人片酬限薪令,還抱怨說這是國家在玩賴,演員這行業不好乾了,別這麼凡爾賽好嗎?
要知道你女兒這一部片子的片酬,普通工薪族不吃不喝,也得從唐朝開始幹起,才能有資格同你女兒生在同一時代。
這天下,哪有如此厚顏無恥、貪得無厭之人?
根據專家分析,如果查實偷稅漏稅,就涉嫌刑事犯罪,弄不好要吃牢飯的。
很顯然,這一招絕殺,張恆是要把鄭爽送進去的節奏。
看來,鄭爽想一直爽下去,不太可能了。
果然,昨日下午,上海稅務和北京廣電兩地同時動手了。
隨後央視新聞怒評:
“日均薪酬208萬元”,網友不僅關注畸高片酬,更關心來路是否正當。誰偷逃稅誰就得涼涼。
而人民網也緊跟怒批:
在“限薪令”的背景下,1。6億片酬讓人震驚。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是什麼優質作品,能值這麼多錢?到底是誰在幫忙,可以視法律如無物?
今日上午,一夜未眠的鄭爽透過微博表示,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稅務部門已在核實其合約、個人稅務和相關經濟合同。
看似雲淡風輕,實則驚濤駭浪。
此前風光無限的一家人,終將吞下自己釀下的惡果。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災。
據律師透露,如果逃稅坐實,不僅要追繳稅款和滯納金,還將被處以5倍以下的罰款。同時,如果情節嚴重,還面臨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責任。
這一次,估計誰也救不了鄭爽了,其母劉豔作為背後的操刀人,估計也難逃法網。
畢竟,此前范冰冰事件後,國家稅務總局和廣電總局已經讓明星自查自糾,並進行補報稅。此次曝出的鄭爽陰陽合同、拆分合同,無疑是一種性質惡劣的對抗行為。
更可怕的是,這並非個案,而是娛樂圈公開的秘密。
鄭爽或是冰山一角,由此引發的蝴蝶效應正在顯現。
據多家媒體報料,最近接連有明星關聯公司登出,趙本山、沈騰、鄧超、唐嫣、文章、那英、魏大勳、姚晨、何炅等一眾明星皆在其中。
另外,還有一大波登出潮正在路上。
隔著螢幕,我都能感覺到他們的惶恐。
現在想風緊扯乎?晚了!
山雨欲來風滿樓。
一張劍指娛樂圈的捕網,
正在拉開。
- End -
@關注和轉發,就是最大的支援@
歡迎新增微信進入作者私秘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