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實施 杭州“優駕容錯”再升級

12月1日起實施 杭州“優駕容錯”再升級

從杭州市交警部門獲悉,12月起,杭州交警將推出針對11種機動車違法行為的“優駕容錯3。0”措施,在不發生事故的前提下,如駕駛人連續3個月以上在杭州市範圍內無某種違法記錄,首次發生該種違法行為免罰。

為正向激勵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杭州交警2019年起執行在不發生事故前提下的“優駕容錯”措施,非營運小型汽車3個月內在杭州範圍內沒有交通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駕駛人,如首次發生3種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予以警告,不罰款、記分。今年3月,杭州交警推出“優駕容錯2。0”,非營運小型汽車在杭州範圍內連續3個月以上不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如首次發生不按規定停車、違規使用公交專用道、不按規定掉頭等5種違法行為;6個月以上不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如首次發生超速10%未達到20%、路口遇紅燈越線停車、變更車道影響正常行駛等5種違法行為,交警予以警告教育,不罰款、記分。據介紹,3月以來已有195萬起輕微違法行為被免罰。

“優駕容錯3。0”措施在此前的基礎上調整、擴大了11種違法行為。連續3個月以上在杭州範圍內無該違法記錄的,對該首次違法行為予以警告,不予處罰,具體包括未按導向車道行駛,但未影響相關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機動車噴塗、貼上標識或車身廣告;車門、車廂沒關好行車等。此前的優駕容錯須滿足3個月內無任何違法記錄的條件,但此次對每項違法行為單獨劃分,只要3個月內沒有該項違法行為,首犯可以免罰。

“優駕容錯3。0”還將非機動車駕駛人的輕微違法納入。除了闖紅燈、騎快車道、逆向行駛、駛入高架快速路以及涉及扣車的行為,非機動車駕駛人如連續3個月以上在杭州範圍內無該違法記錄,對該項首次違法進行警告教育,不予處罰。